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三年調查,前特首曾蔭權終被廉署正式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兩天後將71歲生日的曾蔭權 ,據悉今早到北角廉署總部;並於下午二時於妻子陪同下,打著其招牌「煲呔」,抵達東區裁判法院。
首項控罪涉及2010年11月2日至2012年1月20日。控罪指,曾蔭權在行政會議舉行會議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雄濤)(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多項申請期間,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與雄濤大股東黃楚標,討論向黃租住深圳東海花園一單位,以及2010年11月向黃的公司支付一筆80萬元人民幣相關款項。
第二項控罪涉及約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控罪提到,曾蔭權建議將向建築師何周禮授勳時,沒有向當時行政長官辦公室秘書長、發展局和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披露或隱瞞何周禮獲負責單位室內設計。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案件將延至11月13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