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報

香港「活化」尖沙咀海濱項目備受質疑

刊登於 2015-08-31

遊客與市民在尖沙咀海濱觀看維港景色。攝 : Lam Yik Fei/GETTY
遊客與市民在尖沙咀海濱觀看維港景色。

香港康文署與新世界發展公司於7月初共同提出尖沙咀海濱活化計劃,8月21日經城規會通過。該項目未經公開招標,審核階段就接到大量反對意見,且規模龐大,將使星光大道、尖沙咀海濱花園等關閉3年。香港多個泛民政黨、民間團體及部分公眾質疑項目涉及利益輸送。近日,更有兩名香港市民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取消星光大道改建後交予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並要求有關計劃進行公開諮詢與招標。

該項目計劃重建星光大道,之後在31萬平方呎的尖沙咀「黃金海濱」地段新建餐飲、零售及休憩等設施,將會有美食區、電影展覽場區及天橋花園區。項目涉及範圍由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一直延伸至紅磡火車站附近的尖東海濱公園,佔地40多萬平方呎。城市規劃委員會認為項目將吸引更多市民與遊客到來,對該地段發展有益,因此不顧300多份反對意見書,通過項目。

但輿論質疑,計劃違反了香港公共空間管理模式,又未經過公開諮詢或招標,涉嫌將黃金地段拱手讓給地產商。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此前曾到城規會抗議,指星光大道本是公共空間,當局卻批給發展商作商業發展,有「官商勾結」之嫌。

基於廣泛質疑,人稱「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與「保護維港行動」成員莊榮輝在律師兼立法會議員何俊仁的陪同下,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兩人指規劃署無視97%市民反對而通過項目,且不經公眾諮詢及規劃就決定海濱用途,不僅違反法庭指引,亦不符合普通法及香港《基本法》25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優化尖沙咀海濱計劃項目全數盈餘需撥歸政府,虧蝕則由機構承擔,相信對公眾來說是相當好的選擇。

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李美嫦

此前,香港規劃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展局已先後回應公眾質疑,表明該項目不涉及採購和賣地,故不需要公開投標。當局還指,該工程開支由新世界發展公司全權負責,不須動用公帑,且「無條件斥資翻新海濱」還很有可能使新世界「折本」,不存在利益輸送。此外,康文署表示目前還與新世界有9年的星光大道管理合約,若解約再公開招標,可能引起訴訟。而根據雙方新簽訂的20年新合約,若星光大道日後有盈利,將用以日常開支,新世界無從獲利。至於該地段日後的管理,康文署將委託非牟利機構代理。

但民間對政府解釋並不滿意,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就指,即使並無利益牽涉,政府也應公開招標,看是否有其他機構提出更好條件, 是否涉及公帑並不能成為不公開招標的理由。

97
在開會通過尖沙咀海濱優化計劃之前,香港城規會共接獲約340份意見,其中僅9份支持,反對率高達97%。

聲音

星光大道本是公共空間,但被發展商加大樓面面積作商業發展,而且要關閉海濱長廊3年……若城規會在9成公眾意見反對的情況下仍通過其申請,則有官商勾結之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

(新世界)過去做到「上了身」,覺得做文化很好玩,大家不要用「有色眼鏡」看待,市民是有好處的。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副署長吳志華

管理星光大道11年來,連年「見紅」,沒有賺過錢……多年來CNN又罵,市民又罵,莫非餘下的9年還放軟手腳?(星光大道曾被CNN評為全球十二大令人失望的景點之一。)

新世界項目管理部高級項目總監董正綱

司法覆核

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又稱司法審查,是司法機關對行政機關、立法機關以及公共機構行為合法性、合憲性的審查。通常情況下,英美法系國家以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審查權,而大陸法系國家多設立行政法院進行司法審查。在香港,一般所謂的「司法覆核」全稱為「高等法院司法覆核程序」,主要針對的是政府行政部門的決定或行為合法與否(是否超越法律賦予的權力、有否履行法律賦與的責任、有否善用法律賦予的酌情權、有否違反法律原則等等)。(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來源:南華早報信報香港政府新聞公報Now News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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