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劉璧嘉:我被強姦,但不是你們腳本中的受害者

局外人的忿忿不平與緊張兮兮,只會逼著受害者把自己的經驗閹割──而那對自我理解、自我成長與身心復原,是巨大阻礙。

刊登於 2016-10-15

Pikka Lau:我想,作為一個「受害者」,最需要的其實是空間,一個可以讓沉澱、梳理和好好說話的空間。
Pikka Lau:我想,作為一個「受害者」,最需要的其實是空間,一個可以讓沉澱、梳理和好好說話的空間。

「我本來都和他在往酒店的路上,但他突然把我拉進公廁強姦。」

每次聽到這些似曾相識的強姦故事,我都不免有點激動:「那你有什麼感覺?」眼前的男孩一臉憤懣的責難:「就是痛啊!我第一次給人進後面耶……我覺得他這樣很賤!因為他說好給我的錢都沒給!白做了!」

這是我在妓權組織工作時,聽到的一個案例。他是個17歲男生,剛剛開始援交,那是他的第一單生意。就在他與客人去酒店交易途中,客人突然說想在公廁做。小男生沒有拒絕,但想不到客人居然沒帶套就壓著把他給幹了。他摸摸屁股發現流出一大片精液,來不及索費,客人就奪門而出。

小男生知道,「沒共識的性交」就是強姦,但客人已逃之夭夭。過了一星期,他仍感到氣憤難平,因此來我們的組織求援──但他不想告那個客人強姦,而是希望我們幫他追債。

我對這個案例印象深刻,是因為他打破我從前對強姦受害者的想像。在他開口前,我以為他會告訴我他的悲哀、自責、愧疚、自卑,我以為他會跟我說「覺得自己被毀了」、「覺得自己很骯髒」、「早知道這樣就不做援交」──但他沒有;他沒有羞愧,沒有自責,他只是說:「那客人好壞!不守信、不給錢,好壞!」

他似乎並沒有讓強姦中的「性」傷害到他(也就是社會對「性」投射的羞愧和道德審判);傷害到他的僅是對方的「不守信用」。 這讓我開始思考,到底性侵受害者的創傷,只源於「性」所帶來的傷害,還是有其他原因?

男孩的冷靜對照我內心的激動,顯露出我自身的往事與傷痕。我也是在17歲那年,被強姦。

十七歲的強姦

我中六時,最好的男性朋友約我去爬山,說要「和我聊聊天」。我與他一直都「稱兄道弟」,平常都黏在一起做功課與玩耍,我想都沒有想就答應。他帶我去他家後山,走了一條沒什麼人的小路。山頂了無人煙,我們找到一張長椅坐下來,面向著一大片森林。他說要和我玩遊戲。

「我問你問題,而如果你不回答真話,我就要懲罰你。」我當時覺得無聊而拒絕,不過他拿起了地上樹枝撩起我上衣,說是「不玩的懲罰」。我雖被弄得心煩,但一直只是以笑著推說不要,因為我覺得突然板起臉來發火,似乎太嚴肅和傷感情。

他可能看到我微笑背後拒絕的決心,就停手扔開樹枝,把身子稍微挪近。然後,他右手搭著我的肩膀──那是他常有的動作,一個對我而言很「哥們」的姿勢;但他卻開始追問「你是不是有事瞞著我?為什麼沒男友?為什麼不想做愛?」最後忽然問出:「你是不是 lesbian (女同性戀)?」

我沒想過有人會直接問我這個問題。是的,當時我暗戀了一個女生四年,但對誰都沒有講過,或許是我一直都在自我迴避。我連自己都不想承認,又怎麼會想對他承認呢?但他再三追問,我就感到自己開始一點一點地崩潰──那麼多年來謹守著的小祕密快被揭露,赤裸的感覺讓我哭了起來。

他看到我哭了,就突然抱住像是要安慰我,我把頭靠在他的肩膀,過了不知道多久,我決定對他及自己承認「我是 lesbian」。我對他,在人生中第一次出櫃。他沒回話,至少沒有責怪或不理解,只是抱得我更緊。我一方面感激他沒有歧視或罵我;一方面卻感覺到他的手在摸我的腰,然後是胸部。

我回過神時他已摸了上去。我意識到事情不尋常,但只有弱弱地撥開他的手;我更多的是驚訝和呆滯。我從來沒想過會被人性騷擾;「性騷擾」從來不在我的詞典內。我總認為那是「別人的故事」,絕沒有想過最信任的他會性騷擾我,更沒有想過會在最傷心最崩潰的這種時候。

我在呆滯中感到崩潰,在恍神間他已親上了我的嘴,扯開我的胸罩,還脫掉自己的褲子,把我的手拉進去他褲子內說「我摸了你,你也可以摸我。」我不依,開始大哭,並嘗試站起來逃跑,但他卻用力把我抱住,然後一邊脫掉我的褲子邊說:「難道你不想讓我快樂嗎?」

然後的記憶細節就開始模糊了。我記得他沒有用陽具插入,因為他說:「用陽具插入是和女友做的事。」他把手指插進我的陰道,我不覺得痛,而奇怪的是我很濕。他把手指拔出來的時候還在我面前晃盪,說我的分泌很多、很滑。

我不知該如何反應,只記得他把我的頭按向他的胯下。他邊強迫我幫他口交,邊問我是否想讓他快樂。我說:「我想,但…….」話未說完他就再把我的頭按下去,陽具一直插到喉嚨頂。他讚我乖,讚我做得好,臨到尾聲我感覺喉嚨一陣鹹腥。終於,他的手放開了我的頭,我立馬把口中一切吐掉,心胃卻一直在作嘔。他優雅地拿出一包紙巾,問我「我的精液好吃嗎?」

沒人願意,聽我把話說清楚

我記得當晚,我一方面感覺到憤怒、悲傷,但另一方面,也為我從來沒有感覺過的性興奮而感到愉悅,更為終於出櫃而開心。我當晚就發了一個短信給他,告訴他被他上時的不情願和憤怒,但也告訴他我對他的信任與依賴。他是當時我唯一可以信任和出櫃的人;我說,我想和他做一輩子的朋友。他回答說,我們是會成為一輩子的朋友。

但我萬萬想不到,在睡覺後,母親偷看了這些手機簡訊,更把內容告訴了父親。次晨,他們很嚴肅地問我昨晚去了哪裡。我說我和那個男生去爬山。媽媽卻忽然飆罵:「妳怎麼那樣下賤?跑到山上跟別人打野炮。妳以後怎嫁得出去?」

我一下子呆住,不知所措。而父親比母親更激動:「那是強姦,那一定是強姦!我要打電話給那個臭小子。」父親一把搶了我的電話,二話不說打給那個男生。我隔著窗戶隱約聽到他罵那個男生「把我女兒毀了」,「好好一個閨女被你糟蹋了」,「你再找我女兒我就報警」,「不要臉的傢伙」...

我在屋內敲打陽台的落地玻璃窗,求父親住口,但一切都太遲。那天晚上,我為父親的激動跟那個男生道歉,求他不要離開我;但他只說很怕我的父親,然後就完全消失了,把我拋入徹底的絕望中。

我等到學校結業典禮那天才決定自殺,為的只是不想影響同學準備高考的心。我去了那男生學校附近,一個我們以前會去的公園,用酒吞下一大堆安眠藥。接下來就是送院、搶救、見醫生、評估、斷診(抑鬱症)。我父母通知了學校老師,開學後我就被拋到不同的社工、老師、輔導員、臨床心理學家處接受輔導。放學後除了讀書,就是去見這些「專家」。然而,他們問我為什麼會自殺時,我卻只會說「因為失戀。」

儘管我沒有透露那次強姦的細節,他們多少也知道一些。一些老師對我異常關心,有次某個老師比我還激動地說:「會好起來的,你要記住你是珍貴的!」當下我卻只想把她甩開──她們根本不知道事情的複雜,就把自己幻想的那套敘事套在我身上,她以為我是因為強姦所以「自卑」、然後憐憫我、關心我、替我叫冤、說要為我報警。

為什麼就沒有人給我空間,把事情說清楚?

正統的受害者腳本

我要怎樣才可以讓他們知道,我並非他們幻想腳本裡的受害者?

他們的腳本中,強姦是在晚上發生的,是那種喝醉酒的女子在回家路上被陌生人拖入後巷。腳本中的受害者會不情願、會尖叫、會咬會反抗、會恨死那個強姦她的人。而強姦犯會因此對她拳打腳踢,甚至拔出刀子逼人就範,然後用陽具刺進受害者陰道,受害者會感到撕裂般的痛。

可是在我的個人經歷裡,我沒有喝酒,對方是我信任的伙伴。他沒有用陽具插入我;我沒有尖叫反抗、沒有咬他。他也沒有用刀,只是用他的擁抱制服我。在過程中,我雖然感到不舒服,但奇怪的是我也有快感,我有濕,而且是非常的濕。但我這樣說出來,他們能接受嗎?

我的父母、老師、輔導者、醫生,都把問題聚焦在「插入」那一下,把「性」放大。父母是最積極把我放進這套「受害者腳本」的人,幻想我是一個「完好的處女,被一個禽獸摧毀」。

但,不,摧毀我的不只是他,而是那些自以為對我好的人,那些自以為可以取代我個體受害經驗,去為「我」發言的人。他們以為「我」會討厭那個男生,以為「我」會想和他一刀兩斷,以為「我」被強姦時會感覺撕裂的痛──我要如何告訴他們我那濕潤的陰道,與身體的快感?

因此,當他們每天在我旁邊跟我說「強姦你的人是壞人,你沒有錯」,我就越發抑鬱。在我眼中,他們把我最好的朋友逼走了,使我的世界從此沒有可以相信的人。

「好起來」背後的自我欺騙

在他們的輔導下,我自殺和自殘的慾望更大了。我在洗澡時喝下沐浴露、在父母睡覺時吞光藥櫃裡面的藥;我開始厭食,158公分的我瘦至不到80磅。他們越關心我,越把我放進「受害者位置」,我就越恨他們──因為他們根本不理解我的傷在哪裡。我懷著無比恨意,考上了離家最遠的大學,住進宿舍,然後就幾乎沒再回家。

我逃出了那張自以為專業的輔導網,沒有再吃藥、沒再見社工、沒有再見輔導員,卻居然慢慢一點一點「好了起來」。我開始比較能社交、外出、上課,對人開始有了一點信任,開始希望被愛、希望愛人。

可是,這個「好起來」,某程度上是一種自我閹割與欺騙。在沒有輔導員每天催眠和強迫著我要去指正那男生的時候,我學會給自己編了一個完全相反但完整的故事:我們上了山,在森林旁愛撫了起來,他擁抱我,他的手指插入了我,他給我拿了紙巾,然後他送我回家,臨別時他還親我一下,天上的星星很明亮。

但,並非有一個平整的故事,事情就可以改變。每當我靜下來,就會想起他粗暴的擁抱、那雙怎樣都撥不開的手、他雙手按在我頭上的重量,還有他對我的欺騙、不守承諾、不尊重與利用。這些枝節一直煩擾著我,每每在我感覺「陽光」和「痊癒」時,如鬼魂般冷冷的看著我。

於是當我一投入戀愛,就會開始誠惶誠恐──萬一所有人都像那個男生一樣我該怎麼辦?我對親密長久的人際關係變得異常敏感、焦慮、害怕和緊張,我開始以割腕和撞頭去舒緩,並且有嚴重失眠。

否定我的真實痛苦

轉捩點,是我決定把事情告訴一個教授。教授聽過後沒有像社工那樣安慰我、沒有關心我,更沒有給我意見。我有點失望,然後就更加消沉。可是,她迂迴地推薦我看一些女性主義和酷兒理論讀物,在閱讀的過程中,我漸漸感到心底裡有一些東西解開了:

我開始暗暗明白:「受害者」並不一定要服從於「受害者腳本」;「我喜歡我的朋友」和「我被我的朋友強姦」沒有衝突;我「被強姦」與「我感到有性興奮」也沒有衝突。身體是很機械的,熱了會出汗、凍了會打噴嚏、性器官被刺激有反應也是正常的,那不代表我默許強姦,也不代表我需要打壓自己身體的感受。

但,為了緊緊保護我心中對男生形象的依賴,對外我依然會說我「只是失戀」──直到五年後,他跟我道歉。他來短信和我道歉時,我泣不成聲,我感覺再也沒有必要去閹割自己的經驗。連他都承認自己是強姦了,我還需要/可以去逃避承認那次強姦嗎?突然,一切都明朗起來。

是的,那是強姦,但同樣,那也是一次「友情的失落」、一次「不被尊重」、一次「對權力的侵犯」、一次「被出賣」、一次「被騙」、一次「不辭而別」、一次「身體的發現」。造成我最大傷害的,卻絕對不是強姦中的「性」。反而,當我父母及我碰到的幾個輔導者,處處把我受傷的原因歸咎在純粹的「性」,卻不讓我這個「受害者」有足夠的空間、時間,把自己故事中的混雜梳理出來,才是我最感悲傷的原因。

無庸置疑,他們都很愛護我、憐憫我,於是把我幻想成一個「被玷汙的處女」,處處維護著我身體的純潔與珍貴。但那對我的身心復原有用嗎?他們憐憫的不是我,而是他們幻想中受害者腳本中的「我」。而這,也正是在否定我真正的痛苦。他們從來都在拒絕理解,到底是什麼在困擾著我。

受害者需要的空間

回到那個17歲的援交男孩。

我在妓權機構工作之初,負責培訓我的同事就說過:「絕大多數情況下,要學著不要比當時人激動…… 因為你的緊張,才是導致當時人覺得自己世界末日的主因。輔導者過多的關心和過分激動的情緒,很容易讓當事人以為自己不夠激動是『有問題』,因而會跟著激動起來。」

但遇到那個男生時,我才知道要做到這一點有多難。

理性上,我當然知道輔導不先入為主及認真的聆聽理解,是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的關鍵。但在實踐上,輔導者總會因著自己的經驗而做了主觀的投射。「被輔導者」往往也是「輔導者」的鏡子,那17歲小男生這個鏡子,又照出了我的什麼問題?

他照出了17歲的自己、尚未完全處理好的傷,我尚未從「正典受害者腳本」掙脫出來。天啊,那腳本不正曾經是壓迫我的來源嗎?為什麼我又會差點想安放在小男孩身上?或許那是因為我在被安放在「受害者位置」的時候,的確曾有某種滿足。但愉悅過後,這種輔導方法其實把我推向了更深的情緒谷底。

我想,「受害者」最需要的是空間,一個可以讓我們沉澱、梳理和好好說話的空間。局外人的忿忿不平與緊張兮兮,只會逼著受害者把自己的經驗閹割──而那對自我理解、自我成長與身心復原,是巨大阻礙。

(劉璧嘉,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碩士,台灣聯合大學系統亞際文化研究國際碩士學程)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