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香港訪京團團員夜蒲醜聞持續發酵,傳中聯辦介入調查

刊登於 2016-05-25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舉辦的「一帶一路訪京團」行程期間爆出成員夜蒲醜聞。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舉辦的「一帶一路訪京團」爆出成員行程期間夜蒲醜聞。

香港建制派政黨民建聯成員馬恩國任主席的「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於5月18日至21日組織「一帶一路訪京團」訪問北京。但明報近日曝光,該團在京期間有兩名團員光顧當地一家KTV,且有這兩人與不同女性的親密合照流出。

涉事二人分別是「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顧問、現職律師的佘英輝,以及該基金會附屬會員翁繼文。兩人已在5月23日晚辭去基金會職位。

身兼「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榮譽顧問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也於23日辭去榮譽顧問一職,但尚不清楚她的辭職是否與KTV事件有關。

另據明報消息,擔任「一帶一路訪京團」榮譽顧問的是中聯辦法律部長王振民,他也有份出席交流活動。報導稱,他在得知KTV事件後非常不滿,中聯辦人員正向交流團調查,要求團員交代詳情。

一帶一路是國家重要倡議,而每個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都要關注自己的行為。

香港特首梁振英

除基金會職務外,佘英輝和翁繼文也在24日辭去警察交誼組織「國際警察協會香港分會」名譽會長職務。

據明報從多個渠道獲悉,當天出席KTV活動的除佘英輝和翁繼文外,還有兩至三名香港警務人員出席,其中一名總督察級警官與「國際警察協會香港分會」有關聯。

明報引述消息指,相關警務人員乃是參與另一個訪京團,日期與「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的訪京團重疊,因與佘英輝、翁繼文相熟,故相約一同消遣,但具體情況不明。

另有接近相關總督察級警官的消息對明報表示,該名警官期間只有喝酒,沒有親近女性或與她們合影。

警方發言人回覆明報查詢時表示,上週共派出兩批38人前往北京,參加分別於國家行政學院及北京警察學院舉行的研修及培訓課程。發言人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亦要求人員不論在當值或休班時均恪守警隊的守則及價值觀。

「一帶一路訪京團」團長、「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回覆明報查詢時對事件表示憤怒,指佘英輝和翁繼文絕對影響基金會聲譽,自己在物色團員方面要負很大責任。他又指二人外出活動時有通知他,但強調自己沒有參與KTV活動。

據星島日報報導,「一帶一路訪京團」由38名香港大律師和律師組成,目的是推銷《反港獨法》。馬恩國此前表示,已向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和基本法委員會提交《反港獨法》草案,期望人大常委會能夠為《反港獨法》立法,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

星島日報政情專欄指出,「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成立以來,每年都有訪京行程。但基金會的成員分量不足以見到較高層次的官員,因此請來譚惠珠及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任顧問,才能與港澳辦副主任馮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會面。

該專欄還引述消息指,兩名涉事團員在KTV自拍後,還肆無忌憚地傳到一個由基金會成員、香港政界人士及內地官員組成的群組內。專欄引述親建制人士表示,以後應該沒有人再敢與馬恩國談話,更不會有重量級人士替他背書,他的從政生涯可能就此結束。

8000 港元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馬恩國指,訪京團由團員自費,機票連酒店每人需付約8000港元,至於晚宴開支則由基金會負責。

聲音

現時港獨沒有實力,但即使港獨具備實力亦好易處理,因為中央要法律有法律,要槍有槍,要炮有炮。

馬恩國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

照片中的女子都是藝人,而活動屬私人聚會。

翁繼文對《明報》說

我相信這絕對是個別團員的個人行為,但出團期間發生這樣的事,我感到非常不高興和不可以接受!

隨團訪問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

訪京團提交的《反港獨法》

馬恩國表示,《反港獨法》草擬內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把分裂國家行為列為罪行;其次是把「推動完全自治」,即反對、削弱、抗衡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列為刑事罪行;第三部分是把因本土意識,而作出擾亂社會秩序行為視為嚴重罪行,應較非法集結判刑更重;最後是任何人以資金資助上述三項行為也屬罪行。(資料來自星島日報)

來源:明報星島日報南早中文網蘋果日報立場新聞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