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何尚衡:低頭看手機的年代,頭上招牌有何意義?

香港的建築物表面,不只是單純的外殼,而是一層滿有溝通功能的表層,猶如城市畫廊,而招牌就是重要的構成部分。
西環森美餐廳門前的巨型安格斯牛霓虹招牌,於2015年8月5日遭拆卸,運走作M+博物館藏品。

深水埗桂林街信興酒樓一橫一豎的巨型霓虹招牌上月初遭拆去,在香港的文藝界引起了一陣騷動。上次出現類似的躁動與不安,是去年八月初,西環森美餐廳門前巨型安格斯牛霓虹招牌,被屋宇署勒令拆卸。不過拆除牛型招牌的消息給傳媒事先張揚,招牌又獲西九龍文化區的 M+ 視覺文化博物館看中,成為藏品,有如心理補償;信興酒樓的招牌則戛然消失,命運迥異,卻很可能是深水埗以至全港眾多特別而不突出的招牌的共同結局。

然而,為招牌消逝而惋惜的又有幾人?若招牌有潛在危機,何不盡早解決?這正是政府的想法。2010年12月,政府全面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整頓全港約19萬個招牌;2014年1月,屋宇署成立招牌監管小組,集中處理違例招牌,其後更於多個區域展開大規模行動,向違例招牌發出清拆令。故此,今天的局面實不難料。但是在眾人都低頭看手機的年代,頭上的招牌又有何意義?且讓我們由招牌的建築價值說起。

招牌的建築價值

也許大部分港人皆不察覺香港有什麼與眾不同的建築特質,只覺城市很擠迫,但很方便。有些本地建築師會以近乎本能的「地盡其用」技能和高效率作品自詡。有瑞士建築師欣賞香港建築的務實主義(Pragmatism)和獨特的建築類型,甚至為此著書立說。(註一)曾經對香港的城市規劃與建築很感興趣的日本人,則另有看法。

不少人也知道,九龍寨城於1993年清拆之前,有一群日本建築學者來港,詳細地記錄了寨城的空間和生活環境,成為後世考究這座人類史上居住密度最高的建築物的經典。其實1990年12月,東京大學的大野秀敏教授與大野研究室,一行十人也曾訪港,精要地分析了當時的香港城市結構與建築。他們欣賞的並不是過於刻意的現代規劃和建築,而是在現代建築上,由民間隨年月添加的豐富元素,如街上穿插的招牌、露台非法加建的金屬籠、隨意加裝的各種裝置和擺設,不經意地造就了香港精彩的城市面貌。他們在香港找到城市高度規範化的日本所沒有的民間活力。(註二)

香港的建築物表面,不只是單純的外殼,而是一層滿有溝通功能的表層,猶如城市畫廊,而招牌就是重要的構成部分。街上的市集,則有如這城市畫廊的日常生活表演場所,繁雜而有趣。可惜兩者在現代城市的市容標準、安全與衛生準則下,都「如鯁在喉,芒刺在背,必欲除之而後快」。有研究員認為走在城中,若不是頭上的中文招牌,以及建築物表層豐富的民間添置,香港其實和一般的亞洲城市分別不大,不過密度更高、空間更緊湊。

正是那些正式建築以外的民間添置,令香港在全球化的洪流中保持着些許地區特色。那是在嚴苛的建築條例和緊絀的空間資源底下,市民的實際回應;是在缺乏人性的功能建築內,市民加上自己個性和賦予歸屬感的方法。那些包括招牌的民間添置,使人在枯燥的現代城市中,拾回對城市的幻想。這亦是多齣描述未來城市的電影,來香港取景的原因。

制度以外的歷史輪廓

誠然,在現行法例之下,以上所述的招牌和金屬籠等皆屬僭建。招牌是小型工程,而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改建或加建建築物均屬違法。在安全和道路暢通等近乎無可非議的原因面前,舊招牌的城市景觀、社區與文化價值,似乎顯得乏力,尤其在發生意外事故之後。究竟以上價值與城市安全、社會發展可能有抵觸時,該如何取捨?

保育招牌的困難,在於招牌屬私人擁有,涉及大量業權,但是香港沒有就全港的招牌做歷史文化價值的普查和制訂保育指引,以至擁有人在遇上招牌安全、維修和物業發展等問題時,沒有依據決定招牌去留。2013年9月,政府實施「違例招牌檢核計劃」,讓招牌擁有人申請檢核和保留違例招牌,不過擁有人須每五年內重新提交檢核文件,不然就要把招牌拆除,而且通過檢核的違例招牌,仍屬違例建築工程。於是招牌擁有人要定期花費檢核和保養招牌,招牌的保育取決於擁有人的意願。

舊招牌是否歷史建築?社會對此應甚有分歧。單一招牌的文物價值可能不高,但是如果把多個招牌綜合來看,就成為有多重價值的整體,是社會發展重要的「座標」。每個年代的建設,多少帶幾分那年代的時代氣息與美感,也是歷史的憑證。此所以保留不同年代的建設,對整個社會的宏觀論述非常重要。可惜香港的保育政策(註三)缺乏如此宏觀的概念,一幢又一幢被評為「文物價值不高」的建築物不斷遭拆卸,結果城市的歷史輪廓更加模糊。這亦是保育招牌的困局。

招牌的多重意義

招牌中西方古已有之。中華文明有源遠流長的招幌傳統,可追溯至春秋時期的酒旗──招幌即招牌與幌子的合稱,招牌記有店名以資識別,幌子說明業務內容、招徠客人。(註四)西方社會在汽車普及前,大型戶外廣告多塗在大廈的牆身上,及至1882年愛迪生把電力引入紐約,世界各地的城市才把照明技術應用到廣告的範疇,後來發展出現代廣告板的雛形。(註五)所以在實際的層面,招牌在古代和近代的意義,都在表明商號、宣傳業務與招徠客人。

但是到了20世紀,招牌有了另一重意義。傳統的中西方建築物,都有敘事的功能。例如中式廟宇內的檐板和駝峰裝飾有以戲曲場面為題的木刻、西方教堂內繪有《聖經》故事的壁畫。這些潤飾,不單有裝飾之美,還有傳意和教化的作用。20世紀初,着重功能、崇尚簡約、去裝飾的現代主義建築漸行,新落成的建築失去傳統建築的敘事功能。另一方面,商業機構除了在報紙、雜誌等媒體賣廣告,還在建築物外牆和城市空間宣傳。建築物的表層與四周環境,以招牌為廣告載體,跟路上的駕駛者和行人溝通。傳統建築物的敘事功能,由潤飾轉移到現代建築的招牌之上。(註六)

香港市區的建築稠密,單位普遍細小、外牆面積不多,加上易手快,於是建築的空間和外觀,便未必與用途有關:不同的用途擠進同質的空間,例如商住大廈中有教會、健身房和餐廳等多種用途。招牌於當代香港的意義,除以上所述,還有成為建築空間與用途的符號(symbol),有能指(signifier)的作用,使人聯想到招牌所指地方的性格和格調,有時甚至成為社區地標,象徵某地區的特質與風貌,例如文首提及的西環巨型安格斯牛霓虹招牌。

沙田娛樂城外牆的招牌。若果將來擴增實境的應用普及,大眾從智能手機、眼鏡或其他裝置,看到建築物的資訊,又何需招牌?作者攝於2015年
沙田娛樂城外牆的招牌,作者攝於2015年。何尚衡:若果將來擴增實境的應用普及,大眾從智能手機、眼鏡或其他裝置,看到建築物的資訊,又何需招牌?

虛擬世界之下的城市景觀

以前為了吸引車上的乘客和路人的注意,招牌要奪目耀眼,在鬧市中爭妍,造就了招牌景觀。現在不少行人的目光留在智能手機的方寸之間,會舉頭觀賞路邊風景的人,已漸成異數。招牌的指路明燈作用,遭互聯網的搜尋功能和地圖取代,一些新店更沒有伸出道路的招牌,只有舖面設計。於是招牌在當代的香港,表明商號、宣傳業務、招徠客人、敘事和符號的意義,只餘下首尾兩項,中間三項已轉到網上。

最近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AR)遊戲「Pokémon Go」風靡世界各地,遊戲利用全球定位系統和擴增實境技術,把現實的地理位置與虛擬遊戲世界重疊,玩家從手機看到遊戲中的精靈猶如置身現實之中,可以「捕捉」,並能與其他玩家「戰鬥」。

擴增實境技術可讓用戶看到現實與虛擬世界交疊的「超現實」,城市景觀或許不必再靠大興土木建立,可在虛擬世界補足完成,而且更多變精彩。若果將來擴增實境的應用普及,大眾從智能手機、眼鏡或其他裝置,看到建築物的資訊,又何需招牌?那時的建築表達與城市景觀建構,應別有風景。

不過,將來由誰來提供這些資訊,又是另一重大議題。建築物的資訊和面貌,除了由業主和用戶提供,還可能給擴增實境的供應商篩選,甚至控制。另一方面,若果誰都有權建構虛擬世界,當虛擬世界影響到現實時,我們又怎樣處理?有事故發生時應向誰追究?大廈外牆有公契界定業權人之間的權利,遇到外牆或牆上懸掛的招牌需要維修或拆卸時,費用由誰支付等紛爭尚且難解決,何況無邊際的虛擬世界?昔日一些發展商或業主會保留大廈的外牆業權,以便日後作宣傳之用。未來大廈的業權,是否應包括大廈某範圍內,關於大廈的虛擬世界資訊?這涉及財產、公共空間、公民權利與自由等範疇之間的權衡與取捨。

擴增實境的資訊以定位系統連結到現實的地理空間,再向用家展示,固然較易界定範圍。但是若果擴增實境沒有配合定位系統,只以視覺影像偵測技術分辨城市景觀和建築物,再顯示某機構或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又應以什麼準則衡量利弊與解決衝突?那時候,招牌或許有如藝術品,成為多變紛亂社會的恆久樸實抵抗。

這城市以安全之名,行管理之便,未有顧全招牌的建築與城市景觀價值和意義,就決定整頓,足見其文化底蘊。時代精神不一定藏於偉大的建築,有時反而在平民生活之間更能體現,也更充分反映時代的真實面貌。也許我們現在應好好記錄即將逝去的招牌與城市景觀,以待將來在擴增實境技術下「重現」。我們正站在建構虛擬世界與現實分界線的轉捩點。

(何尚衡(Alfred Ho),城市研究者。畢業於香港大學建築系,後往荷蘭修讀建築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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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Emanuel Christ, Christoph Gantenbein, Hong Kong Typology: An Architectural Research on Hong Kong Building Types, Zurich, Gta Verlag, 2010.

註二: 伊藤公文:《特集:香港超級都市》。東京:鹿島出版社,一九九二年。

註三: 現時古物諮詢委員會按歷史價值、建築價值、組合價值、社會價值和地區價值、保持原貌程度、罕有程度六項準則,為歷史建築評級(一級、二級或三級)。只有文物價值最高的一級歷史建築才會獲列為古蹟,而只有法定古蹟受《古物及古蹟條例》保護。

註四:高燦榮:《中國坐商古招幌》。台北市:南天書局有限公司,初版,二○○九年四月。

註五: Richard Poulin, Graphic Design and Architecture, A 20th Century History: A Guide to Type, Image, Symbol, and Visual Storytelling in the Modern World, Beverly, Massachusetts, Rockport Publishers, 2012.

註六:Robert Venturi, Denise Scott Brown, Architecture as Signs and Systems: For a Mannerist Time, Cambridge, Mas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最著名的例子,是拉斯維加斯賭城大道(Las Vegas Strip)兩旁的招牌與建築物,由美國著名建築師 Robert Venturi、Denise Scott Brown 與 Steven Izenour 在合著的建築學經典《向拉斯維加斯學習》(Learning from Las Vegas)(一九七二年)提出。在高速公路上,首入眼簾的是招牌與建築物的外觀,所以建築的溝通功能比空間重要。而招牌以文字和圖像傳意,又與符號(symbol)有關。著作的主張成為後現代主義建築重要的構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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