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林弘仁:農藥風暴,毀的是農藥還是台灣農業?

台灣向來自豪農產多樣性高,這個自豪之處反倒在農藥管理上面成為嚴重的問題。

刊登於 2017-03-27

台灣在農藥管理上面存在嚴重的問題。
台灣在農藥管理上面存在嚴重的問題。

氟派瑞(fluopyram)是一支由德國 Bayer 公司開發的新型殺菌劑,本來3月15日在台灣首開茶葉上的最低殘留量限制,引來一陣爭議罵聲;24日,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又決定暫時不更動。但這些罵聲,可能讓台灣喪失了一次敲門進入農藥管理先進國的重要機會。

其實,台灣的農藥在殘毒跟毒理上的研究和管理,在世界上是相當有名,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開發的多重農藥殘留檢驗方法已經開發到第五代,一次可以監測314種農藥殘留,可以說是台灣之光。目前,如果政府沒有規定某項農作物的農藥殘留量,就是在方法規定的偵測極限(註一)內不能被檢出,否則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

農藥的殘留量決定,會以長期的餵食實驗做為參考,這個實驗的目的在於了解化合物對於受試動物在怎樣的劑量下可以安全無虞,毒理上稱之為「無毒害劑量」。無毒害劑量經過換算之後,會得到對於人體的無毒害劑量。但是食品安全上必須更加小心的考量,因此無毒害劑量在殘留量管控的實作上,通常會再除以安全係數100。這個值稱做每日容許攝取量(ADI,acceptable daily intake),是所有農藥殘留量的天花板。

ADI 決定了之後,再依照每一樣作物的每人每日攝取量算出比例。這個值就被稱做最大殘留容許量(MRL,maximal residue level),也就是我們熟知的「農藥殘留量」。如果一項農藥已經在很多的農產品使用,累積下來的總 MRL 會比照當初所定的取食比例換算成實際的 ADI 值,當所有的 MRL 加總之後已經達到 ADI 容許的上限,國家就會禁止這個農藥在其他還不允許使用的農作物上使用。而且,由於人可能會接觸的污染源包括空氣、水、環境接觸(包括手的接觸或是從器具、衣服等方式跟身體接觸)等,從食品所攝入的上限訂在每日安全攝取量的 80%。這次氟派瑞的爭議點是國內依據 ADI 跟試驗資料算出了 6.0 ppm 的 MRL 數值,而有人反應「太高了」,但是怎樣算是高還是低,提出質疑的人卻很難說得清楚。

台灣國內農藥管理問題

國內的農藥管理都有脈絡可循,同時農藥殘留量的標準可以當作一種非關稅障礙;當某一種農藥在兩個國家的標準不同時,進出口的檢驗就必須符合雙方最低的標準來進行。所以在我們參與國際貿易的時候,農民就必須依循可以保持合格的標準量的原則進行農藥的使用,對於農民來說是更嚴格的挑戰。台灣這幾年出口相當多的鳳梨到中國大陸,之前就被檢驗出含有中國大陸不得使用的氧化樂果(歐滅松,omethoate),因而被處以加強查驗的處分。這些農產品新鮮不耐久儲,多堵在海關一段時間產品價值就會隨着大幅降低,也連帶影響了貿易商的收益。

要注意的是,有殘留量標準不代表農民就可以正常使用,兩者並非互相掛勾,而這點其實就是我們國內管理農藥最大的問題:國內的農藥使用都需要經過農委會兩個部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藥毒所)跟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的試驗跟審查,才能夠登記為正式使用,食藥署公告的農藥殘留量標準,僅是在國內可以監測的標準,這個標準涵蓋了國內生產、進口農產品。

然而,卻有一群人整天都在盯着食藥署的公告看,這群人不是貿易商、農民,也不是食品管理機關,而是某些農藥商。因為國內管理農藥的漏洞,造成政府在檢查農民有沒有違法使用農藥,都是採取終端檢驗的方式。而不肖的商人只要看到某一個藥劑僅僅因為風險管理原因增加了殘留量標準,而沒有公告可以使用時,就會藉此跟農民推銷,謊稱政府已經核准使用。若農民沒有受過良好的農業規範教育,很容易就聽信這些農藥販賣業者的話來違法使用農藥。

防檢局之前也想透過電子管理系統,管控農民購買農藥的種類和使用對象的記載(很多農民因為只聽農藥行指示,買了一堆根本不需要用或不能用的藥),藉此提高農民正確跟安全用藥的能力,並在發生糾紛時提供佐證資料,但是遭到很大的反對聲浪,最後仍在很辛苦的推動中;現在已經在立法院準備立法的植物醫師法,也打算規定未來在農藥的使用上,要有植物醫師所開的處方箋,類似我們去醫院看病必須要有醫師處方才能去拿處方用藥一般。而這次的事件主角「氟派瑞」,已經通過防檢局的藥效試驗可以核准使用;結果農民依照政府的規定使用之後,卻沒有最終的殘留標準可以參考,這不是荒謬至極嗎?

使用農藥的改革方向

那為什麼要開放新藥或是新範圍?農藥不是應該要漸漸限縮使用嗎?

農藥的用途是為了協助農民防治病蟲害,維持產量跟品質而存在。農藥的演進從以往的劇毒藥劑,慢慢演進針對個別昆蟲、病害的特點加以防治,並降低對人體的影響層面,這是國際上的大趨勢。當一般的消費者在煩惱自己吃了多少農藥進了肚子,可能會造成什麼危害時,退個一步想,要擔心的應該不是消費者,而是直接噴灑農藥的農民。吃下肚的農藥濃度可能以幾個 ppm (百萬分之一)計算,還要經過胃酸的影響才可能被吸收;相對的,農民實際在噴灑的時候可能是接觸數百或是上千個 ppm 的濃度,而且防護方式做得不好時,可能藥沫就直接從眼睛、皮膚、鼻腔黏膜等地方進入體內。

開放更多低毒性的農藥供農民使用,然後逐步淘汰高危險的藥劑,是社會應該要支持的政策。而開放新藥跟新範圍,便是為了逐步改善農藥使用的環境。尤其是新的藥劑開發,平均每個成分都要花上十億美金以上的成本,並非國內廠商有辦法負荷,因此引進國外的藥劑是必須的。

加上,台灣向來自豪農產多樣性高,這個自豪之處反倒在農藥管理上面成為嚴重的問題。當廠商評估這個使用範圍無利可圖的時候,不會主動去準備資料作開放申請,但是農民實際上有使用的需求;若沒有核准範圍的時候農民不是忍着不用,就是偷偷的用。像是最近國內栽種很多的紅龍果(火龍果),其在蟲害的防治藥劑上,選擇性就很少;要農民在其他替代的少數藥劑中輪流使用,可能還會引起病蟲害的抗藥性,導致農藥的效果變差,甚至在根瘤線蟲這個嚴重危害紅龍果產量的病害上,目前還沒有任何一種合法登記藥劑可以使用。

怎麼讓農藥可以在有限的登記範圍之內,適用更多種類的作物讓農民有更多的選擇,這方面的調和需要投入非常多的時間、金錢、研究人力,要兼具藥效、MRL 規範、藥劑作用機制避免抗藥性產生,也要對整體農業環境、生態做出評估(例如最近提出的蜂群消失)。而國內現在僅僅靠着少數幾個研究機構進行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公務預算更新,即便現在防檢局連同藥毒所已經建立了另一套群組化作物的延伸使用方法,但在評估速度上還是追不太上國內使用農藥的需求。國外的新藥業者看到國內的登記繁瑣,往往把台灣地區列為亞太最後才引進的區域,或甚至不引進,這些比較安全跟改善作用機制的藥劑無法引進台灣,農民只得繼續用俗稱的「老藥頭」進行防治,無法達到減少農藥種類跟劑量的目標,更怎麼能往有機農業的目標前進?

台灣錯失農藥管理升級的機會

這次「氟派滅」選在台灣進行全球第一個茶葉藥效的試驗跟農藥殘留量的評估,顯見國際間對於台灣生產茶葉的水準是非常肯定的,而且認同台灣在建立殘留量標準上的嚴謹。在台灣首先通過之後,未來其他國家就可以參照台灣的使用方式跟殘留標準來建立自己國內的標準。而台灣有了第一次的全新訂定殘留量標準的經驗後,未來更可能吸引外商來台灣開發新藥,讓台灣在農藥管理上面成為不輸給美日歐盟的進步國家。

回到這次事件,食藥署這次臨陣退縮,將原本已經經由科學證據討論決議的標準給暫緩實施,表面上看起來是頂不住政治壓力,實際上是一點都不想頂政治壓力,只想要打順水球,或是等到風頭過了再悄悄修正;但是,在媒體揭露之後,未來緊盯標準的人肯定不會只有少數相關人士,處處是風頭,也將本來依法行政的基層食藥署官員,其長久的努力化為泡影。

現在政府的退縮就告訴國際社會,台灣的農藥管理標準是「人治」而非根據科學證據,而且衛生主管機關毫無跟社會溝通的能力。未來若是有相關的案件審查,公信力也會大打折扣,因為國際上永遠不知道,會不會在審議通過之後又公布修改,農藥殘留量標準的訂定在世界各國都是非常嚴謹的事情,影響的層面擴及農業、食品、貿易、政治等各領域。豈能草率為之。

( 林弘仁,臺灣大學園藝系博士生、農發中心專員)

註一:依據食藥署公布之食品中殘留農藥檢驗方法內,多重反應偵測模式參數及定量極限表格所記載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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