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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10歲領養女孩要求修憲:不生在美國也能當總統

刊登於 2015-11-05

美國總統奧巴馬。攝:Carlos Barria/REUTERS
美國總統奧巴馬。

「我想當美國總統。」

「親愛的,很不幸,我恐怕您沒可能做到。」

這不是某位正角逐明年美國總統寶座的候選人與幕僚在討論如何挽救選情,而是今年10歲的艾莉娜(Alena Mulhern)與媽媽的一次對話。

艾莉娜生於中國,出生10個月被美國麻塞諸塞州的一對夫婦領養,從此在州內海岸小鎮京士頓(Kingston)生活。有一天,媽媽跟艾莉娜聊起將來的志願,得知艾莉娜想當美國總統後,媽媽只好對她解釋,按美國憲法規定,只有「生於本土的美國公民」(natural-born citizens)才有權出任總統或副總統,而她沒有這個權利。

根據美國憲法,總統、副總統必須為「生於本土的美國公民」。根據1790年法案,「生於本土的美國公民」通常也包括由美國公民在海外所生的孩子。美國歷史上也有不少在海外出生的總統參選人,例如2008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麥凱恩(John McCain)生於巴拿馬,目前參加2016年總統選舉共和黨初選的泰德·克魯斯(Ted Cruz)則生於加拿大。

艾莉娜不能出任美國總統或副總統,是因為她在海外出生後被領養,根據2000年兒童公民資格法案,艾莉娜獲領養後自動獲得了美國公民身份,但不被視為「生於本土的美國公民」。

「這不公平,」艾莉娜當時回答媽媽:「我要改變這條法律。」

我會是個卓越的領導人,讓國民團結一致;也會引領國家,使她成為更適合生活、工作和養兒育女;最重要的是,我愛我的國家,希望為她奉獻,這裏是我的國家。

艾莉娜(Alena Mulhern)

艾莉娜就這樣展開了推動修憲的運動。10月28日, 艾莉娜出席麻州州議會的一場聽證會,嘗試説服州議員通過決議案,要求國會修法,甚至修憲。她振振有詞地説:「諸位想想看,就因這條200多年前定下的法律,讓多少偉大的人物無法為國奉獻。 」

艾莉娜對席間每個人説,她跟大家都一樣是美國人,都應該有參選總統的機會,而且自己已經不記得任何跟中國有關的事物,所知道的一切都關於美國。她又充滿信心,表示自己將來會是一個卓越的美國總統,能引領國家進步,團結國民,最重要的是,她視美國為自己的國家,熱愛美國並希望作出奉獻。

艾莉娜於聽證會上的發言,經電視台播放後引起不少人關注。有人認為要修改憲法非常艱鉅,但在艾莉娜心目中,所有事情在變成可能之前,都曾經是不可能的。她説,她會全力以赴,堅持下去。

35
根據美國憲法規定,出任美國總統必須年滿35歲。

聲音

重點是,我們應該教導小孩,他們長大後可以做任何職業。有些小孩想當消火員,有些想當飛機師,有些則想當美國總統……任何人的夢想,都不應該被奪走。

麻州州議員 Josh Cutler

美國總統

美國總統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和三軍統帥,根據178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而設立,行使憲法賦予的行政權,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於1789年4月30日就職,之後至1933的歷任總統均為3月4日就職,而其後則於1月20日就職。每屆任期4年,連選連任不得多於2次,也不能擔任總統或執行總統職責超過2年後再被選為總統多於1次。根據《美國憲法》,總統須年滿35歲,在美國居住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生於本土的美國公民」或者是在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在美國公職中,只有總統、副總統必須「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波士頓雜誌CBS聯合新聞網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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