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在光復鄉造成的洪災,震驚台灣。一個月後,餘波不斷:災民仍無妥善安置,甚至得北上立法院抗議。潰壩之後,觀察政府一個多月來的作為,在防減災的後續作為上,看到了公共政策中常見的「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y),持續與老天對賭,期盼人定勝天。
馬太鞍溪堰塞湖的潰壩,再度揭示了「複合式災害」(compound disaster):一個接一個的自然事件,加上撤離不力,最後引發難以收拾的結果。去年403地震鬆動山體,今年7月的颱風薇帕外圍環流的強降雨,馬太鞍溪上游引發大規模崩塌形成堰塞湖。9月23日,颱風樺加沙外圍環流的豪雨導致堰塞湖溢流、潰壩,夾帶巨量泥沙的洪水奔直衝下游,馬太鞍溪下游河道的洪峰流量超過保護標準的四倍,馬太鞍溪橋被沖毀,堤防溢流潰堤,本來地勢就比馬太鞍溪河床低的南岸市區、部落、農田,被如泥流吞沒。
水退後,淤泥厚達數公尺,本就為「懸河」(指河床高於兩岸地面的河流)的馬太鞍溪河床再度抬升。水利署緊急開槽導流並築起臨時土堤,災情暫時穩定;但當地居民仍無家可歸,政府與輿論卻已討論起「遷村」。10月底,立法院火速通過《馬太鞍溪堰塞湖重建特別條例》,編列300億重建經費,其中包含水利設施之修復,一切又回到熟悉的「災害-工程整治」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