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泥頭山」(由廢料堆積而成的約10米高的山丘)月初被曝光後,香港屋宇署曾在3月8日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認定事件為「非法土地平整」,勒令地主在一周內噴漿加固。但在期滿後,地主非但沒有進行加固,反而繼續傾倒泥頭等建築垃圾,而屋宇署則改稱事件為「涉嫌非法土地平整」,並將地主實施臨時補救措施的期限延遲到雨季之前。
由於不滿非法傾倒泥頭等建築垃圾和政府消極執法,香港民間組織「土地正義聯盟」於3月20日發起「以泥還泥」行動,計劃在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泥頭山」挖取數十袋泥頭,帶往政府總部示威。
但行動期間,警方以私人地方為由,組織參與者進入「泥頭山」挖泥。但有部分參與者闖入警方防線,拉起了「倒泥可恥」、「嚴懲倒泥、政府有責」等橫幅,並將挖到的泥裝到數十個尼龍袋內,準備運往政府總部示威。
但隨後20多名警員到場增援,稱接獲土地持有人報案,阻止參與者運走泥頭,雙方一度發生衝突。隨後警方以「盜竊罪」、「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外出時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等理由拘捕8名參與行動的人士,包括「土地正義聯盟」執委朱凱迪,以及到場聲援行動的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等。8人後於同日下午被無條件釋放,但不排除日後可能再被起訴。
那區區幾百元一車的泥頭廢物,當倒在田野裏,造成的破壞往往是永久的。如此荒謬的行為,居然每日都在鄉郊上演,令人難以忍受。
「土地正義聯盟」在20日發表行動聲明中稱,傾倒泥頭和建築廢料已成為破壞香港鄉郊的主要手段,其中泥頭判頭、地主鄉紳等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利益網絡」,而特區政府往往站在權貴一邊,執法嚴重不足;聲明又指,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的「泥頭山」令很多人意識到倒泥問題的嚴重性,該處地段過去十多年出現大規模倒泥活動,持續違反《城市規劃條例》,但規劃署卻視而不見。
「土地正義聯盟」表示,政府發展局、鄉議局和建築商一起組成了「土地破壞聯盟」。其中,發展局一直把鄉郊綠土視為土地儲備,對破壞綠地的行為「樂見其成」;鄉議局則希望填平農地蓋丁屋(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的房屋);建築商則可透過非法倒泥省去政府堆填區每噸27至125港元的倒泥收費。「土地正義聯盟」指出,若這一利益聯盟不被打破,香港將在綠地被毀後成為灰蒙蒙的「死城」。
而天水圍的倒泥事件並非個案。「土地正義聯盟」稱,新界在1997年後面對巨大開發潛力,農地破壞案頻繁出現,例如恆基地產在社山村倒了10公頃建築廢料、鄉事派立法會議員劉皇發家族的公司在大棠村倒了2公頃泥頭、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倒泥案令劉婆婆痛失菜園等。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表示,舉證非法傾倒泥頭較有效的方法,是透過規劃署按《城規條例》執法並要求地主還原,但之前較少有成功的個案,舉證難度較高,加上政府各個部門間缺乏協調,往往容易「放生」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