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楊子琪:有薪主婦,只是新垣結衣的無謂狂想嗎?

不少人覺得,在婚姻和家庭中討論家庭勞動應否有償,實在是傷害家人的感情,破壞家庭的「傳統價值」。

日劇《逃避雖可恥但有用》(《月薪嬌妻》)大熱,清新可愛的新垣結衣在劇中與男主角達成「契約婚姻」,以有薪僱員身份為他做家務勞動。當男主角平匡最終向她求婚,並以此為由想取消付給她的月薪時,結衣飾演的森山美栗提出反對:「這是愛的榨取!」

無償做家務勞動,是不是如美栗所說,是愛的榨取?常說愛不能量化為金錢,可是,愛怎麼又量化為家務勞動了?全港63萬女性料理家務者,我們除了讚美她們「無私奉獻」以外,又了解她們一直以來面對怎樣的社會處境嗎?家庭主婦要求月薪和社會保障,其實不只是美栗的「腦洞」(腦內幻想),更是值得公眾討論的議題。

不被社會認可和保障的主婦

美栗在劇中對男主角解釋,主婦 = 最低工資 + 唯一僱主的評價。她認為,主婦就是在家工作的僱員。然而,家庭不同於外面的公司,她只有唯一一位僱主——丈夫;家庭也沒有對僱員的評核和晉升制度,除了最低工資,主婦只能依靠唯一僱主的評價作為回報,也就是丈夫對她的愛。但是,丈夫的愛是很主觀的因素,今日若然丈夫累了,便不再好聲好氣對待妻子;又或者丈夫對妻子的愛不及從前,然而這些都並非完全由妻子做家務的質量所決定。結衣於是得出結論:這種沒有月薪的家庭工作,令她處於不穩定的環境,因此不能安心接受。

的確,主婦所面對的,是沒有薪酬、沒有休假、沒有客觀評核機制的工作環境。而其中,美栗最在意的「無薪」,正是主婦面對的最大劣勢。

有人可能疑惑:家庭主婦,有丈夫供養,還在乎什麼薪水?然而,正如政治哲學家 Susan Moller Okin 指出,在高度以金錢為價值標準的社會裏,無薪的家庭勞動,說明主婦的工作價值是完全被貶低的。且不說主婦的工作其實部分包括了對社會下一代的養育和社會化工作,她們的勞動,無論在個人觀念還是社會政策上,都不被認可為有價值的「工作」。這很大程度上造成一個後果:主婦的社會地位似乎只能依靠丈夫,因社會並不認可她們的勞動價值。這當然會為她們造成痛苦:她們似乎隨丈夫地位高低而受不同社會待遇,而她們本人對於社會的價值,幾乎無人意識到。

無薪勞動造成妻子在經濟上對丈夫的依賴,更影響這部分女性在家庭內的權力和影響力。不少人覺得丈夫已經給了家用,因此妻子並非經濟上弱勢。然而,家用的首要目的是用於家庭事務開支,而非滿足主婦個人的需求。如果主婦從家用中抽出部分作為「私己錢」,便給人感覺是「挪用」。何式凝在《從情慾、倫理與權力看香港的兩性問題》中提到一些案例:有主婦甚至因儲存「私己錢」而產生負罪感,認為這是不相信丈夫的表現。而且,當主婦需要購置個人物品,感覺總是「花丈夫的錢」,正如社會上存在對主婦的偏見:她們都是靠丈夫養、不工作的人。然而事實上,這是主婦每日做家庭勞動卻沒有薪酬的結果。

Okin 認為,經濟上對丈夫的依賴還會對主婦造成羞辱性甚至毀滅性的困境:如果她們與丈夫關係不好,向丈夫要求「零用錢」顯然難以是愉快的事情,甚至有丈夫可能以此來羞辱妻子,就像《逃恥》中美栗所擔心丈夫會說的:「我賺錢養你,你就乖乖閉嘴吧。」而毀滅性的困境可能在於,當離婚時,主婦處於經濟劣勢,甚至可能沒錢聘請律師。家庭工作的無償性質,使主婦不能像勞動市場上的僱員一樣,擁有合法機制保障勞動收入,以擁有她們個人專有的財產,而只能依賴主觀的親密關係,去獲得所需的所謂「零用錢」。而這些「零用錢」,實際上是她們勞動應得的,並非乞求或者「兩情相悅」而來的。

除了經濟依賴,主婦還欠缺社會保障:香港現行的強制性公積金制度與有薪工作掛鈎,因主婦並不是社會認可的職業且沒有薪水,強積金並不覆蓋全港63.2萬女性全職家務料理者,使她們缺乏晚年保障,面對貧窮危機。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2000年婦女退休保障調查顯示,有三成主婦表示,會依賴家人或綜援渡過晚年;而相信自己有足夠財產退休的,只有二成。再看近年研究:智經研究中心2016年調查預計,在香港人口急劇高齡化情況下,2014至2064年期間,適齡工作人口與長者的比例,會由4.5:1跌至1.5:1,期望由適齡工作人口完全承擔主婦老年生活開支,是不切實際的。

再者,重複做家務工作,容易導致累積性創傷疾病及意外跌傷切傷等職業傷患。然而,因家務勞動不被認同為工作,社會缺乏對家務工作者的健康安全資訊教育。同時,主婦還不受勞工保險的保障,做家務受傷不會得到賠償。不僅如此,主婦若重投勞動市場,大多數情況下過往的照料和家務工作經驗是不被認可的。假如她們想創業或組織合作社,又會因沒有固定收入而難以獲得銀行貸款。要重新參與經濟活動,可謂困難重重。

面對如此多的劣勢,試問美栗在面對平匡的求婚時,如何能不在意被取消的月薪?

家庭工作無薪理所當然?

大家平日想起主婦,總覺得做少奶奶十分輕鬆,不務正業。然而實際上,按《逃恥》中所引用日本政府統計數據,家庭主婦每年工作約2199小時,除去週末,換算為每天工作時間,就是約8.5小時。這與社會大多數辦公室工作時數相約。而主婦的工作內容,則是一切和家庭運作有關的事項,包括衣物換洗、三餐烹飪、打掃衛生、管理水電等常規支出、應對定期驗窗等住戶工作。

除此以外,相比男性,不少主婦較常被要求在情感和心理上支持家人,例如傾聽他們的煩惱。有的人可能會不屑:傾聽煩惱,算什麼工作?然而,傾聽及安撫,需耗費時間和心力。社工做情緒輔導,都要安排時間給自己解壓。有多少丈夫覺得,他賺錢養家已經很累了,妻子就「理應」耐心聽他各種抱怨吧?在心理和情感上,主婦的付出被默認為理所當然,而丈夫不需要做出相應「回報」,或者說,尊重。

主婦的家庭「戰場」還有很多方面:光是教育和照顧孩子這一項,就可花掉主婦平日晚上及週末時間——輔導功課、帶孩子上補習班、參加家長會……不少丈夫,乃至整個社會,都存在一種性別定型:孩子不就是應該由女性照顧嗎?到了主婦身上更加如是:既然選擇了家庭工作,照顧和教育孩子,不用說,肯定都歸妳啦?

然而,這其實並非理所當然。女性選擇了家庭工作,男性選擇了勞動市場的工作,而照顧和教育孩子,為何不應是兩人共有的責任?只不過,家庭主婦有更加靈活的時間,去承擔接送孩子等全職父親難以完成的工作。工薪爸爸,並不代表應該對孩子的教育和照顧完全卸責。

事實上,主婦比勞動市場上的家務助理或清潔鐘點工擔負了更多:清潔工不會照顧孩子,家務照料者不負責維繫家庭感情。一個勞動市場上的家務助理,在美國時薪平均約9美元,在香港則約80至90港元(這還是偏低的價錢)。我們隨便請一個清潔員,都明白應該付薪酬的道理,怎麼來到主婦身上,就認為無薪是理所當然?人們可能會反駁:主婦無償進行家務勞動,丈夫貢獻薪水給妻子,這就是愛,並非不公平。然而,正如上文所述,手握經濟收入的丈夫,與依靠丈夫收入的妻子,兩人在家庭中的權力和影響力顯然不同,所享有社會地位也有天壤之別。主婦處於劣勢,原因正是其工作是無償的,缺乏固定的社會機制保障經濟收入。

愛一個人,不等於她應該被置於一個脆弱的地位,失去基本的經濟和社會保障,甚至連基本的個人和社會認可都沒有。哲學家 Martha Nussbaum 提出,要保障每一位女性的各項基本能力,去實現她們對自身的生活設想。然而,日復一日的家庭勞動並沒有保障這些女性的基本能力,反而以社會偏見和歧視性的社會政策,一點點蠶食主婦作為社會成員的價值和尊嚴。

家庭應該追求正義嗎?

不少人覺得,在婚姻和家庭中討論家庭勞動應否有償,實在是傷害家人的感情,破壞家庭的「傳統價值」。結衣在《逃恥》中也如此懷疑:質疑主婦的待遇,是否只是自己的「小聰明」?其實,這正涉及到女性主義政治哲學的一個討論:正義在家庭中適用嗎?

不少政治哲學理論家都忽視了正義在家庭中的應用,甚至認為正義不適用於家庭。不過,Okin 就反對這一論點。她認為,家庭也是正義適用的地方,這不僅是為了女性福祉,更是為了整體的社會正義。

反對正義在家庭適用的其中一種觀點認為,正義並非家庭的首要美德,家庭由愛和利益的一致性維繫,這是比正義更崇高的美德。「家庭不是應該講求愛,而非什麼正義嗎?」。

為回應此種觀點,Okin 反駁著名政治哲學家桑德爾(Micheal Sandel)在 Liberalism and the Limits of Justice 中的論述。桑德爾不同意羅爾斯(John Rawls)認為正義是社會的首要美德的觀點,他對此論點的攻擊有兩個方面:一、他同意休謨(David Hume),認為在家庭這種如此親密、團結的組織裏,成員們的價值取向和目標取向高度一致,以致正義在此的主導程度十分微弱,而在較為理想的家庭裏,情感與寬容等才是主導程度更高的美德;二、不僅正義在此的主導程度微弱,如果家庭按照正義的原則去運作,它並不會在道德上得到更好的結果,相反,可能會失去一些比正義更高尚的美德,正如有人認為,「談正義會傷害家人感情」。

Okin 如何回應呢?首先,她清晰指出,羅爾斯所說的正義是「首要」美德,並非指「最高尚」,而是「最基本」和「最必要」的意思。社會組織可以有其他的道德美德,其中一些可能比正義更高尚,但正義之所以是首要的美德,不是因為它最高尚,而是因為它最必要。Okin 認為,羅爾斯清楚說明了,像仁慈、自我犧牲等,是「超義務的」行為。這些超義務的道德比正義的原則要求得更多,而且與正義並不衝突,因為,超義務的道德的目的符合正義原則,且當超義務道德各自所追求的好處相衝突時,需依靠正義原則去處理。正如羅爾斯在《正義論》裏說,法律和機構,無論多麼有效率或妥善安排,假如它們是不正義的,都必須被改革、廢止。

其次,Okin 指出,桑德爾的攻擊,過分依賴一個理想化的家庭想像。如果家庭是由道德高尚的人基於共同理想而建構的,那麼羅爾斯也會同意,正義在此是多餘的。然而,實際情況是,在家庭裏,成員並非聖人,擁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與目的;而社會利益的分配也並非平等,例如花在有償勞動的時間、休閒的時間、獲得財富的途徑等,可能男人獲得這些利益比女人更多,正如上述家庭主婦所面對的問題。在幾乎大多數非理想化的家庭裏,家庭成員擁有不同價值觀和利益並可能衝突,資源分配可能不能滿足所有人時,正義便不會是多餘的,而應作為最基本和必要的原則去處理家庭問題。

雖然有的家庭可能表現出比正義更高尚的美德行為,但是,若這些家庭是性別建構的(gender-structured)(而現代大多數家庭都如是,例如認為女人理應負責照顧孩子),那這樣的家庭便是不公平的。這便沒有達到最基本和必要的正義要求。

其實,為何我們要假定,和諧的情感、深切的愛,不能與正義共存呢?Okin 說,如果我們堅持家庭首要建基於正義原則,那麼,接下來我們也可以期望更多比正義更高尚的美德出現,比如自我犧牲和愛。一個充滿高尚美德的家庭,當然比一個只有正義原則的家庭更值得我們追求,但前提是,這個高尚美德的家庭須建基於正義之上,否則它只是一個比只有正義原則的家庭更差的地方。

當我們認識到,家庭主婦一生無償工作,缺乏基本社會認同和保障,也缺乏基本能力去實現生活設想時,我們會明白,相比起「無私奉獻」,正義在此更有必要,以保障這些女性得到公平待遇。

沒有正義為基礎的愛,可能會成為了以「無私奉獻」為遮羞布的剝削與壓迫。

除了讚美主婦偉大,還可以怎麼做?

香港的家庭主婦面對上述種種劣勢,除了媒體最愛宣傳的「感謝偉大母親」,不斷強調母親要無私奉獻外,如果要應用正義原則,正視家庭和社會資源對主婦的不平等分配,我們可以做什麼?

讓我們參考鄰近國家──日本的做法。在日本,全職主婦的權益在社會體制上有較完善的保護。據報導,日本政府在1985年改革養老保險制度,強制薪職人員把配偶作為「第三號被保險人」加入國民養老金。被保險人的配偶如果年收入不滿130萬日元,或勞動時間不滿足普通勞工的四分之三,不用交保險費也可得到國民養老金。這制度主要考慮的便是全職主婦。若男性成為家庭主夫,也受此保障。這與香港強基金制度相比,真是考慮周全,公平太多。

日本一些企業還會給員工發放家屬津貼,以全職主婦的低收入或者無收入作為補貼的起點。甚至還有一些企業規定,男性僱員結婚後可獲得雙份報酬,用於支付家庭主婦的開支。當然,若這政策只適用於男性僱員,則未免是性別歧視,變相鼓勵社會認為女性是家庭工作主要負責人的偏見;但若然還能適用於女性僱員,讓「家庭主夫」也能受惠,就真是完美了。

在離婚情況下,日本的全職主婦也能擁有保障:從2008年4月1日開始,如果丈夫是工薪族,全職主婦在離婚時可向法院申請,與丈夫均分其養老金。

顯然,比起香港,家庭主婦在日本更受社會認可,也享有更完善的社會保障。要在香港獲得這種觀念提升,由政府牽頭十分重要,設計相應的社會政策在背後扶持。然而,婦女團體多次遊行及向有關部門遞交意見書,都未能爭取相應的改變。

香港的主婦,還要忍受多久的「無私奉獻」?

(楊子琪,自由撰稿人。)

參考資料

  1. 香港女性統計數字2015

  2. 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56號報告書

  3.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有關婦女貧窮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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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評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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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個女人,放棄事業,高薪,結婚生子,這風險是極大的。但如果所有生活的細枝末節都被量化,那到底是在過日子還是生活在磨折那些如花美眷?

  2. 我覺得這個提議挺好的

  3. 本來就是啊,家庭主婦無薪無升遷無其他福利(除非家裡自己再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無假期,全年無休隨時候命,帶小孩一天的話簡直比上班還累,更別說還要照顧老人了。說輕鬆的,自己回家做幾天就知道。

  4. 论传统家庭如何实现对女性的剥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