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香港政府公布由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撰寫的調查報告,回應去年7月以來爆發的鉛水風波。報告批評事件中的水務署、房委會、水管工程分判商及水喉匠等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未能防範供水系統使用含鉛焊料,直接導致11個公共屋邨食水含鉛超標。
下午5點,香港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兼房委會主席張炳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房屋署署長應耀康和水務署署長林天星出席記者會,指報告雖然不會裁定某方的刑事或民事責任,但政府會正視責任,並接納調查委員會全部建議。
委員會看到的是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未能防範在供水系統中使用不合規格的焊料。
從2015年7月起,香港啟晴邨、葵聯村,東匯邨、紅磡邨二期、石硤尾邨二期、深水埗元州邨第二及四期、觀塘彩福邨等11條屋邨,以及石硤尾聖方濟愛德小學、深水埗聖公會聖多馬小學和6所幼稚園、1所中學,及香港理工大學學生宿舍,相繼查出食水含鉛超標,最高超出世界衛生組織標準15.3倍。
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今年5月11日將報告提交給特首梁振英,經政府基於法律考慮遮蓋部分內容後,31日對公眾公開。
近500頁的報告分別批評了水務署、房委會、承建商、水管工程分判商、持牌水喉匠的失職。其中水務署被指沒有清楚界定水喉食水品質,及未能充分理解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鉛水準則等。報告又指,香港早在1938年和1987年就已分別禁止在食水系統中使用鉛喉和含鉛焊料,食水含鉛量理應很低,但水務署在實際操作中卻產生種種紕漏,例如容許持牌水喉匠以外的工人進行水喉工程,又毋須持牌水喉匠在場監工。
房委會則被批評內部制度存在紕漏,過分倚重僅以文件查核的方式監督承建商,沒有監控內部供水系統中使用的焊料;四間涉事的總承建商,包括中國建築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瑞安承建有限公司及有利建築有限公司,則被指沒有履行合約責任。這四間公司去年已被罰數月至1年內不可在房委會工程中投標,並已出資2千萬資助受影響住戶;報告還指,水管工程分判商和持牌水喉匠出於金錢誘惑和含鉛焊料熔點低,而故意使用含鉛焊料,亦屬失職。
不過,委員會認為受影響居民的血鉛雖然超標,但水平相對較低,因此衛生署目前的應對措施「一般而言尚算恰當」。
基於上述問題,委員會建議政府要為所有公屋再測食水,檢討現行法例框架和規管制度,設立獨立組織檢查水務署,就食水安全事宜設立國際專家小組,制定「香港食水標準」和「水安全計劃」等。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報告時稱,已將違規水喉匠除牌,律政司也已就他們刑事責任展開調查並由警方跟進,之後會再繼續追究承建商的合約責任;在行政責任上,她雖承認制度欠妥,相關部門需要負責,但稱這不等同於有個人公職人員要負個人責任。她又指政府對事件責無旁貸,會要求所有政府同事引以為鑒。
聲音
政府會全部接納委員會的建議。
房委會已全面落實委員會建議的管制措施,確保所有建造工程項目符合規格及法定要求,以保障食水品質安全。
鉛水問題看似千頭萬緒,其實關鍵在於一個死結:現行架構容許水務署同時擔當服務提供者與監管者的角色,球員兼球證,是制度衰敗的腫瘤。
香港鉛水事件
來源: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政府新聞網、香港電台、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