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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大抓捕」維權律師李和平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判監三年、緩刑四年

刊登於 2017-04-28

在「709維權律師大抓捕」中被捕的李和平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李和平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維權律師李和平。

4月28日上午,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維權律師李和平「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李和平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審理該案的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稱,李和平在庭審最後陳述時表示其行為觸犯了刑事法律,「感到很後悔」,並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2008年以來,被告人李和平多次通過互聯網或借境外媒體採訪之機,抹黑、攻擊國家政權機關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資金,插手炒作熱點案件,意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對我國社會制度不滿;勾結一些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動人員、職業訪民、少數律師和其他人員,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制度,共同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策略、方法、步驟,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法庭判決詞

現年46歲的李和平是河南信陽人,在中國人民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隨後在北京擔任維權律師,常為持不同政見者、強制拆遷受害者等弱勢群體維權。他曾獲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宗教民主自由獎、歐洲理事會人權獎,以及歐洲律師人權獎等。

他於2015年7月10日被警方抓捕,但直到2016年12月上旬,才被天津市人民檢察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天津二中院稱,因李和平案「涉及國家秘密」,於今年4月25日依法進行不公開開庭審理。

案件判決後,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對端傳媒表示,28日上午11時左右,她在自家小區遇到至少15名國保和監控人員,這些人告訴她李和平已經被宣判,並要求她帶着孩子一起去天津。但王峭嶺予以拒絕,因為「我們709家屬這兩年,好多人被騙去,然後就是被軟禁,是另一種形式的坐牢」。

王峭嶺分析稱,按照規定,李和平被判緩刑,當天辦完手續就可以回家;但她擔心當局可能害怕李和平在上訴期內反悔後又上訴,所以短期內可能都見不到李和平。

此外,她還表示李和平案25日開庭審理、28日宣判,家屬均未獲任何通知,「極其荒謬」。

目前,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維權律師謝陽、王全璋,以及維權人士吳淦的案件仍尚未宣判。

來源:天津二中院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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