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斷有「五毛」攻擊我「漢奸」、「賣國」。對於這些涉嫌誹謗的人身攻擊,我自然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但仍有必要表明個人在國家問題上的基本立場,而這個問題不只限於我這樣的個案,而是中國自由主義面臨的普遍問題。按常人的想像,自由主義主張「人權高於主權」,似乎對領土主權不那麼在意,只要人民有自由、社會有法治就行了。雖然後面這句話沒有錯,自由主義確實把人的權利和尊嚴看得比土地本身更重要,但前面這句是對(至少我這個版本的)自由主義的曲解,而這種曲解也給各種貌似「愛國」的「五毛」攻擊提供了口實。
大國更有利保障人民自由權利
事實恰好相反,真正的自由主義者不僅重視領土主權,而且希望國土越大越好。理由自然和專制君主對土地和財富的貪得無厭不一樣。自由主義者之所以希望建立泱泱大國,恰恰是因為大國更有利於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權利──不是説小國就一定保護不了自由,而是小國的利益和觀念結構都比較單一,因而更容易出現少數人或多數人的暴政。相比之下,大國人多地廣,利益結構十分複雜,語言文化、風格習俗也會更加多元化,人民的視野更加寬闊,性情會更加包容。如果能夠保障充分的地方自治,還有多種治理模式可供攀比、競爭、選擇。
孟德斯鳩斷言,像中國這樣的泱泱大國只能搞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對於這樣的國家,民主政治的代價太高。中國數千年歷史似乎也印證了孟德斯鳩「大國專制、小國民主」的鐵律,但即便是專制,大國專制和小國專制仍然有程度之別。雖然在孟德斯鳩那個年代,大國只適合專制統治,但是和小國相比,大國對於徹頭徹尾的專制來説也是難度很大的挑戰。尤其在交通和信息不發達的傳統社會,高度的中央集權在大國是不可行的。雖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權在理論上至高無上、無邊無際,但不管皇帝願不願意,「皇權不下縣」都是一個無奈的現實,地方鄉紳自治是中央集權面對大國現實所不得不做出的制度性妥協。當然,地方也可能出十惡不赦的「土皇帝」,但地方又不是一個絕對的「獨立王國」,地方自治一定程度上受制於皇權約束。百姓受了冤屈,至少還可以上訪告狀。大國專制的不徹底性為傳統中國保留了有限的地方多元和社會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