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曾因在微博「炫富」並牽涉到中國紅十字會的郭美美在北京東城區法院公開受審,她被裁定「開設賭場罪」罪成,判囚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案趙曉來也被判罪成,判囚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據媒體報導,她在做最後陳述時稱自己錯了,也很後悔,但沒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並希望法院考慮到自己不了解法律而從輕處罰。
此次審理中,檢方僅以「開設賭場罪」起訴郭美美及同案的趙曉來,並未涉及曾引起輿論熱議的郭美美「乾爹」、與中國紅十字會有關的中紅博愛公司前董事王軍,而去年郭美美被捕後在央視「認罪」中談到的「性交易」等內容也未涉及。
檢方指控稱,郭美美等人於2013年在北京聘請專業發牌手,邀請「朋友」數次上門賭博,賭資共計200餘萬元人民幣。郭美美通過抽取返點「水錢」牟利,趙曉來則使用 POS 機爲參賭人員進行資金結算。檢方認爲,應當以「開設賭場罪」對郭美美、趙曉來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國《刑法》關於「開設賭場罪」的規定,情節嚴重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庭審中,趙曉來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無異議;郭美美對其犯罪事實無異議,但對指控的罪名有異議,認爲自己構成的是「賭博罪」,而非「開設賭場罪」。
不認可(開設賭場罪),我知道自己犯錯了,不應該參與賭博,但是我認爲自己的行爲不構成犯罪。
郭美美本名郭美玲,1991年生於湖南益陽。2011年,她在實名認證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個人新浪微博上貼出自己的豪車、名牌包等照片,引發公眾對中國紅十字會所獲善款流向的質疑。中紅博愛公司總經理翁濤解釋稱,郭美美所炫耀的財富主要來自中紅博愛前董事王軍的私人贈予。北京警方在調查後也稱,郭美美同中國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係。然而,這一事件仍讓中國紅十字會備受質疑,慈善捐款額銳減。
隨後,郭美美繼續以網絡名人的身份活躍在公眾視野中。直到2014年世界盃足球賽期間,她因涉嫌參與賭球被北京警方拘押,隨後她又被查出參與組織賭局牟利。同年8月,中央電視台播出郭美美承認「參與賭博活動、從事性交易、發布虛假信息」的新聞畫面,她稱自己因虛榮心犯下大錯,並對因此而造成紅十字會聲譽受損致歉。
郭美美被捕後,中國媒體紛紛她報導她通過賣淫、賭博而「致富」的細節,甚至挖掘她的家庭背景和成長環境。而包括央視在內的官方媒體對這起未經審判案件的大肆報導甚至「定罪」,也在中國的網絡上引起不小的爭議。有評論認為,對犯罪嫌疑人「遊街示眾」的做法本身就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