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區街頭的一名行乞者。 攝:端傳媒攝影組](https://d32kak7w9u5ewj.cloudfront.net/media/039e4918dc594fc7b9251451026ea8e0.jpg?imageView2/1/w/1080/h/720/format/jpg)
香港保安局於2月3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出,去年1至9月,因在香港公眾區域行乞而被拘捕或檢控的內地人分別有96人和82人,兩項數字較2014年均有上升,且都創下2011年以來新高。
南華早報專欄作者 Jason Wordie 指出,來港行乞的內地人中有部分殘疾人士,且他們的數量日益增長;由於這些人往往無法獨自前往香港,背後可能涉及人口販運,呼籲本地官員正視。
警隊、食物環境衛生署、入境事務處這三個據稱應承擔責任的政府部門職員,一定也見過內地傷殘行乞者……一些職員可能獲得了某種形式的「補償」,所以故意視而不見。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過去5年,內地人士因行乞而被香港警方拘捕、檢控及判刑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中區、油尖區(油麻地及尖沙咀)及旺角區一帶,被拘捕人士主要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來港。相關案件數字已在網上公布。
任何人以恐嚇或橫蠻的方式求取施捨,或在被要求停止後仍繼續向任何人求取施捨,均屬犯罪,經定罪後:(a)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監禁3個月;及(b)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監禁18個月。
黎棟國還表示,任何人在香港任何公眾地區乞取或收取施捨,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6A條;警方會密切留意相關情況,並定期向內地執法機構反映內地人士在港犯罪的情況。
Jason Wordie 日前在南華早報撰文指出,香港近年來出現越來越多操普通話的殘疾乞丐,他們在各區隨處可見,他本人就曾於1周內在銅鑼灣、荃灣、觀塘、深水埗看到同一個殘疾人行乞。
他認為,這些人無法獨自前往香港,也不可能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下輾轉於香港的不同地方,因此很可能是有人把他們從內地帶來,要求他們在香港行乞,且很可拿走他們行乞收入的一部分。
除行乞者外,香港大批內地性工作者的來歷也很可疑。香港警方近年來頻繁進行掃黃行動,在2月2日的一次行動中就拘捕了40名內地女子。Jason Wordie 引述性工作者聯誼會內部消息稱,在港的內地性工作者中有不少是被販運來香港的。
有線新聞專題節目「新聞刺針」也曾在2014年揭露過類似事件。節目採訪了一些來港行乞的內地人,發現有集團在網上招募,為他們辦理來港手續、分配行乞地點並瓜分盈利。一名來港行乞的17歲傷殘少年表示,該集團在深圳約有20人。
聲音
警方會對涉嫌在本港進行行乞活動的人士調查,並會按個別案件的情況採取適當行動。
執法者本應多加巡查,但這幾年來卻一直「分身不暇」,忙於處理佔領行動等抗議事件。另一方面在香港,不法之徒人數也大增,現在正肆虐橫行。唯當有人接管處理,香港才有可能認真打擊人口販賣的問題。
家裏今年做生意破產了,所以我想來(香港行乞)幫助他(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