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台灣立法院初審通過公投法修法,「鳥籠公投」門檻、公投年齡皆降低

刊登於 2016-12-16

台灣立院初審,鳥籠公投門檻下修。圖為2016年6月29日,台北,人們駕機車上班。
過去台灣《公民投票法》因其高門檻規定,被譏為處處設限、讓人民無法作主的「鳥籠公投法」。

為求突破長期為人詬病的「鳥籠公投法」,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月15日經12小時審查,終於初審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除了大幅下修全國性公投的提案、連署及通過等3階段門檻外,投票年齡下限也由20歲降至18歲。但「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及「兩岸政治協議公投」,不適用於此次修正後的公投法門檻。

《公民投票法》的立法原意在於讓人民藉由公投行使直接民權,同時也可限制立法機關的權力。然而過去台灣《公民投票法》因門檻過高,常被譏為處處設限、讓人民無法作主的「鳥籠公投法」;先前的6次全國性公投,便皆因為投票人數不足而無法通過。

45.17 %
過去歷次台灣公投最高投票率為2004年以「強化國防」為主題的公投,投票率為45.17%,因不足50%而被否決。

根據現行法規,全國公投的第一階段提案門檻為前次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連署門檻則為百分之五,最終投票人數則須達到全國投票權人總數1/2,且有效票中超過1/2以上同意後,公投才能通過,因而也被稱作是高難度的「雙二一門檻」。

而此次修法的重點便在於降低公投門檻,包括:

  • 降低提案門檻:由最近一次總統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約9.4萬人)降到萬分之一(約1800人)
  • 降低連署門檻:從原本百分之五(約94萬)降為百分之一點五(約28萬)
  • 降低投票通過門檻:由原先的雙二一門檻改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1/4」
  • 降低公民投票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但選舉投票年齡目前仍是20歲)

此外,本次通過的修正條款還包括:連署方式由原先僅有書面形式外,增加電子連署,且要求主管機關應建置電子系統,供提案者使用;廢除原先規定設置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將主管機關改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等。

藍綠互譏,立場互換

雖然本次初審中,朝野兩黨在降低公投門檻上取得了具體共識,但台灣媒體卻也指出,國民黨與民進黨的立場與過去相比皆有很大轉變。在野黨時期的民進黨,曾多次支持放寬公投門檻,但此次修法中卻顯得保守,不僅反對在野黨時代力量提出的「簡單多數決」修法,堅持保留同意票總額限制;對於國民黨提案「開放1/4立委提案就可以送請行政院辦公投」,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也批評會「天下大亂」。

同樣的,過去國民黨以擔心影響政府正常運作、增加不必要社會成本為由,堅守公投門檻,結果這次變身在野黨後,立場也突然轉彎。本次修法,他們提出的便是民進黨過去的公投修法版本,且轉而支持將「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及「兩岸政治協議公投」都納入公投法門檻適用對象。最終,民進黨決定避免爭議,讓領土變更案複決回歸《憲法》規範,兩岸政治協議公投則回歸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處理,藍委趁勢批評民進黨「根本就打假球」。

負責排案審查內政委員會召委趙天麟則表示,此案將協商1個月,雖然還有部分條文未達朝野共識,但仍有機會在本次立法院會期內完成三讀。

聲音

我的方法是,我通過公投法,但我要讓公投法什麼都不能投。所以阿扁就罵,我寫的這個法是「鳥籠公投」。

參與台灣公投法立法者陳文茜

國民黨團的盤算是,檯面上藉由拉高議題衝突性,擴大發動公投連署戰場,延伸公投連署戰線;檯面下則可藉此逼過去支持放寬公投門檻的民進黨,正式對公投法修法表態,塑造民進黨「在野暴衝、執政轉彎」的形象。

聯合晚報記者周志豪

過去因為一直反對(將「領土變更案之複決」納入公投範圍)我們失去了政權,現在願意倒過來支持這個條文有什麼不對?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

來源:風傳媒蘋果日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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