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在北京聯合召開了全國律師工作會議。 有分析稱,官方首次將會議規格抬到如此之高,或與今年大規模打擊維權律師後需要穩定局面有關。
自今年7月10日起,中國公安部在全國17個省市拘留、帶走、失聯、約談、傳喚或短期限制人身自由律師、律所人員和人權人士共269人,其中包括137名律師。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美國國務院、加拿大駐華大使館、英國律師公會、香港法律界全體選委等多個國際組織和團體均發出聲援,譴責中國政府打壓律師和維權人士,要求放人。在北京申辦2022年冬奧會前夕,也曾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和中國人權人士以中國當局打壓律師為名,稱中國人權狀況不符合奧林匹克精神,請求國際奧委會拒絕北京申辦冬奧會。
廣大律師要提高政治素質,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作為從業的基本要求,增強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自覺性堅定性。
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出席會議,在談到打擊維權律師時,他表示「律師要遵守法庭、仲裁庭紀律,不能鬧庭罷庭,妨礙訴訟、仲裁活動正常進行」,並稱「任何國家都不會因為有的人有律師身份就允許其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然而這些律師目前並未接受司法審判。
孟建柱也談到了「未審先判」的問題,他表示「律師對案件公開發表言論時,不能進行誤導性宣傳、評論,更不能肆意炒作案件,搞『輿論審判』」,但並沒有提及當媒體,尤其是中央電視台,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報導或播放嫌疑人認罪錄像時,作為當事人律師應該如何應對。
在會議講話中,孟建柱還指出中國司法環境中對於律師「會面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的老問題尚未解決,又出現了「發問難、質證難、辯論難」的新問題,並表示各級政法機關需要深刻認識保障律師權利的重要性,法庭也需要為律師執業創造更好的環境。
一直以來,中國很多刑事案件,尤其涉及到維權或敏感議題的案件,代理律師在會見當事人或查看卷宗等問題上經常受到來自政法機關的各種限制,以至於不得已而運用輿論壓力來爭取辦案權利;而對於孟建柱提到的「鬧庭罷庭」之說,有律師表示這種情況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與新「三難」問題有關。
聲音
黨管理律師,律師是根據法律精神還是聽黨的安排啊?
作為律師,應對法律有信仰,但是少數或者個別律師缺失信仰,將法律視為一種工具,用法律為當事人或自己謀取不當利益,這種情況應值得律師隊伍注意。
總有人喜歡談信仰,包括面對「法律」這種工具性質的規則體系。看上去挺偉大,可仔細一想又不禁困惑,「依法治國」難道不是利用法律治理國家嗎?如果都要談信仰的話,為啥不叫「拜法治國」或者「供法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