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內地來港行乞者漸增,或渉人口販運

刊登於 2016-02-05

香港旺角區街頭的一名行乞者。 攝:端傳媒攝影組
香港旺角區街頭的一名行乞者。

香港保安局於2月3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去年1至9月,因在香港公眾區域行乞而被拘捕或檢控的內地人分別有96人和82人,兩項數字較2014年均有上升,且都創下2011年以來新高。

南華早報專欄作者 Jason Wordie 指出,來港行乞的內地人中有部分殘疾人士,且他們的數量日益增長;由於這些人往往無法獨自前往香港,背後可能涉及人口販運,呼籲本地官員正視。

警隊、食物環境衛生署、入境事務處這三個據稱應承擔責任的政府部門職員,一定也見過內地傷殘行乞者……一些職員可能獲得了某種形式的「補償」,所以故意視而不見。

南華早報專欄作者 Jason Wordie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過去5年,內地人士因行乞而被香港警方拘捕、檢控及判刑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中區、油尖區(油麻地及尖沙咀)及旺角區一帶,被拘捕人士主要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來港。相關案件數字已在網上公布。

任何人以恐嚇或橫蠻的方式求取施捨,或在被要求停止後仍繼續向任何人求取施捨,均屬犯罪,經定罪後:(a)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監禁3個月;及(b)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監禁18個月。

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

黎棟國還表示,任何人在香港任何公眾地區乞取或收取施捨,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警方會密切留意相關情況,並定期向內地執法機構反映內地人士在港犯罪的情況。

Jason Wordie 日前在南華早報撰文指出,香港近年來出現越來越多操普通話的殘疾乞丐,他們在各區隨處可見,他本人就曾於1周內在銅鑼灣、荃灣、觀塘、深水埗看到同一個殘疾人行乞。

他認為,這些人無法獨自前往香港,也不可能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下輾轉於香港的不同地方,因此很可能是有人把他們從內地帶來,要求他們在香港行乞,且很可拿走他們行乞收入的一部分。

除行乞者外,香港大批內地性工作者的來歷也很可疑。香港警方近年來頻繁進行掃黃行動,在2月2日的一次行動中就拘捕了40名內地女子。Jason Wordie 引述性工作者聯誼會內部消息稱,在港的內地性工作者中有不少是被販運來香港的。

有線新聞專題節目「新聞刺針」也曾在2014年揭露過類似事件。節目採訪了一些來港行乞的內地人,發現有集團在網上招募,為他們辦理來港手續、分配行乞地點並瓜分盈利。一名來港行乞的17歲傷殘少年表示,該集團在深圳約有20人。

1000 元/周
一名自行來港、已行乞6年的人士接受「新聞刺針」採訪表示,扣除車費及住宿費,他每周可賺1千多港元。

聲音

警方會對涉嫌在本港進行行乞活動的人士調查,並會按個別案件的情況採取適當行動。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

執法者本應多加巡查,但這幾年來卻一直「分身不暇」,忙於處理佔領行動等抗議事件。另一方面在香港,不法之徒人數也大增,現在正肆虐橫行。唯當有人接管處理,香港才有可能認真打擊人口販賣的問題。

Jason Wordie

家裏今年做生意破產了,所以我想來(香港行乞)幫助他(父親)。

來港行乞的17歲傷殘少年對「新聞刺針」說

人口販運

指為剝削目的而通過暴力威脅或使用暴力手段,或通過其他形式的脅迫,通過誘拐、欺詐、欺騙、濫用權力或濫用脆弱境況,或通過授受酬金或利益取得對另一人有控制權的某人的同意等手段招募、運送、轉移、窩藏或接收人員。根據全球根據國際刑警組織之分析,人口販運已成為僅次於毒品和武器走私的全球第三大非法貿易。另據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統計,全球被奴役人數高達2700萬人,已超過18、19世紀黑奴買賣的高峰,受害者中80%是女性,50%是兒童。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政府新聞公報南早中文網有線新聞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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