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15名台灣人拒絕遣送大陸,肯尼亞警方動用催淚瓦斯

刊登於 2016-04-13

多名台灣人在肯尼亞犯案後被遣返回中國大陸,引發台灣方面強烈抗議。圖為肯尼亞國旗。攝:GEORGINA GOODWIN / AFP
多名台灣人在肯尼亞犯案後被遣返回中國大陸,引發台灣方面強烈抗議。圖為肯尼亞國旗。

最新動態

台灣外交部12日證實,在涉肯尼亞電信詐騙案被宣布無罪的23名台灣人中,繼8人已於4月8日被遣送到大陸後,另外15人因拒絕被遣送大陸,而遭到肯尼亞警方動用催淚瓦斯強行帶離看守所。

他們不肯配合遣返,所以警方甚至,大概門都不打開吧,所以警方就把牆壁打破,拋入催淚彈,然後十幾個警察帶沖鋒槍(衝進去)。

台灣外交部亞非司長陳俊賢

台灣外交部亞非司長陳俊賢表示,台灣外交部駐南非3名工作人員前去肯尼亞看守所探視時遭到很多阻撓,現場也看到大陸駐肯尼亞大使館的3名館員。

陳俊賢稱,根據嫌疑犯轉述肯尼亞方面說法說「要馬上遣返,台灣政府已經買好機票,從曼谷把你們送回去」;但台灣駐南非代表告知嫌疑犯「沒有這回事,沒有接到遣返這回事也沒有買好機票」。

此外,據台灣中央社報導,肯尼亞8日又逮捕了41名嫌犯,其中22名是台灣人,他們將與上述15人一併被遣送大陸。台灣外交部對此表示嚴正抗議。

4月11日報導:「一個中國」?8名台灣人肯尼亞犯案後被遣送回中國大陸

肯尼亞(Kenya,台灣稱肯亞)警方於2014年11月底調查一起華人男性火災致死案時,連帶破獲了一起涉及77名華人(包括28名台灣人)的電信詐騙案。4月5日,其中37名華人(包括23名台灣人)被宣判無罪,須在21天內離境,但其中8名台灣人被遣送到了中國大陸。

台灣外交部獲悉,大陸方面曾向肯尼亞施壓,要求將這8人遣送大陸,並以技術性手段阻撓台灣方面的解救。外交部於11日對事件表示嚴正抗議,要求大陸立即將8人送返台灣,並請肯尼亞當局立刻釋放其餘15名在押台灣人,切勿再將他們遣送大陸。

台灣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也表示,已向中國大陸方面提出抗議,法務部也會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大陸方面交涉。

大陸人員強行將獲肯亞(肯尼亞)法院宣判無罪的8名台灣人遣送至大陸,此等非法擄人的不文明行徑,嚴重侵害當事人基本人權。

台灣外交部

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副主委施惠芬11日接受立委質詢時表示,8名台灣人已經在廣州落地,但對他們目前身在何處、為何被送到大陸仍不清楚。她表示,大陸的做法違背兩岸共同認知,即兩岸人民一旦在境外犯罪,應各自遣返己方人員;目前,陸委會已對陸方表達嚴正抗議。

肯尼亞是中國的邦交國,台灣在肯尼亞未設辦事處。台灣外交部表示,事發後曾指示台灣駐南非代表處派人前往肯尼亞探視23名被押台灣人,後者於4月7日飛抵肯尼亞,並於次日得知大陸施壓要求肯尼亞警方將其中8人遣送至大陸。

外交部表示,得知這一消息後,曾指示駐南非代表處向肯尼亞交涉,涉案台灣人也聘用律師向肯亞高等法院陳情,並獲高等法院裁決頒布禁制令,禁止警方將包含8名台灣人在內的10人遣送出境,要求將10人還押警局,等候4月13日聽審。但大陸採取技術性阻擾,延遲台灣方面取得肯尼亞高等法院的判決文書,當台灣駐南非代表處人員手持高等法院禁制令抵達機場時,又遭遇重重關卡,來不及阻擋8名台灣人被陸方人員強行帶上大陸方面的班機。

類似案例此前也曾出現。據BBC中文網報導,菲律賓曾在2011年將14名涉及跨境電信詐騙案的台灣人遣送至大陸,引發司法管轄權的爭議。當時,台灣方面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經過4個多月的協商才將14人從大陸遣返台灣。菲律賓總統府發言人當時表示,是基於「一個中國」的原則採取此做法。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表示,若此次案件源自外界對台灣國家定位的誤解,外交部應向肯尼亞說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更質疑兩岸協議的具體成效,認為應從此事件的處理開始檢驗。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預計變更13日的議程,將邀請外交部、法務部、陸委會、警政署就此案作專案報告。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育敏則表示,8名台灣人雖然在肯尼亞被判無罪,但詐騙多半是跨國犯罪,應釐清其中是否有中國大陸民眾受害,「否則怎麼會引渡到中國去?」但她也表示,若相關台灣人確有涉及犯罪,還是希望將他們引渡回台灣,接受台灣法律制裁。

35.7 億人民幣
據中國法制網報導,近10年來,中國電信詐騙案每年以20-30%的速度快速增長,其中2016年第一季度電信詐騙就已造成超過35.7億元人民幣損失。

聲音

中國明知這些人是台灣人,卻故意接收遣返,就是要創造「台灣就是中國一部分」的小動作,是給台灣穿小鞋,不把台灣放在眼裏。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

國人已獲判無罪卻遭遣中,外交部除抗議外,應該用更強烈方式表達訴求及立場……未來兩岸情勢下,這樣的狀況可能會越來越多,國內應該有所因應,否則抗議不見得會有很大效果,盼未來不要因為這樣的事情,傷害到我國爭取主權的動作。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

已在上週五深夜向國台辦表示抗議,並表明希望循過往模式將人接回台灣,但尚未就此議題使用兩岸熱線。

陸委會副主委施惠芬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2009年4月,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南京舉行會談,雙方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等3項協議,其中《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簽署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建立制度化的合作平台,兩岸同意在民事、刑事領域開展協助,採取措施共同打擊雙方均認為涉嫌犯罪的行為,重點打擊涉及綁架、槍械、毒品、人口販運及跨境有組織犯罪等重大犯罪,以及侵占、背信、詐騙、洗錢、偽造或變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等經濟犯罪。相互協助送達司法文書、調查取證、罪贓移交,認可及執行民事裁判與仲裁裁決,移管被判刑人。台灣民眾如果在大陸地區受到拘禁,家屬可以透過政府的協助,赴陸進行探視;受刑人在符合雙方規定且有意願,政府也可以協助接返,並在完成應有的司法程序後,早日重返社會。同時,雙方民眾民事私權經裁判或仲裁的權益狀態,也可透過互惠原則,予以認可或執行,對當事人的私權紛爭,提供更完整的司法保障。(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中央社聯合新聞網蘋果日報BBC中文網法制網美國之音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