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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案宣判:開設賭場罪成 囚5年

刊登於 2015-09-10

郭美美在北京東城區法院提堂。北京東城區法院官方微博
郭美美在北京東城區法院提堂。

9月10日上午,曾因在微博「炫富」並牽涉到中國紅十字會的郭美美在北京東城區法院公開受審,她被裁定「開設賭場罪」罪成,判囚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案趙曉來也被判罪成,判囚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據媒體報導,她在做最後陳述時稱自己錯了,也很後悔,但沒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並希望法院考慮到自己不了解法律而從輕處罰。

此次審理中,檢方僅以「開設賭場罪」起訴郭美美及同案的趙曉來,並未涉及曾引起輿論熱議的郭美美「乾爹」、與中國紅十字會有關的中紅博愛公司前董事王軍,而去年郭美美被捕後在央視「認罪」中談到的「性交易」等內容也未涉及。

檢方指控稱,郭美美等人於2013年在北京聘請專業發牌手,邀請「朋友」數次上門賭博,賭資共計200餘萬元人民幣。郭美美通過抽取返點「水錢」牟利,趙曉來則使用 POS 機爲參賭人員進行資金結算。檢方認爲,應當以「開設賭場罪」對郭美美、趙曉來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國《刑法》關於「開設賭場罪」的規定,情節嚴重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庭審中,趙曉來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無異議;郭美美對其犯罪事實無異議,但對指控的罪名有異議,認爲自己構成的是「賭博罪」,而非「開設賭場罪」。

不認可(開設賭場罪),我知道自己犯錯了,不應該參與賭博,但是我認爲自己的行爲不構成犯罪。

郭美美在9月10日的庭審中表示

郭美美本名郭美玲,1991年生於湖南益陽。2011年,她在實名認證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個人新浪微博上貼出自己的豪車、名牌包等照片,引發公眾對中國紅十字會所獲善款流向的質疑。中紅博愛公司總經理翁濤解釋稱,郭美美所炫耀的財富主要來自中紅博愛前董事王軍的私人贈予。北京警方在調查後也稱,郭美美同中國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係。然而,這一事件仍讓中國紅十字會備受質疑,慈善捐款額銳減。

隨後,郭美美繼續以網絡名人的身份活躍在公眾視野中。直到2014年世界盃足球賽期間,她因涉嫌參與賭球被北京警方拘押,隨後她又被查出參與組織賭局牟利。同年8月,中央電視台播出郭美美承認「參與賭博活動、從事性交易、發布虛假信息」的新聞畫面,她稱自己因虛榮心犯下大錯,並對因此而造成紅十字會聲譽受損致歉。

郭美美被捕後,中國媒體紛紛她報導她通過賣淫、賭博而「致富」的細節,甚至挖掘她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環境。而包括央視在內的官方媒體對這起未經審判案件的大肆報導甚至「定罪」,也在中國的網絡上引起不小的爭議。有評論認為,對犯罪嫌疑人「遊街示眾」的做法本身就涉嫌違法。

60 %
《2011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核心數據顯示,中國紅十字會2011年接收社會捐贈比2010年減少了將近60%。

聲音

郭美美成爲了當下中國這一物慾橫流的「鍍金時代」的代表人物。

美國《外交政策》雜誌評論

大師告訴我,將孩子的名字改成郭美美以後,這個孩子能做出驚天動地的大事。

郭美美母親

她爲了名不計後果,爲了錢不擇手段。國家紅十字會名譽因她的虛榮和無恥受到極大的損害,我因爲她身敗名裂,郭美美是我一生的噩夢!。

中紅博愛公司前董事王軍

出去以後,我不會再去賭博、炫富或者去做一些違法或違背道德的事情,會踏踏實實做人。

郭美美於2014年在央視「認罪」

還是對乾爹紅會啥的比較感興趣。

微博網友

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於2008年,是全國性的控股投資集團,自稱是中國紅十字會的「關係企業」,主要業務是關於紅十字會相關公益,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和管理。中紅博愛公司聲稱,「將在全國大中城市社區內投資構建3萬個紅十字博愛服務站,項目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主辦、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承辦,中紅博愛資產管理公司獨家投資、運營和管理,將覆蓋5000萬個家庭、1.5億人口」。2011年6月底,隨着郭美美事件的升級,中紅博愛公司捲入其中,該公司前董事王軍被指「包養」郭美美。(資料來自百度百科)

來源:BBC中文網中國網新京報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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