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七十年代來時路

不要問我從哪裏來──陳順馨(上)

端傳媒記者 鍾耀華 發自香港

刊登於 2015-08-28

#70年代來時路#香港

為了天空飛翔的小鳥,

為了山間輕流的小溪,為了寬闊的草原,

流浪遠方,流浪。

尋根,回到土地。 攝:盧翊銘/端傳媒
尋根,回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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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順馨說,齊豫的這首《橄欖樹》,成為了她的北大情懷象徵。甚至,在不同的場合,都唱得那麼投入、動情,不只一次失聲痛哭。

她考上北京大學中文系研究院,是八九年,是北京經歷天安門民主運動,以及,血腥鎮壓的那年。她這頭長髮,是在北京讀書時慢慢花白起來。

八十年代,陳順馨帶着對中國河山的浪漫想像,流浪中國大地,交朋結友,寫詩,感懷遊子的心情。

「故鄉、母親、祖國等想像與當時支配着我的民族情懷,結合得天衣無縫。」

直到六四槍聲響起。

陳順馨的民族情懷就從河山轉為勇敢參與民運的中國人民。

那時北京戒嚴。為了自己的民族認同,為了和人民憂戚與共,她沒有放棄學習機會,隻身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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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國家

現年六十一歲的陳順馨,任職大學老師多年,剛退休。一直以來,她都熱心社區,投身女性主義運動,是新婦女協進會的創會成員,現在是活耕建養地協會的執委,在近沙頭角的南涌租地耕種保育。

陳順馨頭頂白菊,胸懷民族。要解釋這種情懷,得要回溯到七十年代,或者更早。

「七十年代裏頭,我濛查查(不知就裏),對中國並不熟悉。經歷六七暴動後,我們認識左派,但並不明白什麼是國粹派,最多只是與阿媽回大陸才有接觸中國的機會。」

那種接觸,是回鄉。那是羅湖海關,是成千上萬的人潮;是頭戴紅星帽子邊防員的嚴厲,是笨重行李與人潮構成的走難;是七十年代初的少不更事,也是無意識的國家經驗。

「對中國的理解還有國貨公司、當時文革武鬥後從大陸漂到香港的浮屍、還有毛澤東像及『東方紅』樂曲。這是一種對中國的不認識,迷惘,恐懼,好奇,最主要是不明所以。」

火紅的七十年代,最初只是一些人的七十年代。

1973年,陳順馨在教會認識的韓德民神父邀請她幫忙開展「官塘居民諮詢服務」的義工點,替當時「為民請命」的市政局議員葉錫恩做翻譯,接觸到七十年代基層市民所面對的房屋,福利問題,到訪了收容所,安置區等等惡劣的環境。到1973年進了理工學院,她參加了天主教同學會,讓她在思想與實踐上受到衝擊。

就是這樣,義工服務的開展以及成為大專生,讓她走進火紅的七十年代。

「我進入學生運動的渠道是天主教學生同學會,不是非常政治性,但強調服務,『非以役人,仍役於人』,例如在五一勞動節時在理工學院的飯堂幫工友收拾碗筷等。我當時都不會稱自己為社會派,只是後來回望才會這樣去理解自己。相對當時是國粹派的理工學生會,天主教同學會的性質是較關心本土的社會,因此讓我有機會理解香港本土的問題。我是從這些本土的問題出發,去思考殖民統治的問題,繼而反思資本主義。」

「這一方面是本土,同時相對的是家國的迷惘。當時我不是太明白學生會為什麼會不喜歡我們。」

「我最記得是學生會會撕掉我們貼的海報,而他們分給我們的錢是各屬會中最少的。還是不給?都忘記了,但肯定是非常不喜歡我們。我們的焦點是『關心社會』,他們舉辦中國週活動的時候我們沒有參與。我們隨天主教大專聯會做事,不是學生會的那條線,所以就會奇怪為什麼他們不喜歡我們。」

國粹派與社會派的差異在於意識形態,尤其是當時還處於「文革」時期,理工學生會擁護中共中央,認為天主教同學會是改良主義,不夠「進步」。

今天的陳順馨當然明白,那個時候「國粹」對她的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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艇戶事件

1976年,香港大專學界裏的國粹派隨着中國「四人幫」倒台而失去了思想及組織上的支持,失卻了在社會上的影響力。

那個時候,陳順馨反而與一幫「社會派」的朋友進一步介入香港的社會問題,開始閱讀馬克斯、恩格思和毛澤東的作品,嘗試了解社會主義的優越性,從中探尋社會的出路。

畢業後她在香港旅遊協會(今旅發局)當了短暫的研究助理後,便加入荃灣合一社會服務中心(「合一」)工作。當時的「合一」是比較激進的社工團體,提倡以衝突模式組織基層居民,爭取自身權益。公餘其間,她仍然參與觀塘居民諮詢服務的義務工作,包括與其他朋友一起在油麻地避風塘協助艇戶爭取上岸居住。

七十年代油麻地避風塘停泊了大小艇隻,今天已被填平成為了九龍西隧入口。由於漁民沒有經濟能力把日久失修無法出海的艇隻翻新,因而放棄捕魚,轉為上岸打工。上岸的漁民薪水低,無法置業,這樣一來,漁艇就變成住家艇。

艇戶的居住環境惡劣。因為沒有排污系統,污水與垃圾就只能倒在塘裏;為免風季到來令艇隻翻側,失去居所與家當,艇戶以繩子把艇隻聯繫起來,卻做成火燒連環船的危機;而由於地方狹小與船身搖晃,家長要以繩子把小孩綁在艇邊,防止他們掉到水裏淹死。

各種各樣當時陳順馨有份參與的運動文宣。 攝:盧翊銘/端傳媒
各種各樣當時陳順馨有份參與的運動文宣。

其實艇戶爭取上岸的行動始於七十年代初,但到了七十年代未才引起社會更大的關注。1978年,由十三個大專院校學生組織和一些較前衛的勞工、居民和社工組織(包括觀塘居民諮詢服務)所成立的「各界支持艇戶上岸聯合委員會」在12月24日前往輔政司署請願,要求房屋署集體安置艇房到岸上的臨時居所,被警方以行動未經批准為由被截。

「當年我們不叫公民抗命,當時會說遊行示威是我們的公民權利。其實在1978年的聖誕節遊行已被政府截了一次,我們知道1月7日再去是一定被捕的。」

1979年1月7日他們再次出發,遊行到港督府請願。當時山東街這個在雨傘運動裏衝突最激烈的地方仍未填海。

「我們一班人在山東街碼頭集合,與艇戶同坐兩架旅遊車前往港督府。我們兵分兩路,有些人乘旅遊巴,有些人直接在港督府那邊等候。」

「旅遊巴在紅磡隧道口被警察截停,顯然他們早已準備。然後警察就上車宣布我們非法集會,直接着令那兩架旅遊巴士開往中央警署落案。那些原本在港督府等候的人就到了警署門外聲援,另外些人就到港大開記者招待會。那時是葉錫恩替我們保釋的。我和一位艇戶小朋友最先離開警署,隨即前往港大參加記招。」

在1967年訂立的「公安法例」說明三個人或以上往同一個目的地就構成非法集會。56名艇戶老少男女與11個支持者,就是在旅遊巴上被「非法集會」的罪名被拘捕。這是艇戶爭取上岸化成「艇戶事件」的轉捩點。

1979年2月12日,67個被捕者同樣乘坐旅遊巴到銅鑼灣裁判司署受審,現場上百支援者聲援。

艇戶事件支持者在法庭門外等候審訊結果。 攝:盧翊銘/端傳媒
艇戶事件支持者在法庭門外等候審訊結果。

「有一點我一定要說。當時我們以各自的人脈去找人幫忙,其中一個聯絡到的是梁愛詩,當時她已是律師,她居然叫我們認罪。我們當然不理睬她。之後我們就找了余叔韶,是御用大律師。他幫我們免費打官司。後來判決的時候,艇戶不入罪,十一個支持者被認為知法犯法,入罪,留案底。我們上訴到高等法院,找了一個御用大律師列顯倫幫我們。」

「結果當然也失敗,因為這是政治判決,而非法律判決。我們其實也是有所預料,因此那次上訴的支持者帶了個花圈,上面寫着『民主已死』,打算一輸了便遊行。那個時候警察警告我們,如果再行進便拘捕。當時如果我們再被拘捕就會直接坐監,因此內部意見分歧,最後沒有繼續遊行了,就這樣結束。」

在七九年,民主已經死了。當然,八十年代的「民主回歸」,卻是後話。

「我們之後再上訴到英國樞密院,當然最後也是輸掉。」

艇戶的問題依然是沒有解決。1979年8月,颱風「荷貝」襲港,數小時內便吹翻50多艘停泊於油麻地避風塘的住家艇。

「當時政府要艇戶沉船後才可上岸,搬他們到新界。以前新界沒有交通,是很遙遠的,我們問為什麼不讓他們住在市區。政府回說沒有地方。但當時那個漆咸營其實是空置的,我們質疑為什麼不能讓艇戶住在那裏?」

「我們就說不如去佔領漆咸營,然後大家就冒着大風雨從油麻地走去尖沙咀。去到漆咸營時我們騎膊馬,爬了進去。當時托派有一個很強壯的人,忘了什麼名字,他彎下了腰,讓我們踏他的背爬進軍營,佔領了一星期到十多天左右,有十多人,有艇戶,有支持者。」

其實在「佔領」的第二天,他們已被警察重重包圍。

「我們還在裏面開會,有人就從外面運水運糧食進來,後警察叫我們走,我們不從,他們封營,不准人進來。接着我們後援不繼,斷水斷糧,最後就走了,但警方沒有拘捕與控訴我們。」

這些參與社會的種種與及要面對的風險,讓陳順馨及一些積極參與社運的社工,想到成立工會的需要。1979年4月的一次中國旅行中,她與麥海華在內的六位社工在長江三峽的船上,正式商議組織社工工會,回港後成立了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那次中國之行,讓陳順馨感受到的,還有是鄉土情懷。

中國1979年的改革開放,更讓我有機會多次以遊客的身份踏足家鄉以外的中國土地,滿足我對感到自豪的「社會主義祖國」、「錦繡山河」的想像。現在還起得1979年在昆明第一次見到從越南戰場回來的解放軍、在重慶走在「毛主席走過的路」上、在長江三峽發思古之幽情時那份興奮和浪漫,但我對中國的認識其實不深。

── 《正值銀杏生輝──記北大》

這種認識不深,成了陳順馨日後尋根尋民族身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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