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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罪或法外谋杀?美军加勒比海扫毒行动,防长角色与正当性惹议|Whatsnew

前陆军法律顾问表示缉毒是执法问题,政府不循正常手段逮捕、起诉,却动用军力直接击毙嫌疑人,本身已违法。

战争罪或法外谋杀?美军加勒比海扫毒行动,防长角色与正当性惹议|Whatsnew
2025年12月4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John D. Caine(右)和海军上将 Frank M. Bradley抵达华盛顿特区国会山,准备向国会议员们汇报情况。摄:Alex Kent/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华盛顿邮报》于11月28日独家披露,美国军方乃至国防部长本人涉嫌严重违法:今年9月初,美军于加勒比海炸毁一艘疑似运毒的船艇、击杀船上九位船员,随后发现仍有两名生还者攀住船骸,于海上漂流,军方遂决定再度开炮予以击毙。

同篇报导亦宣称军方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满足美国国防部长赫格赛斯(Pete Hegseth)的口头命令:「杀了所有人」(Kill them all.),但国防部否认此一命令存在。

最初,媒体讨论的一大焦点在于:军方回头击杀这两名生还者,是否构成战争罪?毕竟,不论是美国法令还是国际法,都明文禁止瞄准已丧失战斗能力的敌军成员。

然而,多名法律专家则认为问题其实更为根本、也更为严重。服役超过20年的退伍中校、陆军资深法律顾问Geoffrey S. Corn就表示,真正的重点在于缉毒自始是一个执法问题,政府不循正常执法手段逮捕、起诉、审判,反而动用军方力量将嫌疑人直接在海上击毙,本身就已经违法。

换言之:既然不是真正的战争,问题就不仅限于回头攻击两名生还者是否构成战争罪,而是这11名船员、乃至后续行动中逾80人的死亡,通通都可能构成法外谋杀。

总统、部长撇清关系

《华邮》报导出炉之后,总统特朗普及国防部长都撇清关系,表示自己对于第二击并不知情。

防长赫格赛斯在X上发文,表示下令开火的海军上将Mitch Bradley是一位「英雄」,自己则是「支持由他所做出的各项战斗决策」。他更主张,自己在第一次袭击成功后就已离开会议室,第二次袭击后事隔数小时之后才被告知。

特朗普于11月30周日受访时,他也强调「这件事我完全不知情」,甚至更进一步表示他「不觉得要有第二次攻击」。但特朗普表示依然信任国防部长,因为「他说他没有下令要杀死那两个人」,而「我相信他,百分之百」。

部分国会议员上周已观看第二击的影片。相关人士随后向CNN透露,发现尚有两人生还之后,上将Mitch Bradley与下属共考虑41分钟,仍决定发动第二击。影片亦显示生活者并未以任何通讯设备寻求同伴支援,据另则报导,当时周遭海面肉眼可及范围内亦无其他船只。

Bradley提供的理由是船只残骸内可能仍有剩余的可卡因,这两名船员理论上仍有可能借着船骸漂流岸边获救,进而完成赴美运毒的任务。但《时代杂志》报导宣称,该名上将亦承认,该艘船只的目的地自始并非美国,而是东南方的苏利南。

除了民主党人批评政府作为之外,共和党内也开始有不同的声音:虽然多数共和党议员目前仍表示同意政府的行动,但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前主席Mike Turner受访时表示:「假使真的发生,这显然相当严重,我也认为这会是违法的行为。」自由放任派、较常与白宫唱反调的参议员Rand Paul亦表示应传唤国防部长作证,并应公布第二击的影片。

2025年年9月2日,美军于加勒比海炸毁一艘疑似运毒的船艇。网上图片

全都是「毒品恐怖分子」?

多位特朗普政府的辩护者主张两人死有余辜。福斯电视台当家主持人Jesse Watters就说:「我们是在加勒比海轰炸恐怖分子,怎么可能只要他们生还,我们就还得营救他们?」前福斯知名主播、目前经营网路节目的Megyn Kelly更说,炸死他们根本不够,「我真想要看到他们受苦,我希望特朗普跟赫格赛斯拖久一点,让他们失去一条手臂或一条腿,慢慢流血死掉。」

这呼应了特朗普政府的说法。政府主张死者为「毒品恐怖分子」(narco-terrorists),因此可以比照反恐任务予以反制:毒品残害美国人性命,贩毒组织又经常拥有武力,总统因此已指定24个贩毒组织为境外恐怖主义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至今尚未宣布:所谓的24个组织究竟包含哪些?而在九月初丧命的11人、乃至后续超过80人,分别属于哪些组织?如何确定他们不是无辜平民,也不是其他组织的运毒者,而确实是这24个无名组织的成员?

其实,在十月中,美军在此波行动中捕获一位厄瓜多尔籍的生还者,并未以恐怖主义等罪名予以起诉,反而选择将之遣送回厄瓜多尔。而该国虽然近期强力查缉毒品犯罪,但检察官却旋即予以释放,表示根本没有犯罪发生的具体证据。

美联社11月的调查报导则发现,至少部分死者确实参与运毒,但其中包含来自贫穷渔村、每月收入仅100美元的渔民,和公车故障后被迫放无薪假的司机。他们收取单趟500美元的报酬,替在地毒贩运送可卡因,并非黑帮组织的成员。

何况,就算这80余名死者是贩毒组织的成员,他们就是恐怖分子吗?服役20年、期间曾参与多起反恐任务的退役海军情报人员Malcolm Nance受访时表示,贩毒不符合恐怖攻击的基本定义:贩毒是单纯的经济行为,背后并无任何政治讯息。即使可卡因施用者的健康会因此受损,但更广泛的美国群众并不会担心自己也将被迫施用可卡因——何况,美国毒品死亡案件绝大部分源于中国经墨西哥陆路输入的芬太尼,而非经中美洲海上走私的可卡因。

Nance指出,毒品是犯罪问题,而非恐怖攻击,「如果有人在佛罗里达的机场入关时,被发现肚子里塞了可卡因,我们也不能将他当场击毙」,在公海上运送毒品亦同此理。

第二击:法律禁止「不留活口」

但即使这真的是合法的反恐战争,第二击仍有严重的法律问题。

美国国防部自己的《战争法手册》就明言:「若已成为『丧失战斗能力者』(hors de combat),即不能成为攻击的目标」,且在定义「丧失战斗能力者」时,也明确举出因为「船舶失事」所造成的状况。

同一本手册也明言:「宣布『不留活口』(give no quarter)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手册》中亦要求军人不得执行明知违法的命令,而无巧不巧,其所举出的案例正是「向船舶失事的船员开火,这样的命令就显然违法」,所以不应服从。

退役海军律师、现任埃默里大学法律系教授Mark P. Nevitt更指出,此例一开将对美军相当危险,因为对于失事船舶的救助义务是国际海洋法上最古老的规则,美军亦受益于此。他举例,即使美国和伊朗的关系如此敌对,但2016年1月,两艘美军船艇于波斯湾漂流,十名船员因而遭到伊朗军队抓捕上岸,却在半天之后仍被全数释放,并未受到伤害,因为连伊朗都知道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如果美军当时就已经会杀死海上的生还者,这个结果恐怕就很难发生了」,Nevitt评论。

2025年11月15日,美军在东太平洋打击贩运毒品的船只。网上图片

第一击:根本并未进入战争时期?

不过,多名法律专家认为,连该次任务的第一击都已经属于违法,之后的多次任务亦然——即使将认为贩毒组织认定为是恐怖组织也不会改变依然如此。

举例而言,三名国际战争法专家、包含曾任职国安会的资深律师共同撰文表示,美国政府即使单方面宣称对象是恐怖组织,也不代表能自动适用战时法律。

诚然,国务院有权将某些组织依法「指定」为境外恐怖组织,但这只是关于核发签证、银行开户等行政问题。是否算是武装冲突中的敌军,仍端赖对方是否实际上对美国发动武装攻击。而贩毒者并无对抗美国的军事组织,因此很难构成法律意义上「有组织的武装团体」(organized armed group)。三位作者表示,情况恰好相反,反而只有美军对疑似贩毒者「动用军事力量」。

三位作者其中一人在九月时也撰文指出:单纯贩毒不可能构成军事攻击,即使毒品可能造成伤亡,但过程中还得经过美国本土的层层贩运,显然不等于某组织号令进攻美国、与美军交战。

因此,依照他们的分析,美国并未与这些所谓贩毒组织处于交战状态,应该适用的是平时而非战时的法律。而既有规定相当清楚:平时,国家只有在避免立即伤亡、缺乏有效的其他手段时,才可以动用致命武力。国际法上针对如何拦截运毒船已有严谨的规定,而美国海军、海军陆战队等所共用海上行动法律守则也明确指出,在从事反毒任务时,只有在自我防卫之下才可以动用致命武力。

在这个基础上,罗格斯大学国际法教授Adil Haque的评论又更加直白:「既然没有发生任何武装冲突,所以也不会有正当目标——人不算,船不算,毒品也不算。」

既然如此,Haque教授评论:「这就是谋杀。」只要知道攻击将会造成死亡,不论海军宣称攻击目标是船员还是毒品,是针对最后的两人、该行动中丧命的11人,还是全部共计80余人,都不会改变这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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