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黃偉豪:公民社會需走出分化與強化並行的無間道

面對新時代的來臨,要解決香港公民社會只停留在「強化」與「分化」的無間道,不斷地內耗和原地自轉的問題,政治領袖,必須在策略及組織方法上配合及更新。

刊登於 2016-02-26

黃偉豪:「分化」的現象早在雨傘運動已明顯地出現。

過去在《端傳媒》發表的幾篇文章,分析了香港在九七回歸後不斷倒退和被破壞的各種制度,但在這個負面的趨勢中,其中一個反潮流的制度,正正就是我們的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

在學術上,公民社會的普遍定義是處於市場及政府之間的自主領域,當中包括了非政府組織(NGOs)和公民團體。因為這些組織既非市場的一部分,所以主要的存在意義及運作目標,並非追求利潤;而它們也不是政府的一部分或其延伸,所以追求的亦不是控制及權力。

處於政府與市場之間所賦予的獨特意義,就是讓公民社會承擔起市場及政府均不能輕易做到的社會責任。在意識形態及價值等較為無形的層面上,這些責任包括建立公民意識、共同信念,以及人與人之間互信等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在具體及實際行動的層面上,這些責任包括了爭取公義、照顧弱勢群體,及推動社會改革等。

九七後公民社會走出低調

傳統上,香港的公民社會在政治上都較為被動及採取低調的姿態,但以上的一切均在九七後起了重大的變化,而很大程度上,這個重大的轉變,是由特區政府的一連串失誤逼出來的。重要的分水嶺及爆發點,包括了2003年的七一大遊行,及2014年的雨傘運動。從此以後,公民社會的組織更願意在政治上站出來,爭取公義及改革;市民,特別是年輕人也更願意地組織自己,透過抗爭來改變社會。

可惜的是,香港公民社會的發展雖然變得更為成熟和活躍,但卻處於一個十分尷尬的局面,因為有兩股完全相反的勢力在背道而馳,互相抵銷,使得公民社會一方在「強化」,一方面卻又在「分化」。處於這個既強化但又分化的「無間道」中,所得到的極可能是一個兩難的不完美困局,一方面當權者對社會的控制雖然會被削弱,使到社會更難被政府駕馭;但另一方面,社會卻又更易發生內鬨,不利過渡至穩定的民主社會。

這個矛盾的兩極現象,其實在近年不少的社會事件中均可以看到,例子唾手可得。最近的例子包括在筆者任教的香港中文大學裏,出現了多年來難得一見的學生會選舉「撼莊」的場面,即同時間有兩個候選內閣角逐學生會的席位,而且鬥得難分難解,各不相讓。但在這個「分化」的趨勢下,又同時有「強化」的現象────兩個候選內閣均參與反對特首任大學校監的運動,亦有聲援香港大學的同學,反對李國章出任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

「分化」的現象早在雨傘運動已明顯出現,所以有「藍絲」(建制派支持者)與「黄絲」(民主派支持者)之爭。但當我們一心以為這只是純粹老一代與新一代因成長經驗、社會背景及價值取向不同而發生的「世代之爭」,或可以簡單地被理解為「泛民」對「建制」的政治格局之時,卻又突然驚醒地發覺在年輕的新一代當中,也存在着很多的內部紛爭、矛盾與衝突。這些不和,甚至比以上的世代之爭及泛民建制的對立,更多、更深、更糾纏不清、更難達到妥協。

因此,早在雨傘運動期間,已有「你不代表我」、「不要大台」的運動合法性及認受性之爭,又有「升級」和「勇武抗爭」對「和平非暴力」的手段之爭,在論述上又有「港獨」、「本土」與「大中華」等的種種爭議。在運動過後亦出現了退出學聯的運動,可謂一波未停,一波又起,爭議連綿不斷,必定陸續有來。

公民社會的「強化」歸功於政府的失誤,但在「分化」上,雖然也和政府動員社會上的保守勢力來對抗反對力量有一定關係,但這個因素頂多只解釋到所謂的世代之爭及進步與保守力量的對壘,卻不能解釋新世代及年輕人之間的矛盾和衝突。

對於以上這個議題,兩位政治學者Lance Bennett和Alexandra Segerberg在他們於2011年所發表名為《數碼媒體與集體行動個人化》(Digital Media and The Personalization of Collective Action)的論文中,有較深入的探討和個案研究。他們認為後現代社會來臨及互聯網的出現,均使社會運動中必須的集體行動變得個人化。傳統的公民社會組織,包括了教會及工會,在動員市民參加例如遊行、示威及其他在社會運動中的集體行為的能力已大不如前。在後現代社會中,個人主義抬頭,市民所最關心的往往是和自己的身份和價值最相關的個人化議題,而這個「個人化」的趨勢,在互聯網,特別是社交媒體的「回音谷」(echo chamber)的效果下,更加被不斷地加大。

包容的價值框架,彈性的行動計劃

嚴格來說,在這個後現代及互聯網的年代,根本已經不存在舊有定義下的集體行動。在Bennett和Segerberg的眼中,集體行動已出現了「個人化」的現象,大家可以共同參與同一個運動,但各自出於個人的不同原因,及用自己的方式表達訴求。因此,他們在文章中指出,在這個新的大時代下,必須建立一個較闊、更加包容的價值框架,和更具彈性的行動計劃,來支持和推動社會運動。兩位作者以2009年G20在倫敦的高峯會作為個案研究,發現立場較溫和及包容的社會組織,遠比極端及強硬的組織,更能在抗爭中爭取更廣泛及更持久的社會,甚至國際的支持。

否則,若果沿用過往的社會運動模式,主要靠一個單一而又狹窄的價值框架、一個強而有力紀律嚴明的組織,由上而下地動員,只會事倍功半,甚至引起反效果,出現雨傘運動中「不要大台」和「你不代表我」等等互相攻擊,互相杯葛的混亂情況。這個社會分化的現象,在旺角騷亂後,更見嚴重。因為在「個人化」的情況下,抗爭者需要爭取的再不是一個同質及意見相似的社會大多數的認同,而是各自獨立及充滿批判性的無數個體的支持。前者正在消失,甚至已再不存在。

面對新時代的來臨,要解決香港的公民社會只停留在「強化」與「分化」的無間道,不斷地內耗和原地自轉的問題,政治領袖,特別是泛民的「大佬」或重量級人物,必須在策略及組織方法上配合及更新。若果他們未能適應的話,這也許是適當時候來一個華麗轉身離場,容許世代更新、範式轉移,這也是一種極具政治智慧和勇氣的表現。只有這樣,才可確保公民社會目前所出現的尷尬及混亂情況,只是一個過渡期,而非無間道下永恆的新常態。

香港瓦解論系列之四

(黃偉豪,中文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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