廣場中國修憲

讀者來函:中國修憲何以「順理成章」,直接屹立台前?

「控制一切」的中共統治內核將不再曖昧,從幕後直接走上台前,昭告天下,「新時代才只是剛剛開始」。

中共中央委員會提議,刪除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對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外間普遍反應是修憲為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繼續執掌黨、政、軍大權鋪路。圖為2017年12月26,河北大街上有不少領導人肖像掛曆出售,其中包括國家主席習近平。

中共中央委員會提議,刪除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對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外間普遍反應是修憲為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繼續執掌黨、政、軍大權鋪路。圖為2017年12月26,河北大街上有不少領導人肖像掛曆出售,其中包括國家主席習近平。攝:Imagine China

秦膽

刊登於 2018-02-28

#中國修憲#習近平#習氏修憲#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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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四時許,一條新華社英文網發布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消息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建議,刪除憲法中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

隨後,《人民日報》發布了完整版的中共中央修憲建議,科學發展觀與習思想、監察委等數十條建議將寫入憲法。消息一出,輿論大嘩。這则消息標誌着改革開放後的第五次修憲。

政策與制度

為追求最大權威,「三位一體」的狀態不容改變,憲法自然成了最高權力的絆腳石。

1949年中共建政後,新政權頒布了四部憲法,分別是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改革開放後,針對1982年憲法又進行了四次修憲,分別在1988年、1993年、1999年與2004年。

不論是頒布還是修正,各版憲法均為不同的政治環境下權力的產物。數次修憲既與時俱進地增添了相應的新政策、新理論,也對黨國體制進行了或多或少的調整。

關於憲法中國家主席職務的立、廢、改經過數次反複:五四憲法第39條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主席任期為四年,但未對於可否連任與可以連任幾屆做出明確的規定;劉少奇被打倒後,國家主席的職位長期空缺,為防止國家主席爭權,毛澤東決定不再設立國家主席。林彪事件之後,廢國家主席建制已成定局,毛澤東的這一意志在七五憲法與七八憲法中得以體現;改革開放後,在鄧小平的堅持下,八二憲法恢復了五四憲法的相關內容,國家主席的建制得以恢復,並規定了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這一制度也延續至此次修憲。

由於十九大中習近平未設接班人,引發外界對下次最高權力交接的猜想。儘管中共中央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並無法定任期,但若三項職務不同時由一人擔任,讓人聯想起2002年江澤民留任軍委主席的錯位先例,為追求最大權威,「三位一體」的狀態不容改變,憲法自然成了最高權力的絆腳石。

強人與常人

反腐只是開了頭,集權就應幹到底。自我加冕的權力之路無法回頭,在這種情況下,修憲自然成了順理成章的選項。

革命政黨的領導人在奪取政權期間,被賦予了巨大的決定權。奪權成功、革命勝利後,領袖的集權狀態仍會延續。由於領袖人物的權勢與功勳,追隨者們接受領袖的崇高地位並將其制度化,使得有一個人比其他人「更平等」。

毛澤東無疑就是這種政治強人。一旦獨斷乾綱的政治強人形成,投機者與野心家便會以緊跟高舉之名,行奪權謀利之實,最終使得錯誤的決策在執行中不斷放大,釀成災難性的後果。

在對文革進行痛定思痛的反思之後,新任主政者鄧小平重申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通過改革領導制度防止領袖獨裁與個人崇拜。

打江山的政治老人逝世後,權力的真空帶來是派系平衡與相互牽制,「強人政治」逐漸被「常人政治」所取代。胡時代弱主共治,九龍治水、各管一攤的局面也帶來了相當嚴重的集體腐敗。腐敗與兩極分化不僅降低了經濟效率,也為黨國體制的穩定與延續埋下了隱患。

習近平主政後,開啟了改革開放以來最大規模的反腐運動,在整頓吏治同時也清理了派系,樹立了個人權威。自十八屆六中全會「習核心」地位確立以來,「造神運動」重啟,從不得「妄議中央」到改革軍制,從拿下孫政才到習思想入黨章,借鑒毛式經驗的組合拳令朝野側目,強人政治捲土重來。

反腐只是開了頭,集權就應幹到底。憲法規定的權力架構並不能無限延續,同時「紅三代」接班無人,自我加冕的權力之路無法回頭,在這種情況下,修憲自然成了順理成章的選項。

新極權與新時代

過去有的改良派呼籲以八二憲法為共識,逐步推行法治與憲政,然而黨國掌握法律的修改權與解釋權,過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故伎將在憲法層面被封殺。

四十年前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是後毛澤東時代政治和經濟生活的一個里程碑,這次會議表決的鄧小平上升為最高領導人,通過了一些能加速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的決定。鄧小平成為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通過多種所有制並存和市場機制使中國走出貧窮與落後。

然而,市場化的機制在商品、人員、信息流通中必然帶來海外的價值觀,西方民主制度的效率和西方人的自由給訪問西方個中國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許多人相信,政治民主應該是中國的第五個現代化。

對於黨國而言,改革「初心」只是用資本主義的方式挽救共產黨政權,並非要走上「憲政民主」的道路,遂有天安門廣場上的武力鎮壓。「六四」之後,真正意義上的政治體制改革終止,以微觀權利為著眼點的溫和改良路線取代了直接而尖銳示威抗爭。

然而,改良派憑藉的黨國理論與體制漏洞在此次修憲中也得到了修補:憲法第一條第一款「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後增寫一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

過去有的改良派呼籲以八二憲法為共識,逐步推行法治與憲政,然而黨國掌握法律的修改權與解釋權,過去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故伎將在憲法層面被封殺。

鄧江胡習一脈相承,黨國新極權體制不斷更新迭代,後三十年的「國家治理體系」逐漸成熟、定型,原本表述上的含糊與曖昧也將逐漸廓清。

此次修憲,「控制一切」的中共統治內核將不再曖昧,從幕後直接走上台前,昭告天下,「新時代才只是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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