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體《星島日報》引述消息人士表示,負責向本港政府提供諮詢意見的課程發展議會日前通過修訂後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其中要求全港中學必須在初中三年內,預留至少15小時教授《基本法》;若以每節40分鐘的課時計算,相當於22堂課。這將是本港回歸以來首次就《基本法》設立課時要求。
在教學內容方面,消息人士稱,上述安排涉及9個單元的課程框架,教授各單元需時數十分鐘至3小時不等。其中「基本法的性質特點」佔據時間最多,建議講授3小時;「香港居民的權利和義務」約佔2.5小時;而「基本法與公共財政管理」所佔時數最少,為半小時。不過,指引雖然對於每單元課時有所規定,但並沒有對於各單元選用的教授條文以及如何解釋進行限制。
在教學形式上,學校可以按照建議時數,自行選擇在某個年級集中教授,或者攤分在初中三年內教授。指引也允許學校選擇多樣的教授方法,既可以作為綜合人文、生活與社會科等科目的教學內容,也可以獨立開課教學,或者配合電子學習、境內外學習經歷活動等一同教授。
教育局將於明年1月正式公布該指引,並向中學校長召開簡報會。教育局表示,目前正在編製15小時「憲法與《基本法》」單元及更新教材,於2017年年中起供學校使用。同時,教育局也將推出「《基本法》規劃及自我檢視工具」,學校必須依次交代相關教學活動,以檢視推行情况。
青年人對社會現況不滿,並非(因為)完全不認識《基本法》。而且就算教師教授學生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基本法》,且學生也能理解,也不代表學生就滿意釋法內容。
中學校長會主席李雪英表示,指引規定的課時要求相對寬鬆,料中學界將普遍接受。
近年,香港特區政府曾嘗試通過推動國民教育科以及初中中史獨立成科,以培養學生對中國的認同感。此次教育局再推《基本法》課時,引起輿論擔憂「洗腦教育」借屍還魂。不過,課程發展議會部分委員認為,基本法在規範香港的同時,也對中央政府的行為做出限制,學習基本法可以令學生進一步認識爭取各項權利的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