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於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訂的《刑法》將一些常見行為,比如在網絡發布假消息、國家考試中找人替考、虐待老幼病殘等首次列入刑事處罰範圍,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之前,「散布謠言」一般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來進行處罰,最多處以10日拘留。《刑法修正案(九)》將這一行為涉及「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時的最高刑期定為7年,大大加重了處罰力度。這一條新規中指出的「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條文,也將使得中國網民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轉發一些消息時,就可能觸犯《刑法》。
中國高考、公務員考試中的作弊行為也越來越常見,修正案因此增加「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最高可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此類考試的,也將處拘役或者管制。
針對子女虐待老人、家長對孩子施暴等行為,修正案規定,監護人、看護人若有虐待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等行為,且情節惡劣的,最高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類行為此前一般只是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拘留。
中國近年來頻繁出現的醫療糾紛也使得本次修正案在「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範圍中,增加了「擾亂醫療活動」的罪名,對進行「醫鬧」(因不滿醫療效果而襲擊醫生)的首要分子,將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偽造、買賣駕照將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襲擊執法的國家工作人員、警察等,私藏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圖書、音頻視頻資料等,都將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
而修正案中新增的多條對律師行為的約束,也被外界認為是中國政府自7月起大規模抓捕、帶走、約談維權律師後,對「死磕派」律師的進一步限制。這些限制包括增加了「洩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的新罪名,以及「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等將面臨最高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