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陳純:大陸新儒家與左翼自由主義(下)

左翼自由主義不僅能提出符合時代精神的有生命力的概念,而且也非常崇尚以「公共說理」的方式來推行自己的主張,這是大陸新儒家所不樂意或者不擅長的。

刊登於 2015-08-13

攝 : 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由於把政治儒學作為復興的重心,大陸新儒家並不願意將儒家限制在私人領域,而是希望其成為公共領域的「共享基礎」,秋風在幾年前就曾經展望說,未來,所有公共領域的論戰,都要借助儒家的語言。

新儒家沒有女性身影

所謂的儒家復興,如果建立在一群直男癌患者的自說自話之上,那不僅於國於民無益,還是要被笑掉大牙的。

但需要指出的是,就算在現在的西方,基督教也不享有這樣的地位,儘管美國總統就職會按着聖經宣誓,但在就同性戀婚姻問題展開公共論辯的時候,上帝的語言並沒有佔據着公共空間。回過頭來,現在公開承認和隱藏起來的中國基督徒的數量,粗略估計可能是儒家信徒的十倍以上。大陸新儒家那種必然凌駕於基督教的自信究竟是哪裏來的?

這裏又涉及到第二個層面,也就是性別平等。對於港台新儒家來說,承認男女平等並沒有特別大的壓力,因為牟宗三、唐君毅、徐復觀及其弟子的學說,是建立在心性儒學而不是政治儒學之上的,「三綱五常」如今是否成立,並不是他們迫切需要回答的問題。但對於大陸新儒家,他們在面對這個不是想繞就能繞過去的問題時,表現出相當的傲慢和沒有誠意。新儒家的齊義虎曾經在微博上說,「現在的女人,不願意在家協助丈夫,卻熱衷於在外面給一個陌生的男人賣命」,招來一片聲討,他卻不以為然。

大陸新儒家面對男女平等問題,大部分的態度是承認「三綱五常」有一定的道理,有的借助現代科學來說明男尊女卑有其生物學和人類學的依據,有的提倡以「家庭權利」取代現代社會的「個人權利」,有的勉強承認女性有在外工作的權利,但是認為女性的天職還是應該在家相夫教子。其實我很懷疑,這樣一種徹底反對男女平等的學說,在多大程度上能被中國的女性接受?大陸新儒家開會,罕見女性的身影,能夠和他們躋身同列的女學者,就更加是一個名字都沒聽說過。所謂的儒家復興,如果建立在一群直男癌患者的自說自話之上,那不僅於國於民無益,還是要被笑掉大牙的。

大陸新儒家如蔣慶一流,對這種「民意」上的東西時常嗤之以鼻,他之提出「超越神聖合法性」和「歷史文化合法性」,就是為了抗衡「人心民意合法性」:基督徒人多又如何?他們只有數量上的優勢!女性人口佔一半又如何?她們又不了解天道!只有儒家的學說才真正代表了「天道」,代表了中國的「文化正統」。

蔣慶的這些說法,在不信儒家的人看來,根本沒有任何說服力:儒家提不出任何有效論證來證明自身的學說代表「天道」(尤其是涉及三綱五常的那一部分);基督教也是西方文化的正統,但是西方依然是「政教分離」,憑什麼儒家就可以成為「王官學」?蔣慶能做的,無非是訴諸一種的神秘官能(就像元倫理學中粗糙的直覺主義者),以拒斥任何理性反駁,再通過歇斯底里的「鼓與呼」,上行通達共產黨高層,使得儒家能登堂入室,取馬列而代之。

左翼自由主義能做什麼?

左翼自由主義不僅能提出符合時代精神的有生命力的概念,而且也非常崇尚以「公共說理」的方式來推行自己的主張,這是大陸新儒家所不樂意或者不擅長的。

在我看來,大陸新儒家這些失敗的地方,也正是左翼自由主義大有可為之處。最近周保松在《21世紀》發表了《自由主義左翼的理念》,將他的「自由主義」理念講述得十分清楚,但我所說的「左翼自由主義」是個「家族相似」的概念,要覆蓋得更廣一點。

粗略來講,所有承認「個體自主性」和「平等尊重」為主要價值,並關注弱勢群體權益的人,都可以稱作「左翼自由主義者」。 在當今中國的各派政治思潮中,左翼自由主義是最尊重文化多元和性別平等的一支。

不惟如此,在貧富懸殊、族群衝突、LGBT權益等社會議題上,左翼自由主義也能提供最豐富的理論資源。這種資源目前還處於「疏離化」的狀態,也就是說,未完全被中國人了解和吸收,但隨着一些公共議題強勢地進入公眾的視野(比如春晚節目裏涉及的性別歧視),左翼自由主義的一些關鍵概念,比如「平權運動」,已經為一些公眾所知,並通過一些自媒體得到推廣。近日美國高院通過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裁決,已經在網絡上引發相關問題的熱烈討論,一些左翼自由主義者的科普文章,也在網上廣為流傳。

有人會問:前面說大陸新儒家的學說是自說自話,難道左翼自由主義就不是?我要說,這正是左翼自由主義與大陸新儒家最不同之處。左翼自由主義的許多概念,儘管有其學術背景,但並不脫離時代生活:把「個體自主性」翻譯成白話,就是「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幾乎當所有人想到自己的個人抉擇遭到他人無理由的干涉時,心中都會油然憤怒,當女性意識到自己的穿衣、打扮、一舉一動都要遵照社會大多數人(主要是男性)對女性的刻板印象,也會生出「憑什麼?」這樣的反問,這就是「個體自主性」概念的生命力所在。相比之下,「三綱五常」就沒有辦法轉換成對應的現代語言,也沒法在大多數人那裏引發想像和共鳴。

左翼自由主義不僅能提出符合時代精神的有生命力的概念,而且也非常崇尚以「公共說理」的方式來推行自己的主張,這是大陸新儒家所不樂意或者不擅長的。

在美國關於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裁決出來以後,曾亦、張祥龍和蔣慶分別寫了駁斥的文章,但都做不到用「以他人理性上可以接受(或無法拒絕)的理由」(所謂的「公共理由」)來論證自己的立場,不是訴諸權威(《禮記·哀公問》),就是引用充滿形上學爭議(「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的預設,甚至在論證未完全之前,就倒打一耙(曾亦以同性戀婚姻之「謬」來批評「現代婚姻建立在愛情之上」的這個「錯誤前提」,蔣慶以民主制度允許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來抨擊西方民主制度,宣揚自己的「三院制」和「太學監國制」)。

反觀左翼自由主義者林垚寫的《同性婚姻的滑坡》一文,卻以嚴密的邏輯反駁了對同性戀婚姻的幾種滑坡論證,所用之理由,皆為理性之人所能接受(或無法拒斥)的公共理由,即使一個人不是左翼自由主義者,或不是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支持者,也不得不在承認他論證的有效性(或大部分有效)的基礎上加以回應。

左翼自由主義相信普通公民的理性

如若有幸,我們將不是為了「免於暴死」,而是真正地「以他人理性上可以接受(或無法拒絕)的理由」而互相承諾,並彼此尊重,協作共存。

又有人會質疑:能引發一般人的想像和共鳴,又願意進行公共說理的,遠不只左翼自由主義一家,即使拒斥大陸新儒家,左翼自由主義也並非唯一選擇。對於前半句的,確實如此。比如我相信,一些保守主義的語言,也一樣能把握住為一般人所認可的理由(如果儒家願意拋棄一些不必要的包袱,也一樣能提煉出這樣的理由),甚至一些更為激進的派別,同樣能提出這樣的語言和理由。左翼自由主義者並不排斥其他願意說理的派別的存在,他們甚至認為,只有在各派都能將自己所捕捉到的理由充分地陳述出來,並經過多番辯論,一個公共議題才有望得出讓人滿意的解決辦法。

但在中國的語境下,右翼自由主義動不動將民眾視為「群氓」,將「民主」視為「多數人的暴政」,而列寧—毛主義者則輕易就以黨的「先鋒隊」代表廣大民眾,只有左翼自由主義最相信普通公民的理性,最願意訴諸「公共理由」來進行說理。在這個意義上,左翼自由主義有其他政治理論派別所沒有的普適性。

回到前面說的「合法性理論」,現代社會的「合法性」並不能僅僅依靠洗腦性的意識形態灌輸,在理想情況下,是做到羅爾斯說的,「我們對政治權力的運用,僅當符合這麼一套憲法才是充分適當的,該憲法的要素是所有自由平等的公民均可根據『能被共同人類理性接受的原則和理念』而合理地肯認的」。

前述的「公共理由」,就是所謂「能被共同人類理性接受的原則和理念」的具體化,是這些原則和理念在某個時代某個國度的特殊體現。「公共理由」並不先天存在,而是來源於每個民族自身的歷史實踐和公共生活。所以左翼自由主義的「合法性理論」,是一種「逆向合法性」,或者說「自下而上的合法性」,不是由統治者制定或選定一套意識形態,再把這個灌輸給公眾,以說明「為什麼由他們統治」或「為什麼被統治者有義務服從他們」;而是以被統治者理性上可以接受的理由,來論證「為什麼由某些人來統治」。

既然身處霍布斯時代,原子化的個人倘若不願締結一個利維坦,那所能做的,就是不斷地通過公共生活的交往與論辯,創造我們時代的「公共理由」。如若有幸,我們將不是為了「免於暴死」,而是真正地「以他人理性上可以接受(或無法拒絕)的理由」而互相承諾,並彼此尊重,協作共存。

在這個意義上,只有左翼自由主義才有希望破除當今中國的合法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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