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天津爆炸善後:受害業主被逼簽字

刊登於 2015-09-07

天津爆炸遺址中一座被炸毀的建築物。攝 : REUTERS
天津爆炸遺址中一座被炸毀的建築物。

據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9月5日發布的消息,8月12日天津港爆炸事故遺址將建起一個佔地面積24公頃的海港生態公園,同時樹立紀念碑。

天津濱海新區規劃與國土資源管理局正在組織各相關單位,以及天津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天津美術學院等團隊,開展事故點的生態修復和規劃設計工作,規劃建設海港生態公園。該公園將以生態、生機、生活、紀念為設計理念,「立碑永誌,讓人們永遠懷念犧牲的英烈」。規劃方案完成後,將盡快向社會進行公示,徵求民眾意見。

對犧牲的消防員一視同仁(大部分犧牲消防員為非正式編制的合同制消防員)。他們將被追認為革命烈士,按照就高的原則發放褒揚金和撫卹金。還要在事故地址上建立一個公園,立碑永誌,讓人們永遠懷念他們、紀念他們。

中共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

截至9月5日,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現的遇難者人數達到161人,仍有12人失蹤。此外,住院治療人數246人,其中危重症4人、重症9人,累計出院522人。

津濱海新區政府6日對媒體表示,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受傷人員個人墊付的應急治療費用已經可以報銷。傷員可前往相關受理點辦理手續,報銷治療費用。費用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賬支付,款項將於受理日起1個月內匯入申請者賬戶中。濱海新區官方近日稱,事故發生後,各保險公司啟動緊急預案,目前事故理賠已過半。截至3日,各保險共理賠受損屋宇9420戶,涉及事故周邊的7個居民小區。

此外,爆炸還導致上萬輛庫存新車報廢,其中雷諾、大眾汽車損失最大,還涉及豐田、本田、三菱等多個進口品牌。據估算,僅國機汽車公司一家就損失6千多輛汽車,價值約30億元人民幣,BBC 稱尚無法得知大批汽車的索賠和賠付情況。

另據 BBC 援引中國媒體的報導,爆炸事故核心區外擴區的廢損車輛、集裝箱、貨物已清理完畢,核心區內積水、受污染土壤等已被安全外運,該區域清理已接近尾聲。在環境監測方面,9月3日監測結果顯示,部分點位檢出氰化氫、硫化氫、氨等污染物,BBC 報導稱這些污染物「均未超標」。

據南早中文網消息,當地政府為確保安置與賠付工作盡快完成,規定9月3日24時前簽協議的業主,將得到2萬元「獎勵」。而在與各戶業主的談判過程中,根據不少業主通過微博透露出的消息,有政府權力蠻橫介入,以解僱等手段威脅、強逼公職及國企人員在保險賠付合同上簽字,使部分爆炸受害業主的心理創傷進一步加劇。

我想說對不住那些堅持的鄰居,昨天公職人員被逼簽(與保險公司簽署理賠書),想到今天會輪到事業單位。果不其然,上午公安系統被逼迫簽了,孩子爸爸那邊頂不住了。前幾天就是一輪一輪的談話,每次都回絕了,今天說了院長和書記都等着呢,必須簽,強制!

微博網友、爆炸受害者@泉玲007(9月2日發布)

另一方面,到目前為止,中國官方仍在調查天津港爆炸的責任人。爆炸發生後,曾長期擔任天津副市長的中國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受到調查。此外,還有包括天津交通委主任、天津港總裁等7名廳局級官員和國企高官被查。

161
截至9月5日,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現的遇難者人數達到161人。遇難者中包括公安消防人員23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3人、民警11人、其他人員54人。失聯12人,包括公安消防人員1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人、其他人員5人。

聲音

絕大多數房屋受損居民正確處理個人當前利益與新區發展長遠利益的關係,求大同、存小異,講大局、講奉獻、講風格,以實際行動回饋社會關切愛護和支持擁護政府決定,積極參與家園重建……新區繼續實施展示總動員,夜以繼日、爭分奪秒,贏得善後處置工作的決定性勝利。

天津濱海區黨媒《濱海時報》評論員文章

(政府善後維穩)勝利了,還是決定性的。把那些刁民敵人都打敗了。不亞於新時期的「平津戰役」啊。可喜可賀。

微博網友苦中作樂

一周後才能睡好覺。也許是一種發洩,我大哭一通,哭完了簽完字走人。我傻了吧唧問是政治命令吧,其實誰都心知肚明。送我出來,副書記說沒辦法,太不厚道,我呵呵表示理解。我能說什麼,這就是我所經歷的,整個過程我只想到了屈辱.

微博網友、爆炸受害業主@泉玲007

你逼國企員工簽,不簽字就開除。你逼事業單位簽,不簽字就沒未來。你逼剛下夜班的同事簽,不簽字不許睡覺。你怎麼不報導報導簽署的過程呢?你怎麼不報導報導那些被逼的走投無路一面哭一面簽字的人們呢?他們做錯了什麼被你們這麼欺負?合理賠償無辜者的損失不是一個國家政府應該有的基本擔當嗎?

微博網友、爆炸受害業主@西风残照汉陵阙

合同制消防員

合同制消防員大部分是當地保安公司或其他勞務派遣公司根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用人要求,社會招收並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消防人員。他們與保安公司或其他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將其派遣至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工作,和現役消防官兵一樣承擔執勤、滅火、救援等任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合同制消防員之間並不簽訂勞動合同,只是定期向勞務派遣公司交納管理費,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與公安消防員相比,合同制消防員的薪酬與福利待遇較無保障。 (資料來自香港獨立媒體資料)

來源:BBC中文網易新聞南早中文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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