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馮檢基訪談:從「又傾又砌」到「有得傾無得砌」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傍晚,警察全副武裝,催淚彈爆發之聲不絕,煙霧瀰漫,馬路上黑壓的群眾爭相走避。 警察一度...
民協立法會議員馮檢基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傍晚,警察全副武裝,催淚彈爆發之聲不絕,煙霧瀰漫,馬路上黑壓的群眾爭相走避。

警察一度舉出「速離否則開槍」的橙色旗幟。

運動組織者與及民主派議員坐在台上等待警察進攻,然後被捕。台的布景寫着「命運自主」。馮檢基是台上的一員,當時61歲的他抽泣,不斷抽泣,哭成淚人。

「當時我在想兩件事:一是六四,很擔心六四重演;第二是『一國兩制』完結了。」馮檢基這樣回憶。

回憶的倒鏡換到六十多年前。

馮檢基從小就希望從政。他媽媽是是爸爸的填房,與爸爸是老夫少妻,她的年紀甚至與過世大太太的小女兒相仿。爸爸比馮檢基大73歲,馮出生沒多久,爸爸就與他訣別,沒過多久,媽媽帶着哥哥回大陸定居,他由二姐照顧,養他成人。二姐比馮檢基大五十年,「我和她五十年不變的!」他笑說。

馮檢基小學的時候,有同學的家人因國共內戰而分散大陸與台灣,面對同樣的家庭離別,他決志要從政,使中國統一,不分國共,讓「所有中國人能同桌吃飯」。

結果他兜兜轉轉,讀過港大,後因過於投入學生運動而成績欠佳被趕出學校,做過香港社區組織協會(SOCO)的社工組織居民,到英留學,回港任公屋評議會總幹事,最後參選1983年市政局選舉,以在英國所觀察的選舉方法參選,成功當選。

他就這樣開展了至今的從政生涯。

馮檢基在1984年成立深水埗民生關注組,後與其他組織合組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一直以來,他都強調搞民生,搞居民組織。由於當時立法局未開放選舉,政黨未發展,壓力團體出身的市政局議員馮檢基是傳媒寵兒。

他至今仍然非常滿意自己的「又傾又砌」(又溝通又批評)策略。他要進入建制裏面溝通,同時又在建制外面批評,以爭得壓力換得對方退讓,換取成果。當時進入建制的做法受不少壓力團體所批評,認為這樣只會被政府吸納。

他不認同,反而認為參與選舉重要的考慮是資源,以及地位身份,這樣可以方便居民組織運作。

隨着中英談判浮現、立法局開放選舉、政黨林立,整個社會的關注從民生問題轉到政制問題,政制問題甚至成為主流。

馮檢基認為一旦政黨發展,純居民導向的居民運動就變成政黨導向,政黨取代了居民團體組織者的位置。

鏡頭換到當下,我身處馮檢基的議員地區辦事處。

「『又傾又砌』有個前提,是得要雙方同意,只要有一方不同意也無法實行。現在中方對於你『砌』他是有上限。」

「如果不認識香港的情況,不接受『砌』,談什麼『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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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檢基

現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民生協進會(簡稱「民協」)創會會員。他在1983年參選市政局的宣傳及其後設立議員辦事處推動社會運動手法成為了往後民主派參選的參考。在1985年立法局引入選舉前,他是傳媒明星,民意代表。馮檢基被認為是溫和民主派,主張既溝通又批判的「又傾又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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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傳媒專訪了馮檢基,以下是訪談摘要:

開放選舉

端傳媒記者(以下簡稱「端」):你從英國讀完書回港後,恰恰是開放選舉……

馮檢基(以下簡稱「馮」):我在英國讀書時,有兩個personal tutor(個人導師),他們非常之好。他們替我總結了我在SOCO工作三年的經驗,把之提升到社工的理論。在我第二三年的時候,那位tutor是搞政治的,他與我討論回港後的打算。當時港英剛好公布了「代議政制綠皮書」,講議會開放選舉。我與tutor總結了香港的情況,以及在政治選舉在英國所帶來的社區影響後,認為要回香港參選。

我在英國時已經寫信回港對那些組織朋友說要留意制度有變,準備選舉,因為我1982年才畢業回港,太遲了。

端:當時在香港基層組織內部應該就要不要參選有些爭辯…

馮:我在壓力團體出身,整個壓力團體都反對。

端:反對的原因是?

馮:主要都是進入議會後,居民的聲音會被掩蓋。我說,如果我是民選進入議會的,怎會聽政府的話?

1983年我參選市政局,當時腦裏想的不是民主自由,而是想着很多公共房屋不能接受的問題,一定要改革。壓力團體自然是能做到改革,但這需要所有街坊都走出來,也起碼要搞幾年運動才對政府有足夠壓力;如果在房委會裏有街坊代表,那麼效果會更快更好。

選舉當日有五百人幫我助選,除了居民外,也有一些壓力團體的人。

端:又說不選……

馮:他們是不選,但在我遊說底下也決定過來觀察一下選舉的運作。最後楊森成了我的助選團團長。

很多壓力團體來了觀察選舉,也看看選舉制度是否能起到我所提及的變化。而當時我跟那些壓力團體有個承諾:如果我當選後,不能做出成果,那我就辭職,以後不選;否則,請大家也在下屆出來參選。

端:你認為參選對壓力團體的作用是什麼?

馮:參選相對於壓力團體的好處在於是有資源。當年很多NGO(非政府機構)沒有資金來源。當時SOCO九成的資金來源是海外教會。要持續搞組織,就需要資源。當選議員後我們會有薪水,有實報實銷的資助,起碼我可以多請兩個職員做居民組織的左右手,當他們的行政機關,協助居民在日常上班時所無法負責的東西。

另一個好處是地位的不同,議員的身份會使得傳媒更容易報導你的看法及主張。當時我的說法是「1+1大過2」,我既是壓力團體,又是民選議員,一定更有影響力。

同樣,出於議員的身份,官員不能不見你,這讓我可以直接與官員對話及較勁。我認為這可以把整個居民運動再提升。

當時我們的選舉對手是傳統街坊會,而我們在選舉手法上是把英國的做法複製了過來,因此比較佔優。

當選後,我們把英國的議員辦事處制度抄過來,透過議員辦事處作為基礎,再去找職員做組織。我們八十年代就是這樣。

當年政黨未發展,以及立法局未有選舉,馮檢基是市政局議員已經好厲害的,差不多每個星期的新聞透視都是馮檢基。八十年代我好紅的。

政制議題主導社會

端:相比現在,八十年代的居民組織的行動力好強。

馮:以往社署有個叫NLCDP(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的計劃,是社署撥款予社工機構做鄰舍組織工作。因此這些社工機構有錢請人,就可以組織居民。

政府後來在九十年代中發覺這個計劃可以發展出諸多由社工組織引起的社會行動及居民反抗,於是就停止了這個計劃。

另一個居民組織衰落的原因是政黨崛起。這是因為政黨需要把地區影響力吸納,於是所有居民組織的財力實力都成為黨的一部分,當社區有問題的時候,政黨會行動,結果居民自發的組織就不再重要;而且政黨林立,你組織你的支持者,我組織我的支持者,但並不會合作起來。一旦政黨發展,純居民導向的居民運動變成政黨導向。政黨導向的意思就是所有的地區工作的功績都歸政黨。

八十年代一直搞組織都沒有問題,直到政黨林立。政黨取代了組織者的位置,而且沒有一些NGO去做地區性的民生工作,在八十年代裏,做到最盡的已經是公屋評議會。

除非居民裏有人可以長期關心社區,組織居民抗爭,否則政黨發展就有機會與居民運動有牴觸。而且當沒有了全職社工去組織社區,長久穩定的居民組織就無法發展,最多只能是些關注組。

還有就是,當中英談判及立法局選舉出現後,傳媒的報導就轉變了。整個社會運動方向也隨着轉變:以往最高是市政局,談民生問題;到後來就是到立法局,談政制問題。

於是,社會運動分歧出社區與政制,而後來政制甚至成為主流。及後就是支聯會,港同盟,民主黨。整個社會就被政制問題所帶動,是為社會運動的主線。

端:民協既然強調組織居民,那麼如何平衡地區組織與政制議題?

馮:我們一直都堅持地區實力是重要,而且組織居民團體,讓他們自己運作,那才是真正實踐民主,而非只是區議會、立法會選舉裏投的那一票才是民主。

說起區議會功用及「又傾又砌」,馮檢基非常著緊。 攝:葉家豪/端傳媒
說起區議會功用及「又傾又砌」,馮檢基非常著緊。

區議會的作用

端:對於你來說,議會除了用來獲得議員身份及資源方便居民運動外,還有什麼作用?

馮:1993年的時候,我們在深水埗區議會是過半數的。當時我們成立民協的目標是要執政的。當港同盟出現時,民協分裂,我們就見到民協短期來無法在全港執政,但起碼我可以在深水埗執政嘛,於是我們出了個叫「蘇格蘭概念」。蘇格蘭有別於英國國會而屬於自己的議會,蘇格蘭人希望控制蘇格蘭議會,自主有關蘇格蘭利益的議題。於是我把「蘇格蘭概念」放到深水埗,希望奪取深水埗區議會的過半數,然後以深水埗作為基地,把這個窮、舊、老的社區翻新過來。

然後彭定康到港就任港督,他當時有個政策,下令所有民政署,只要當區區議會所通過的事項不違反香港中央政府的政策,都須要執行。我們從1994年一直執政到2003年。這9年內我們推動政府政策,找大學的學者幫忙就社區做資料搜集與研究,提出改善計劃。

我們把改善計劃提到區議會討論,定下方向後與官員會面,那些官員真是「無料到」(不濟),他們對地區無研究無資料,於是就輸了給我們。當然我們在辯論贏了,卻不等於他們會做,但起碼我做到一個概念出來,可以發現深水埗的問題大約在哪裏,然後我們可以有什麼建議。

端:理論上區議會沒有權限要求官員做事,甚至官員不來區議會與你們開會也是常見。

馮:但彭定康說了,如果不影響中央政府的政策,區議會的決定理應要執行嘛。所以彭定康的指令是重要的。

端:區議會一直以來為人詬病就是權力極少,甚至只是地區諮詢架構,深水埗是不是真的可以改善社區?

馮:民生的事情縱使看起來很少,但對居民來說都是很麻煩。以往公屋晾衣服是三條棍,先把衣服放好在棍上,然後整個人伸出窗外,把之插在外牆上。如果是個老人家或者是個子不高的居民,就很容易發生意外墮樓。我們爭取了三十年,現在終於願意改善設計,全部更換。這是從區議會開始討論的議題。

1991年起的和諧式公屋,晾衣架設於廚房窗外,與廚房抽氣扇或抽油煙機的排氣口相近,晾曬的衣物容易被排出的油煙沾污。我們在區議會討論過,一致同意要更改,也無效。然後我把這個問題帶到立法會,在立法會的房屋事務委員會裏討論,最後花了大概半年,房屋署才願意更改。

沒有區議會的話立法會根本就不會討論這個問題。晾衣服的事,如果不是在地區做議員,怎會知道?

端:是不是近年官員聽取你們意見的情況少了?

馮:還是差不多。不過如果說區議會通過後的決定政府有所回應,這的確相比彭定康做港督時較少。

端:區議會在今天,可以扮演什麼角色?

馮:我始終覺得區議會是談地區事民生事。大家不要以為坑渠堵塞是小事,因為當街坊找你就是很認真的事。做區議會要對社區對居民要有份感情,這樣就容易做得順利,否則會很辛苦。

「又傾又砌」的前提

端:你覺得現在「又傾又砌」還有效嗎?

馮:最重要是你知不知道「又傾又砌」是什麼。這不是一個目的,只是一個手法,就是你怎樣處理你與對手的關係,甚至怎樣處理黨內關係。與同路人自然傾多,與反對派自然是砌多。如果對方既不是你同路人,又不是反對派,但整件事就是對方做決定,你怎樣去處理?通常這個「對方」就是地區政府,以及中央政府。

當時在民主派陣營裏,華叔、李柱銘說什麼就做什麼,我們也不用做頭目的,他們說什麼我們就做什麼。這是1991年之前的事。在1991年左右,我們(民協)覺得不妥當,因為八九年後民主派與中央割席,但中英雙方就基本法的條文仍在討論當中。當時我們就算不與新華社見面,英國那邊也會找我們商討,不只是彭督,英國外交部駐港官員那邊也有人找我。我覺得「要見面,為什麼不見?」在與英方會面後,他們的人就去找中方商談。我們就想:「英國的官員會全數接收我們的意見嗎?或者利用我的說話,選擇性地把我的想法透露給中方?」既然最後英方也會與中方商討基本法,即是我們也認同要與中方接觸,只是要靠英國官員傳話而已。

那麼我們為什麼不直接與中方官員會面?如果我們不是希望推翻中共,這個將來會是我們的中央政府,為什麼我們不是有權責與其商討基本法?亦此我們在1990年做了個研究,派人回內地視察八九民運後的情況,得出的結論是中方既不認為在八九民運的處理上做錯,但卻又在改過。因此我們列出四種情況下可與之接觸:討論香港民主問題、香港民生問題、內地民主問題、以及討論中國的統一問題,這個是我加上去的,你記得我還是小朋友時候的統一想像……

1991年年頭魯平到港,民協要求會面。到他抵港後第二天,那邊就致電我們魯平可見。當時我們列了九個agenda(議程)加一,「加一」就是其他事項,即是指八九民運。

當時會面後我們被人批評得厲害,我的說法是「我們對着中央政府,當然是又傾又砌啦」。我們有些東西要他寫進基本法,難道不用與他討論?如果我們不同意他,就批評他砌他。

端:當時中方是比較願意接觸香港,理解香港,就算只是裝模作樣。到今天,情況是不是有變?因為又傾又砌似乎有個前提在於對方願意與你傾。

馮:不只是願意與你傾,還要肯與你「砌」。「傾」同「砌」都要肯才行,魯平做到。

端:現在呢?

馮:現在就……「砌」的話……我覺得他(中方)有個上限。去到一個地步,如果他認為過了他的上限,就對不起了,我和你「砌」到底,絲毫不與你商量。當他放棄「傾」的話,就做不到「砌」完之後爭取結果的步驟。

「又傾又砌」是可以變化莫測的,可以是「先傾後砌」、「先砌後傾」、「傾中有砌」、「砌中有傾」。什麼是「傾中有砌」?中方委任了我們為港事顧問,我們幾次示威。一次在北京遊行,就是為《明報》記者席揚在北京被判監一事;另外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討論成立臨時立法會;另外一個則是釣魚台事件,我們要求中央出兵。我兩次公開在人民大會堂遞信予錢其琛抗議,破了吾爾開希的紀錄,他只遞了一次,哈哈。

因為我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成員,你難道不讓我開會?我來開會,然後我就遞信。你知道在人民大會堂遞信是好激烈的事,我在「傾」的同時做「砌」的事。

端:現在中方決定不「傾」了,只「砌」,那麼「又傾又砌」變化再莫測,似乎也有點失效。

馮:我只能說「又傾又砌」在我們九十年代與魯平的時侯是做得最好的。我再說一次,「又傾又砌」得要雙方同意,只要有一方不同意也無法實行。中方須要容讓「又傾又砌」,因為這正正顯示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中央要有一個價值認知,明白香港已經不再是封閉社會,願意主動與香港公民社會對話,讓步,接受批評。「砌」是一個香港民間行之有效的做法,中央要接受香港這個開放社會的性質。現在連跟中央見個面都那麼困難,為什麼倒退到連八、九十年代都不如?

如果不接受「砌」,談什麼「一國兩制」?

備註:馮檢基已宣布今屆區議會選舉在麗閣區參選,未正式遞交提名。截至2015 年10月3 日下午12 時,同區已正式遞交提名的候選人為民建聯/工聯會陳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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