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BP就墨灣漏油事故與美國達成和解

刊登於 2015-10-06

英國石油公司位在墨西哥灣的鑽油平台,於2010發生爆炸事故。攝:Handout . / Reuters
英國石油公司位在墨西哥灣的鑽油平台,於2010發生爆炸事故。

10月5日,美國司法部表示,已就2010年墨西哥灣漏油事故與英國石油公司(BP)達成和解,和解金額共高達208億美元。美國聯邦法院曾在去年裁定BP在事故中存在「重大疏忽」,應承擔漏油事故的主要責任,後BP不服上訴,被美國最高法院駁回。此次罰款創下美國歷史上因污染環境罰款的最高記錄。

這項巨額賠償主要包括:就自然資源損害,罰款71億美元;依據美國《淨水法案》(Clean Water Act),罰款55億美元;向路易斯安那州等5個蒙受經濟損失的州份,賠償共49億美元;其餘款項則包括對受事故影響人士及企業的賠償等。BP 將在未來18年期限之內繳清罰款。

美國司法部長林奇(Loretta Lynch)指「巨額罰款將使 BP 及其他同業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她進一步解釋稱,依《淨水法案》判處的罰款將主要用於海岸環境修復及生物重生計劃。

巨額罰款並非要阻嚇在該區海岸的合法經濟活動,相反,這將使 BP 及其他同業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營造健康及安全的海岸環境。

美國司法部長林奇(Loretta Lynch)

2010年4日20日,BP 位於墨西哥灣的「深水地平線鑽油井」平台發生爆炸,造成11人死亡、17人受傷,數百萬桶石油流入墨西哥灣海域。事發後, BP 一共花了近3個月才成功將漏油堵塞;據美國估計,事件中漏出原油約有1億7千萬加侖,導致至少2500平方公里海水被石油覆蓋,美國5個州份受到嚴重生態污染及經濟損失。

2012年11月, BP 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同意就事故造成11人死亡、及大規模污染接受12億美元的刑事罰款,加上其他一系列補償金額超過40億美元。

此次對 BP 違反《淨水法案》、造成自然資源破壞等的索償,則於 2013年2月首次開庭,美國政府指控 BP 為了利益,蓄意罔顧人身安全及環境保護;BP辯稱事故發生涉及多家公司及多重原因。直到2014年9月,美國聯邦法院裁定 BP 於事故中有「重大疏忽」,但 BP 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後被美國最高法院駁回。訴訟一直持續到2015年7月,美國司法部才和 BP 達成了初步和解協議,而雙方最終在上週就協議達成共識,隨後交由美國聯邦法院新奧爾良地方法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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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深水地平線鑽油井」於2010年4月20日發生爆炸,大量石油流入墨西哥灣海域,直到7月15日 BP 成功堵塞漏油,一共花了87天。

聲音

和解協議解決了這場悲劇遺留下來的債項訴訟,釐清了 BP 需要負擔的財政義務,讓我們能夠重新專注於安全地為世界提供所需要的能源。

BP發言人 Geoff Morrell

漏油事故對美國帶來的影響,如同911襲擊……跟911襲擊後我們重新審視脆弱的外交政策一樣,這次災難讓我們重新思考未來很多年應該怎樣看待環境和能源問題。

美國總統奧巴馬(2010年,事故發生後發表全國講話)

英國石油公司

是世界最大私營石油公司之一,也是世界前十大私營企業集團之一,2012年營業額達到3882.85億美元。該公司前身是創立於1908年的盎格魯•波斯石油公司(Anglo-Persian Oil Company),1954年改稱”British Petroleum”(英國石油公司),同時”BP”縮寫依然常用。該公司整合探油、探氣、煉油、儲油、售油、零售等營業領域。在1998年一次購併行動後,「BP」不再作為”British Petroleum”的縮寫,而成為公司正式名稱。在廣告上,該公司有時使用”超越石油”(Beyond Petroleum)來宣傳業務。(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BBC中文網路透社衞報信報now新聞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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