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特首選戰

馬嶽:香港特首選舉,後ABC的「325陣營」策略

要承接12月11日的氣勢和民意授權,325陣營需要有清晰的提名綱領和原則,令真普選的議題成為特首選舉的重點。

刊登於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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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香港特首選委會選舉。
2016年12月11日,香港特首選委會選舉。

去年9月底時,我寫過一篇《最大危險是習以為常》,內容問及泛民在 ABC(Anyone But CY)以外的特首選舉策略。我覺得 ABC 策略本來無可厚非,在界別分組選舉階段,這可能真是最能團結不同界別專業人士的目標。然而,如果特首梁振英不能參選連任,這個自立法會選舉以來的競選議題便會落空,而泛民就有責任提出某種政治議程或綱領,指出在梁振英不會連任的情況下,如何利用特首選舉推進民主。

大約三個月後,我算是「有幸言中」了。12月12日後,整個選舉形勢已經改變。第一,當然是 ABC 的 C 沒有了(梁振英宣布不爭取連任)。第二個改變,是界別選民發出相當清楚強烈的政治訊息,表達對梁政權的不滿,以至對真普選的渴求。

如果我把這個325人(註一)的民主陣營,當成是一個有共同意願爭取真普選的團隊,他們某程度上在12月11日獲得了各自界別的授權,目的是要結束小圈子選舉,盡快達致真普選。後 ABC 的325人,需要提出策略方向,表明如何用他們的提名權和投票權爭取真普選。

後 ABC 的特首選舉策略討論,有幾個爭持的問題。第一是要不要「造王」,簡單來說,是要不要集體跟有機會當選的特首參選人提交換條件。第二是要不要派人參選,甚至是派一個還是兩個。也有人提出是否應該突破小圈子選舉的局限,例如在民間推動公民提名,能拿得若干數目(例如50000)公民聯署提名的人,民主派選委便提名他/她進場參選。

我覺得有關的策略設計最困難的,是如何時時警覺不要墮入小圈子選舉的邏輯,以及要提醒公眾現制度的荒謬和不公義。選委用選票和候選人討價還價,以及透過選票支持令某人高票而似乎高認受性地當選,或會令不同專業界別在這個小圈子選舉中愈玩愈熟練,因而迷失方向。按理小圈子選舉公眾不能參與,但如果民間煞有介事的做各項活動「彰顯民意」,「假戲真做」會令公眾覺得自己不再只是看戲,反過來也可能令他們不太警覺現制度的不公和不民主。

「造王」的基本困局

有一種說法是不用想325票可以造王,因為中央一定掌握超過601票。這個說法應該是不全面的。上屆梁振英最後只能拿到689票,當中部分是本來支持梁的專業人士票,但今屆不少建制派選委落選,中央是否支持任何人都有601票(在暗票制下),我是有懷疑的。縱使中央有601票,也應該希望當選者可以高票當選(起碼高過689票),候選人本身也可能想多拿選票,所以現實上拿着大疊選票是有吸引力的。

但所謂「造王」的基本困局是:1200人選舉的最重要勝負關鍵,是中央的支持。任何真正有機會當選的人,其實都不會在民主普選問題上以此和民主派作交換,因為這樣會喪失中央的信任。你看葉劉淑儀的參選政綱,明擺着是不要民主陣營的325票的,你便知道遊戲規則其實是怎樣。縱使你拿着325票想造王,建制的 game plan 應該也是從大約860票(建制派的選委席數)的基礎出發的。

提名的程序要求和政綱要求

根據上述分析,現存的建制派候選人的政制立場可能會和325陣營相去甚遠,令後者難以給票支持。如果選舉變成兩個建制派之爭,整個民主普選的議題,可能會在整個選舉中湮沒。我覺得325陣營有責任確保有一名候選人,可以在選舉期間以至特首辯論時,有效地提出港人真普選的訴求。

有人提出公民聯署提名(註二)作為325陣營提名的基礎。我相信公民提名本來未必是所有界別的共識,界別分組選舉時也討論不多,但大家對「真普選」的底線,應該是有民意基礎的自由提名要求,可以包括公民提名、立法會議員提名、政黨提名或以上的組合均可。有人擔心如果單用公民提名,保守陣營也可能做到,因為保守陣營動員能力強大,要拿五萬十萬人提名不太困難。

不過無論如何,「民主300+」參選時打着爭取真普選的旗號,要向界別選民負責,他們支持的特首候選人都應該包括某種真普選的政綱,問題只是要找出不同界別的「最大公因數」。

325陣營如果要提名某人參選特首,這人應該起碼同時符合「程序要求」和「政綱要求」。「程序要求」反映某程度的公眾支持,例如可能是50000人公民提名、10名立法會直選議員提名、多於10%直選選票的政黨或政黨組合提名等(符合其中一項,細節可再討論)。

至於「政綱要求」,應該是該候選人對爭取真普選的某種承諾,例如一旦當選特首,將在半年內寫報告予中央,啟動政改的第一部曲,內容包括明言在「8.31 框架」下的政改方案,一定無法拿得立法會的三分之二議員支持,亦不符合香港人的民主期望,因而中央應該重新考慮普選的問題。如果現在已表明參選意欲的人無人願意承諾,則325陣營應積極考慮自行派人參選。

分開提名策略和投票策略

正常估計,符合上述要求的候選人,都不會在特首選舉中勝出,但可以有效地代表專業界別不滿8.31 、重啟政改和真普選的訴求,也可以在特首選舉論壇中詰問其他有機會當選的候選人對真普選和重啟政改的態度。這是確保有人會在選舉階段提出普選議題,至於公民社會和325名選委在選舉期幾星期內做什麼,是搞民間公投、將票全投民主派候選人、還是用其他抗爭手段,可以容後再議。而現實上,任何未來特首,如果不能有效重啟政改和解決普選的問題,民望可以蒸發得很快,難以長治久安。

界別分組的投票結果顯示,不少界別選民並不認同投白票,或者至少覺得在現階段就明言自己投白票是不智的。我可以想像到最後如果只得林鄭月娥和葉劉淑儀能入閘,兩個都說要為23條立法、支持8.31,然後325名選委都投白票,應該沒有很多投了這些選委票的人會怪罪他們的。

不過,我覺得現時暫時可以將「提名策略」和「投票策略」分開。現在要考慮3月26日時如何投票是很困難的,因為可變因素太多,正如9月剛開始選委選舉時,無法預計到今天的情景一樣。現在便討論要「綑綁」325人也應該是不實際的。到時究竟要「兩害權衡取其輕」,還是有個別集團要「寸土必爭」而用選票討價還價,或到頭仍是集體投白票,都很難在三個月前決定。同樣地,「選舉期」那數星期民間要做什麼,也是可以下一階段決定的,因為要視乎有什麼人獲得提名進場。

要承接12月11日的氣勢和民意授權,325陣營的首要任務是需要有清晰的提名綱領和原則,令真普選的議題成為特首選舉的重點。

(馬嶽,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研究選舉及民主發展)

註一:有的說是327人,有的說是333人,但用325也是有意義的,325正是2012年梁振英當選特首的日子。

註二:「公民聯署提名」是貫徹佔領運動時支持公民提名、反對提委會篩選的原則的主張,即凡是有候選人拿得若干數目的公民聯署提名,泛民選委們都給予支持令其可以進場參選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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