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端傳媒推出「人類命運不共同?」系列評論,已發出兩篇,本篇為第三篇,從氣候和環境角度看人與「非人」的命運共生,也嘗試從原住民女性主義的案例和理論中找到關於共生的啓發。不論我們是否再談「共同體」或「團結」,我們在co-exist的過程中或許都可以提出新的倫理想象——關乎個體與世界、我們與他人,可以是怎樣的關係?
關注跨文化聯結及氣候問題的印度作家阿米塔夫·高什,在2017年出版的著作《大錯亂》(The Great Derangement)中寫道:「人類世的進程顛倒了現代性的時間秩序:那些身處邊緣的人,如今最先經歷着、等待着我們所有人的未來。」
人類世(Anthropocene) 是大氣化學家保羅·克魯岑(Paul J. Crutzen)和尤金·斯托默(Eugene Stoermer)在2000年提出的概念,用以描述一個由人類主導的全新地質時代。在人類世中,溫室氣體排放增多,全球不可逆得變暖,大量動物滅絕,城市化和工業化農業擴張,土地中永久沉澱下塑料、核廢料等人造材料。
25年後的今天,「人類世」還沒有被國際地層委員會(ICS)正式列為地質年代單位。「氣候危機」(climate crisis)在大多數報道中還是會被中立地寫成「氣候變化」 (climate change),甚至「變化」一詞,在保守人士看來也仍然是一種陰謀論。 任何懂得使用「人類世」一詞的人,都已經站在批判和悲憫的起點了。 洛杉磯大火來了,現代性進程中受益最多的全球北方精英,剛好可以坐飛機去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