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印尼以化學閹割懲治戀童癖者,民間團體認為抑制性慾不能治本

刊登於 2016-10-20

印尼通過化學閹割法案,總統稱「將鏟除戀童癖」。圖為印尼一群兒童在玩耍。
印尼兒童性侵犯罪頻發,這也是當地出台新法案的背景。

印尼國會在10月12日通過法案,將針對戀童癖性犯罪者提高刑罰,祭出死刑及化學閹割等懲處。該國總統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力挺法案,他希望能藉此減少國內性犯罪,並能「剷除」該國的戀童癖罪犯。但有醫學界代表稱性犯罪並非因為荷爾蒙作祟,化學去勢並不能解決問題。

這項新通過的法案明令,性侵犯慣犯或是性侵家人者將被處以最少10年有期徒刑,最高刑期則從原本的14年增加至20年。法院也可以對其處以化學閹割作為附加刑罰,並在他們的腿部植入標記晶片,方便日後追蹤。此外,倘若受害者被殺害、產生生理或心理永久創傷或感染性病,加害人則可能被處死。

這項法令使得印尼成為南亞第一個針對性犯罪者處以化學閹割的國家,其他有同樣處罰措施的國家有俄羅斯、波蘭、南韓與美國的幾個州。

化學閹割

化學閹割,又稱化學去勢,是一種藥物控制法,通過注射藥物減少男性荷爾蒙,抑制性衝動。與移除切除睪丸或卵巢的手術閹割不同,化學閹割不會真正閹割該人,也不會使其絕育。化學閹割被部分國家採用來處遇性侵犯,以降低性衝動的方式,試圖達到降低性犯罪再犯的效果。目前執行化學閹割的國家除了印尼外,還有美國、德國、波蘭及南韓等。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百科內容以 CC BY-SA 3.0 授權)

長期以來,印尼兒童性犯罪案件居高不下,除了有本國的性犯罪以外,該國也成為西方戀童癖經常前往的地區。2014年至今,已有超過100名來自澳洲的性侵罪犯在印尼遭逮捕。一名澳洲男子 Robert Andrew Fiddes Ellis 被指控在2014到2015年間,在峇里島(Bali)住處猥褻最少16名未成年少女,最年輕的受害者僅7歲。

而2016年,蘇門答臘(Sumatra)一名14歲女學生在回家途中,被14名酒醉男子輪姦並殺害,又棄置於荒野,引發全國嘩然。這些都使得印尼民間要求嚴懲強姦犯的呼聲不絕於耳。

我們很強硬,而且很堅決。我們會對性犯罪處以最大的刑罰。

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

在輿論壓力中,印尼總統維多多在5月底緊急頒布行政命令,加重兒童性侵犯的刑罰,並同時向國會提案修法。當時維多多便表示,「非一般罪行要用非一般手段應對」,並期望新法能增加嚇阻效果,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在此次 BBC 訪問中,維多多也強調印尼處罰性侵犯的強硬立場,並表示他相信若堅決執行化學閹割,便能逐漸減少並消滅性犯罪。

然而,此法案不僅在表決前引起國會正反兩方激辯,法令通過後各方熱議仍未止息。印尼官方的幾個部門認為,化學閹割將能抑制性暴力,保護潛在受害者。

但也有人權組織反對政府加重刑罰,認為「以暴易暴」無助解決問題。印尼婦女反暴力全國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on Violence Against Women)發言人 Mariana Aminudi 在5月時便表示,政府的做法,表現出他們認為單靠抑制性慾就可解決性犯罪問題,而沒有將其視為暴力事件。

許多研究指出,去勢不是有效的威懾方式,因為性犯罪並非肇因於荷爾蒙作祟,而是行為失常。

印尼醫生協會(The Indonesian Doctors Association)

醫生組織也不認同此舉。印尼醫生協會便批評,許多研究已指出化學閹割無法有效嚇阻性犯罪,因為它是由行為失常引起的,而非荷爾蒙影響。協會主席 Daeng Muhammad Faqih 也表示,對於以拯救生命為職責的醫生而言,執行此刑罰是有違道德。若有必要,他們會拒絕執行。

人權運動者 Haris Azhar 同意醫生協會的說法,並表示政府應該將焦點放在兒童性安全教育、加強治安以及改善性犯罪報案系統上。印尼國家婦女委員會(National Commission for Women)則認為,政府應該把花在化學閹割的昂貴費用,用於支持與協助受害者的服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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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兒童少年保護組織估計,全印尼至少有4萬名兒童受到性侵,還特別點名觀光地區峇里島、龍目島是犯罪熱點。

聲音

提供更嚴厲的刑罰並不是處理這問題的唯一方法,但在印尼,對未成年人的性暴力已越來越猖獗,新法是好的一步,能夠抑制此趨勢。

印尼兒童保護局(Indonesian Child Protection Agency)專員 Asrorun Niam

毫無證據顯示化學閹割能抑制性暴力案件的數量,政府頒布新法不過是為了展現強勢作風,以掩蓋自己的缺失。

人權運動者 Haris Azhar

化學閹割可能只是對一個必然複雜、困難的問題,給出了一個虛假、簡單的解決辦法。保護孩子不被性侵犯,需要有一系列複雜且經過仔細校驗的應對措施,包括有效的社會服務制度、基於學校,旨在預防和發現侵犯的活動、針對存在侵犯兒童風險者的治療服務,以及以預防為主的刑事司法措施。化學閹割本身並不滿足這些需求中的任何一項,如果真要使用醫療干預的辦法,也應該把它們作為一個技術性治療項目的一部分,而不是一種懲罰手段。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婦女權利高級研究員 Heather Barr

來源:BBCThe Australian紐約時報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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