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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身體成為戰爭犧牲品,女性應該怎麼辦

不論參戰與否,內戰中的女性都很容易成為性侵害、虐待等罪行的受害者,如何循例追究加害者?瓜地馬拉的最新判例或許可以成為指標性判例。

特約撰稿人 何曼莊

刊登於 2016-12-08

2016年9月21日,哥倫比亞,FARC成員在跳舞。
2016年9月21日,哥倫比亞,FARC成員在跳舞。

十月二日,哥倫比亞共和國人民就一項可能促成半世紀以來內戰終了的和平協議公投,總投票人數一千三百萬人,有效票98.98%,結果令世人震驚:這可能是公投史上出現過最細微的差距(50.2% 對 49.8%),而這項公投的結果使得政府與FARC(哥倫比亞境內最大反抗軍)和平協議未能通過。票數主要分布與區域有較大關聯,在沿海的Choco等直接受到FARC砲火攻擊,直到目前依然有死傷人口的沿海城市贊成和平協定比例高於80%,首都波哥大贊成票比例為56%,而幾個受到FARC控制已久的內陸城市,以及反對協議的前總統Uribe家鄉,反對人數比例高。為何會有一半人口投下反對票呢?難道有人不希望內戰結束,重獲和平?

其實反對派人士並不是反對和平,而是不滿意這項和平協議的內容。

去年冬天,即將達成和平協議的消息傳出時,關注拉丁美洲紛亂政局的人士都很期盼,心想這場五十二年的內戰終於迎來和平曙光,但熟知內情的人一開始就抱持保留態度,因為這不是哥國政府第一次與FARC協商停火,而過去每次破局都造成了更大的傷害。在研讀完這份二九七頁長的協議之後,當時Human Rights Watch美洲區主任、擁有二十年國際人權律師經歷的José Miguel Vivanco拒絕了哥國總統Juan Manuel Santos邀請他出席和平協議簽署儀式的邀請,指出這項協議中充滿模糊用詞,將使得和平之路充滿限制,並附上一份報告詳列各種不足與問題。

協議除了不夠具體,還有幾個重點,讓人無法相信這樣的和平能夠長久:第一、那些曾經殺人放火、強暴虐待、集體刑求奴役平民的FARC成員,可透過認罪協議獲得輕判,甚至不用在傳統監獄裏服刑;第二、FARC成員日後並可從政府獲得每月生活津貼,這讓受到戰爭迫害的納稅人民非常不滿;第三、這份協議給予FARC在2018~2022年期間的國會大選中十席的保障席──原本被政府視為罪犯,今後卻可參政成為立法公僕。

哥國政府軍與游擊隊之間的內戰延綿五十二年,內外關係錯綜複雜,不只牽涉左右兩派軍事勢力,政府與游擊隊的關係也不斷變化,在武裝衝突與討價還價的談和之間擺盪,政府警察進行報復性逮捕刑求之後,便有游擊隊報復性綁架與炸彈回應。除了綁架政府官員之外,游擊隊還綁架民運分子、記者、商人、小孩、還有女人,而警察會強暴游擊隊女戰士以侮辱敵人。

冷戰時期這裏也是美蘇兩大陣營角力的場域,尤其是在以反毒戰爭之名掃蕩游擊隊員的過程中,有證據顯示政府軍動用私刑,且為了提高「業績」,誣指平民百姓為游擊隊員就地槍殺。

民眾不信FARC成員能夠改邪歸正、脫離武裝暴力與利潤肥厚的毒品生意(每年收入約在兩億到三十五億美元間),也認清了「政府軍也不是好東西」,哥國政府長期接受美國軍事與經濟援助,美國緝毒署等警力直接駐守哥國與當地警察共同執法,被游擊隊稱之為美國的走狗,以社會主義為號召的左派游擊隊起初普遍獲得中下貧窮階層同情,一路都有許多失學、貧窮的未成年男女(8,000~13,000, Oxfam, 2009)加入,而這些小孩就在衝突中長大成人,然而游擊隊在1980年之後最大的經濟來源──可卡因(台譯古柯鹼)──最大的市場,也是美國。

2016年11月24日,哥倫比亞,政府與FARC和平協議的支持者在遊行中揮動旗幟。
2016年11月24日,哥倫比亞,政府與FARC和平協議的支持者在遊行中揮動旗幟。

哥倫比亞女性的另一個戰場

如果你是一名哥國女性,無論你當游擊隊員或是平民,除了交戰的前線,你還有另一場沉默的戰事需要對抗。

根據聯合國特別調查員在2001年的報告,哥國存在各種與性相關的虐待行為,包括性奴役、居家奴役、強暴、去勢、性虐待以及剝奪女軍人的生育權(強制墮胎與絕育)。

這次和平協議也扯上了性別多元認同。

傳統派人士反對協議,一部分原因是領導Yes的主導人、女性閣員Gina Parody是一名女同性戀,LGBTI 平權運動在哥國境內飽受打壓,而女性的教育與自主權更長期被刻意忽視,這可能是哥國游擊隊中女兵比例偏高的原因。游擊隊信奉社會主義,提倡兩性平等,女性在FARC中佔約40%,而在第二大反政府軍組織ELN中佔25%。

游擊隊女戰士不好當,根據馬克思思想與社會主義,女性被給予跟男性同等的責任,女戰士一樣得拿著AK-47上前線作戰、長征、或是站哨,不過在部隊生活中,女性還得多負擔煮飯、洗衣、護理工作。游擊隊禁止婚姻、禁止懷孕,但不禁止戀愛與性行為──也就是說懷孕了就必須強制墮胎。高階軍官絕大多數為男性,且都與多名女性維持性關係。

哥國傳統觀念認為女性的責任就是生兒育女、照顧家庭、作「女性化的」打扮跟舉止,參戰的女性通常得不到家中女性的諒解,被母親認為是「背叛了自己的性別」,她們在回歸社會的路上將比男性更難,尤其是在求職以及婚配市場上,作戰過的女性會被說成是「瑕疵品」……參戰畢竟是這些女性自己的選擇,但她們並未自願成為性侵害的受害者。

一份Oxfam 調查報告指出,在這場戰爭中,政府軍、民兵組織、游擊隊都把強暴當成一種作戰工具,用以恐嚇敵人,也恐嚇不滿的平民,強暴案件發生得太頻繁,已被當成軍事衝突中的常態事件,一種普遍的系統化犯罪。在殺人者都可以高枕無憂的地方,要戰犯與強暴犯負責,是否太過遙遠?

消除「女性滅絕」受害者可循的指標性判例

其實今年三月,離哥倫比亞不遠的危地馬拉(Guatemala,台譯瓜地馬拉),出現了一宗有關性侵受害者人權的指標性判例(Landmark case)。

危地馬拉在1960年到1996年間有過長達三十六年的內戰,與哥倫比亞一樣,有多個左派游擊隊組織,也同樣受到美國政府暗中控制,而強暴與性奴役也被當成戰爭的工具。在1996年和平協議生效後二十年的今日,當年被軍隊強制成為性奴役的十五名馬雅原住民婦女終於獲得司法正義,兩名前任軍官被以性奴役與反人道罪起訴定罪,服刑120到240年徒刑,並支付受害婦女每人約六萬五千美元的賠償。

這宗案件在國際法上有幾層重大的意義:第一、這是拉丁美洲第一宗追溯強暴與性奴役罪勝訴且重判;第二、這是第一宗在國內法庭審理的國際法案件;第三、在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CTY)成立之前,戰犯法庭只追討國家責任,而個人行為則有可能脫罪。本案讓兩名軍官承擔了三十四年前在一個小村莊Sepur Zarco基地「慰安所」個人行為的罪刑,本案法官Yassmin Barrios在宣判時說:「我們堅信正視真相的重要:能幫助治癒過去的傷痛,以提升意識,避免未來重蹈覆轍。」

2016年2月26日,危地馬拉,性虐待受害者出庭指證兩個前軍官在內戰時向她們作出強暴與性奴役行為。
2016年2月26日,危地馬拉,性虐待受害者出庭指證兩個前軍官在內戰時向她們作出強暴與性奴役行為。

危地馬拉倖存者基金會(Survivor’s Foundation)創辦人Norma Cruz如今已是國際知名的維權人士,她曾經是游擊隊領袖之妻,在丈夫們都死於交戰之後,她率領倖存婦女團結起來,救助被內戰波及的婦女與孩童。

根據2008年曾赴危地馬拉採訪的記者轉述,Cruz組織成員全員女性,她們日夜奔波,穿著工作靴,腰間配槍。她把社會體系對女性的系統化殘害叫做「女性滅絕」(Femicide),為了從根基消除「女性滅絕」,受害者基金會專注於蒐證紀錄、協助起訴殘害婦女的加害者。而她第一個案子的受害者,就是自己的女兒Claudia。

基金會曾在一年之間起訴三十人之多,這讓她遭受許多死亡與強暴威脅,辦公室曾經被丟過汽油彈,幸好無人傷亡。

如Cruz這般無懼威嚇的女性,為今年危地馬拉史無前例的性奴役案勝訴鋪路。勝利固然值得慶賀,然而勝訴之後,女人的路依舊令人憂心。當十五名馬雅女人走出法院、離開首都,回到他們居住的鄉下,在強暴汙名之下,可能遭受社群排擠,也可能遭受家中或鄰近男子的報復行為。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I)報告,從2001年起,危地馬拉至少有兩千兩百名女性被謀殺,被強暴,而警察公然忽視報案,對女性生命與身體自主權的輕視,來自根深蒂固的男權社會文化。家暴與軍隊性奴役原來是一體兩面,被軍隊奴役的女性,不但被迫進行性行為,還得為軍人煮飯洗衣。對這些加害者來說,他們對待女性俘虜,跟對待家中女人的態度並無太大差別。

在國際法開始要求個人肩負起戰爭罪與強暴罪等責任時,國家也同樣要負起預防重複事件的責任。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紀錄文件中明確提及,國家的冷漠、忽略罪責,等於變相鼓勵犯罪。

危地馬拉的兩名軍官雖然被判刑,但當初對他們下達命令的人卻逍遙法外,性別正義之路依然漫長。

新一屆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哥國總統桑托斯(Santos)為這份協議辯解,他說真實世界沒有完美的正義,和平是當務之急。

即使深切期盼和平,哥倫比亞共和國至少有半數人民還無法放下過去的傷痛。哥國內戰超過半世紀、多次協商失敗,二十二萬人死亡,其中80%以上是平民。親人好友喪命、被綁架撕票、被捲入毒品交易、或是被暴力、地雷、武裝衝突傷害,人民無法放下的原因,除了仇恨,更是對談判兩方強烈的不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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