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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冉:江歌案,躁狂年代的渲泄式共謀

一樁異域刑事案件,一場莫名其妙的道德審判,露出了政治狂飆過後的一片社會空白。


2016年11月3日,留學日本的山東青島女生江歌,於東京中野區寓所門口被殺害,日本警視廳拘捕室友前同居男友陳世峰,並以殺人罪名起訴,預計案件今年12月審判。圖為陳世峰接受日本電視台訪問。 網上圖片
2016年11月3日,留學日本的山東青島女生江歌,於東京中野區寓所門口被殺害,日本警視廳拘捕室友前同居男友陳世峰,並以殺人罪名起訴,預計案件今年12月審判。圖為陳世峰接受日本電視台訪問。 網上圖片

近日,發生於日本的刑事案件「江歌案」於一年後突然爆發為近年罕有的公共輿論事件。這一以微信朋友圈瘋狂轉發各種評論為主導的公共輿論事件,從支持被害人江歌母親要求判處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死刑,迅速地轉向了討伐拒絕配合江母申冤的案件證人劉鑫。其資訊傳播流之浩瀚,其裹挾民眾數量之巨大,其情緒之激烈,反而令人困惑。

東洋上訪故事

江歌案發生已有一年。之前一如近年幾起海外學子暴力兇殺事件被作為有國內關注點的域外事件報導,未見激起幾許漣漪。

隨着被害人江歌母親在日徵集民眾簽名,要求判處嫌疑犯陳世峰死刑,公共輿論對該案的關注迅速升温,成功引爆了公共輿論。

公共輿論何以被點燃呢?也許只是好奇。在諸多公眾人物的帶動下,民意與司法的關係在過去一些年被反覆討論,專業人士通常主張根據域外舶來的法治原則,司法中立,司法不受民意左右。與此同時,上訪伸冤是古老而現實的中國智慧,只是路途艱難,成功者鮮。江母在日徵集民眾簽名要求判處嫌疑犯陳世峰死刑事件。國人對於上訪伸冤的苦難的想像與孤苦母親在域外上訪的悲情形象疊加在一起,映襯着民眾對於司法、對於上訪、對於公正的期待。公眾熱忱地投入了這一事件中,化身為自己日常中無力實踐的虛幻的復仇英雄。

復仇理念下的死刑觀

江歌案中,江母對於判處犯罪嫌疑人陳世峰死刑的執念,無疑是人之常情。公眾對江母的同情以及對江母的移情而全力支持江母強烈要求判處陳世峰死刑的請求,亦可理解。

但是,在過去些年,曾有公共輿論對死刑存廢問題展開了影響廣泛的討論,這些討論雖不足以讓民眾多數接受廢除死刑的觀念,但慎殺應該還是獲得了較多數的認同的。然而,這些認同在本案輿論中非常脆弱。在普通民眾獲得正義的成本無比高昂的中國,習慣了正義缺位的民眾觀念很難去考慮死刑是否真的能夠實現正義,恰恰是最為暴戾的死刑,使得民眾在有限的關注範圍內,最大程度彌補過往正義不足的缺憾。

不僅在命案中,殺人償命成為了輿論的一致傾向,一些尚不符合殺人償命理念的案件,也成為了民眾要求死刑被普遍適用的對象所在。例如,網絡輿論中要求販賣兒童者一律死刑的呼聲層出不窮,而非議之聲會被冠以「聖母」的稱謂而遭撻伐。類似的聲音也不斷出現在食品安全等引發公眾焦慮的問題域。最為殘酷的刑罰,在大環境的扭曲下,反而成為了輿論中最受歡迎的刑罰。

如此環境中,命案中死刑判決已然成為民眾共識的正義觀。於是如何讓陳世峰被判死刑,甚至如果陳世峰在日本被輕判,引渡回國後是否可以被判死刑,成為了媒體不斷探討的話題。而死刑本身所藴含的重大倫理與社會價值問題,在匆忙與焦慮的民眾眼中,根本就是個可笑的書呆子命題。

新京報《局面》欄目披露的25段對江歌母親與其室友劉鑫的採訪影片,讓案發時在場的另一位中國留學生劉鑫再次走入公眾討論的焦點。

新京報《局面》欄目披露的25段對江歌母親與其室友劉鑫的採訪影片,讓案發時在場的另一位中國留學生劉鑫再次走入公眾討論的焦點。 網上圖片

道德與輿論審判

如果說,江母徵集簽名與民眾支持死刑,尚屬於可以想像的常規討論的話,那麼,劉鑫突然成為這一公共輿論風暴的中心,並讓死刑問題一下子變得不再重要,則是出人意料。

江歌案中,輿情之所以被點燃,是因為江母試圖讓劉鑫協助其參與到案件的「申冤」之中而遭拒絕,進而引發了雙方之間的爭吵。當江母將爭吵的內容公之於眾之後,知恩不報、忘恩負義成為了洶洶輿論中指責劉鑫的基本出發點。

根據現有的案情報導,無法證明劉鑫在該案中有不法行為。事實上,親歷前男友殺死自己好友的劉鑫,儘管人身無恙,但在慘案的巨大沖擊下,本身也是該案的受害者,其所遭受的雙重心理創傷難以想像。因此,案發後的劉鑫無疑迫切需要心理干預,而不是反覆參與到案件申冤當中,一遍遍去現身說法,回憶那些讓她終生恐懼的案件細節。這也許是劉鑫與其家人一直迴避,並不配合江母申冤的原因。

人本卑微怯懦,而公眾對於劉鑫卻少有惻隱與同情之心,而是從道德高地出發,對也是案件受害者的劉鑫大加撻伐。甚至提出要修改法律,以道德倫理入律來懲罰類似的「忘恩負義之輩」。在當今基本的法律正義都無法實現的現實下,輿論卻越發強調道德審判,這樣的呼聲真有些讓人啼笑皆非。

劉鑫如何配合日本警方的調查,是她個人的應盡義務,但案發已近一年,尚未聽到任何日本官方對於劉鑫拒絕配合調查的指控。而劉鑫是否需要以配合江母的申冤來感恩江歌,則是劉鑫本人的選擇權利。但面對咄咄逼人的輿論,因為試圖迴避案件,從當下事實來看只有道德瑕疵沒有違法行為的劉鑫,不僅付出了丟掉工作的代價。兇手尚未被法律懲罰,但證人身份的劉鑫卻已然成功被道德審判,揹負上了終生無法擺脱的十字架。

公共輿論何以如此咄咄逼人?躲在言辭背後的我們是否從不曾經歷過怯懦?大家都是英雄嗎?如果不是,何以有權利因一個人的怯懦而要置之死地而後快呢?某種程度上,難道不正是從對他人怯懦的撻伐中,我們成功讓自己從種種面對為惡者時無能為力的羞愧感中脱身嗎?這些撻伐,又何嘗不是我們廉價的道德偽裝呢?

新時代的舊倫理

劉鑫被公共輿論鞭撻,是因為人們認為劉鑫忘恩負義。江歌因保護劉鑫而死,劉鑫未能救助江歌,已是大不義;江母要求有個說法,因江歌而活的劉鑫竟然不予配合、避而不見,因此劉鑫過分,是可忍孰不可忍。

劉鑫不配合日本警方的調查,是一個法律問題;劉鑫不配合江母的申冤,並不是一個法律問題。需要申明的是,經過數百年的發展,在現代法律體系中,即便是法律細則沒有覆蓋到的地方,也可以通過法律原則的引申,法律概念的再解釋,來擴大其詮釋範圍,可以說並不容易存在絕對意義上的法律死角。

建基於個體主義之上的現代法律如果缺位,通常意味着該行為並不具有充分的外部公共效應,因此不宜納入法律調整的範圍。同樣,外部公共效應不足的行為,也不具有納入現代公共倫理調整的足夠充分的理由,更遑論公眾道德審判。只是在個體主義從未真正伸張的中國,儘管現代法律的框架已然具備,但傳統法律的泛道德化仍然支配着民眾甚至執政者的思維模式,於是乎,法律之外仍需道德、德法兼治這樣的理念還在大行其道。

在當代中國,以道德審判覆蓋法律不予制裁的行為,本質上源自現代倫理秩序的缺失。現代社會建立在個人關係之上,其倫理秩序依賴於對個人自由的先在性的承認。由於當代中國現代性的缺失,沒有對於個體之間社會關係的有效規範引導,於是建立在人倫關係之上的早已似是而非的傳統倫理規範趁虛而入,鳩佔鵲巢。因此,民眾在本能上覺得與舊道德不符的行為有問題,此時大家只能拿着似是而非的傳統社會的道德人倫,來討伐現代社會的個人關係,其荒腔走板可想而知。

更何況,在道德日趨弱化的當下,劉鑫的怯懦或者輿論所謂的忘恩負義,很大程度上也是大多數討伐她的民眾在現實生活中的選擇。在對待劉鑫上,他們用舊道德來衡量,而若要真要以舊道德來律己,大概只能是鏡花水月。

在這個倫理失序的時代,民眾進退無據。面對死刑,對於「殺人償命」無比認同的民眾,在故意殺人卻被輕判的薄谷開來案中卻顯得緘默異常。一直聲稱要提升道德的官方,在自身的政治道德上卻不斷突破下限。這本應是一個新倫理逐漸普及的時段,卻讓似是而非的舊道德成為了新時代的表面符號。

緘默的法律人

零散見諸於報導中的法律人的隻言片語,無非是關於兇手是否會被判死刑,江母的徵集簽名請願活動能有多少效率,以及劉鑫是否該被法律追責等問題的簡要回答。但對於激起譁然輿論的「劉鑫是否有義務協助江母」這一重要命題,曾經在公共輿論場上主導着各種案件討論的法律人,卻集體失聲。

江歌案中,江母與劉鑫的矛盾在江母要求劉鑫提供證據遭拒之後爆發,但依照審判程序,劉鑫即便提供證據,也應當是向公訴方提供,江母作為被害人家屬並無權從劉鑫處直接獲取證據。在法律層面,江母向劉鑫索要證據的行為只能被視為被害人家屬與證人私下串供,進而削弱劉鑫可能提供的證據之法律效力,相較於江母所期待的復仇結果,這一舉動可謂南轅北轍。

相形之下,恰恰是江母對於劉鑫家庭諸多私人資訊的曝光,嚴重侵犯了劉鑫的個人隱私權,使得劉鑫與其家人正常生活的可能已完全破滅。但輿論之中,只見對於江母的同情,卻對於這一明顯違法行為少有指責。

案件本身並不複雜,或許是法律人不願多予置喙的原因之一,但在錯位的道德審判面前,法律人完全應該有在輿論壓力下秉筆直書的擔當。相較於官方多年投入大量資源而效果不彰的「普法」運動,這樣一場主動送上門來的輿論熱點,無疑是釐清私權與公權差異、闡明刑罰本質理念的大好機會。

司法審判如何實現正義,以命抵命的刑罰是否合理,證人在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如何,道德與法律的關係為何,這都是本可以由專業人士藉機與民眾溝通法律與正義為何的絕佳命題。然而,除了對於媒體發問的倉皇應付,法律人一直小心翼翼,避免觸及眾怒,而少有人敢於點出其中荒謬所在。

遙想本世紀初沸沸揚揚的劉湧案,彼時的法律學者,尚且有膽量坦言被指控為黑社會團伙首領的劉湧不應被判處死刑的法律理由,與呼籲嚴懲黑社會首領的輿情相對抗。而胡温時代末期,發生在重慶的李莊案,更是法律人與裹挾着民意的強權的一次正面碰撞。

歲月流轉,十多年之後的法律界,在維權律師被整肅,以及如履薄冰的政治大氣候下,已然喪失了發聲的勇氣。一場本該是法律人引領,藉機讓民眾認知到正義的多面性與複雜性的公眾討論,變成了以似是而非的舊道德的審判為名的公共宣泄。在已經無法獲得匿名表達的網絡空間中,藉由被縱容的「德治」口號,民眾獲得了新的言辭暴力的空間。這樣的道德鞭撻毫無成本也更少壓力,而追求流量、點擊的共謀者們,藉助於民眾,不費吹灰之力便大獲全勝。

就這樣,一樁異域刑事案件,一場莫名其妙的道德審判,露出了政治狂飆過後的一片社會空白。

(陸冉,法學博士候選人 ,現居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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