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香港民間組織發起「以泥還泥」行動,抗議非法傾倒建築廢料

刊登於 2016-03-21

2016年3月20日,「土地正u001b義聯盟」成員朱凱迪在天水圍「泥頭山」抗議建築商非法傾倒建築廢料和政府消極執法。NOW電視新聞畫面
2016年3月20日,「土地正義聯盟」成員朱凱迪在天水圍「泥頭山」抗議建築商非法傾倒建築廢料和政府消極執法。

香港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泥頭山」(由廢料堆積而成的約10米高的山丘)月初被曝光後,香港屋宇署曾在3月8日發出危險斜坡修葺令,認定事件為「非法土地平整」,勒令地主在一周內噴漿加固。但在期滿後,地主非但沒有進行加固,反而繼續傾倒泥頭等建築垃圾,而屋宇署則改稱事件為「涉嫌非法土地平整」,並將地主實施臨時補救措施的期限延遲到雨季之前。

由於不滿非法傾倒泥頭等建築垃圾和政府消極執法,香港民間組織「土地正義聯盟」於3月20日發起「以泥還泥」行動,計劃在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泥頭山」挖取數十袋泥頭,帶往政府總部示威。

但行動期間,警方以私人地方為由,組織參與者進入「泥頭山」挖泥。但有部分參與者闖入警方防線,拉起了「倒泥可恥」、「嚴懲倒泥、政府有責」等橫幅,並將挖到的泥裝到數十個尼龍袋內,準備運往政府總部示威。

但隨後20多名警員到場增援,稱接獲土地持有人報案,阻止參與者運走泥頭,雙方一度發生衝突。隨後警方以「盜竊罪」、「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外出時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等理由拘捕8名參與行動的人士,包括「土地正義聯盟」執委朱凱迪,以及到場聲援行動的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等。8人後於同日下午被無條件釋放,但不排除日後可能再被起訴。

那區區幾百元一車的泥頭廢物,當倒在田野裏,造成的破壞往往是永久的。如此荒謬的行為,居然每日都在鄉郊上演,令人難以忍受。

「土地正義聯盟」聲明

「土地正義聯盟」在20日發表行動聲明中稱,傾倒泥頭和建築廢料已成為破壞香港鄉郊的主要手段,其中泥頭判頭、地主鄉紳等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利益網絡」,而特區政府往往站在權貴一邊,執法嚴重不足;聲明又指,天水圍嘉湖山莊附近的「泥頭山」令很多人意識到倒泥問題的嚴重性,該處地段過去十多年出現大規模倒泥活動,持續違反《城市規劃條例》,但規劃署卻視而不見。

「土地正義聯盟」表示,政府發展局、鄉議局和建築商一起組成了「土地破壞聯盟」。其中,發展局一直把鄉郊綠土視為土地儲備,對破壞綠地的行為「樂見其成」;鄉議局則希望填平農地蓋丁屋(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的房屋);建築商則可透過非法倒泥省去政府堆填區每噸27至125港元的倒泥收費。「土地正義聯盟」指出,若這一利益聯盟不被打破,香港將在綠地被毀後成為灰蒙蒙的「死城」。

而天水圍的倒泥事件並非個案。「土地正義聯盟」稱,新界在1997年後面對巨大開發潛力,農地破壞案頻繁出現,例如恆基地產在社山村倒了10公頃建築廢料、鄉事派立法會議員劉皇發家族的公司在大棠村倒了2公頃泥頭、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倒泥案令劉婆婆痛失菜園等。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表示,舉證非法傾倒泥頭較有效的方法,是透過規劃署按《城規條例》執法並要求地主還原,但之前較少有成功的個案,舉證難度較高,加上政府各個部門間缺乏協調,往往容易「放生」地主。

100
據媒體報導,參與行動的「土地正義聯盟」等一行共有10多人,而到場增員的警方多達近百人。朱凱迪指,到場警方陣容已多於全港負責執行《城市規劃條例》的30名規劃署人員,如果警察用一半的人去監管非法倒泥,香港的鄉郊環境就不會像現在這麼惡劣。
86.7 %
香港01報導,據去年核准的《屏山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涉事泥頭山有86.7%屬於「康樂」地帶、13.3%屬於「綠化地帶」。

聲音

已經有太多次,我們致電規劃署舉報非法倒泥,執法人員要隔一個星期才出現,隔幾個月才判定是違例發展,「還原」更可以拖足幾年。已經有太多次,當我們相信「還原令」可以令被破壞的農田和漁塘名副其實地回復原貌,卻發現地主就算不清走泥頭,規劃署仍會發出「滿意紙」。

土地正義聯盟

有些人囤泥為發展商大開處理泥頭的方便之門,而且若收地時遇上不合作地主,泥頭就大派用場,可以用來填平那些魚塘、農地。

蘋果日報引述知情人士稱

這種破壞環境事件,在新界並不是什麼新鮮事物。因為利潤實在太大,鄉村有勢力人士利用任何土地和政府官僚主義賺錢的例子層出不窮。

土地監察主席李永達

香港規劃署對倒泥事件的執法情況

根據香港法例,在農地填土超過1.2米是違反《城市規劃條例》,但往往調查需時,難以阻止農地被破壞。雖然規劃署可要求地主恢復倒泥前的原貌,但規劃署的要求通常過於寬鬆,鮮有要求地主將所有泥頭清走。而即使地主拖延,政府也甚少檢控。例如,2013年規劃署收到538宗懷疑違例填塘及填土工程,但只得9宗檢控,僅約1.7% 。(資料來自土地正義聯盟)

來源:蘋果日報明報土地正義聯盟網站立場新聞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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