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1日凌晨5點多,台灣漁船「聖德財」號及「連億興116」號在馬六甲海峽印尼專屬經濟海域遭印尼船槍擊,其中「聖德財」船身留下12個彈孔,兩船無人傷亡。
印尼漁業部長蘇西(Susi Pudjiastuti)21日接受台灣中央社訪問時稱,台灣漁船非法捕魚,遭印尼巡邏船攔截後未停下並企圖衝撞,致使巡邏船開槍。蘇西又指,兩艘台船在捕魚時沒有懸掛國旗,據印尼規定應扣船抓人,清空人員後將船擊沉。
蘇西還向中央社提供了一段由印尼巡邏船拍攝的視頻,顯示印尼巡邏船當時緊跟在「聖德財」左後方,並多次把燈光打向「聖德財」,示意停船,而「聖德財」持續向前行駛。但視頻中沒有出現漁船故意衝撞、巡邏船開槍等畫面。
台灣外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李憲章於22日回應稱,根據中央社報導及印尼漁業部長的說法,印尼公務船確有進行槍擊,但為了慎重起見,必須和印尼有關部門做最後確認。
他還表示,開槍不是國際理性作法,必須還原當天情況,包括船隻確切位置、當時是否在捕魚等;確認事實後,會在必要時採取適當作為,如表達關切或正式抗議等都會納入考慮。
如果漁民是合法作業,印尼在執法公務時有過當或是不理性行為,自然會向印尼表達必要關切,甚至不排除其他作為。
台灣行政院院長張善政於22日表示,台灣漁船看到對方船上有公務船的編號,因此認為可能是印尼公務船,但台灣漁船逃離時對方並未追上,而公務船的馬力較強,應該不至於追不上,因此究竟是公務船還是海盜船仍有待確認。
張善政還表示,出事的海域不是印度洋,中華民國的漁船可能只是路過,有無違法捕魚仍在查證中,但認為即使有違法捕魚的情況,也不應使用暴力手段。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也指出,從衞星定位回報的資訊判斷,兩船當時的航行速度不可能是在捕魚,且馬六甲海峽是國際船舶通行航道,公務船不得開槍,否則將違反國際法。
據中央社3月1日報導,印尼漁業部長蘇西2014年上任以來大力掃蕩非法捕魚,日前有27艘外國漁船因進入印尼所屬群島非法捕魚被印尼當局炸毀,另有3艘懸掛印尼國旗、屬於台灣船東的漁船被識破,但因消息走漏未能採取行動。
此外,印尼巡邏船還於3月19日在納土納群島海域附近攔下一艘涉嫌非法捕魚的中國大陸漁船,8名船員被扣押,漁船則被前來救援的大陸海警船救回。印尼外交部和漁業部後於21日分別召見大陸駐雅加達人員,抗議大陸海警船侵犯印尼主權,大陸外交部則稱漁船和海警船未進入印尼海域,要求印尼釋放船員。
印尼也扣留了大量台灣漁船。聯合報報導指,印尼要求來往的台船須清一色僱用印尼籍船長和船工,或讓漁船加入印尼籍,船東每年繳10多萬台幣給印尼的船務公司,台籍船東不得上船作業等,否則漁船不能出印尼港口,形同被軟禁在印尼。
報導指,去年仍有100多艘台灣漁船被困在印尼,且被困船隻維護費用不低,長久停放還可能因積水自然沉沒,有船主表示十分無奈。
聲音
子彈都朝駕駛艙打,根本是要打死人,不像只是要驅離!
即便是印尼專屬經濟海域,中華民國的漁船也可以無害通過。
台灣漁船在被開槍警告後,仍然沒有停船,甚至試圖衝撞印船,「鯊魚」船員於是繼續開槍自衞,後來為了避免死傷,讓2艘台船駛離印尼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