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出台後,出人意料的,陳旭坤沒有第一時間進行深入研讀,作為人權律師,直覺告訴他,這是一部惡法,他不想與其纏鬥。直至幾年後,他的一位當事人被監察機關留置,他才第一次仔細通讀這部律師界幾乎人人喊打的法律。「然後我開始狂冒冷汗,最後出離憤怒」,他說。
對於監察法的憤怒,中國法學界和律師界的態度一以貫之。在其正式出台前,反對聲浪便此起彼伏。而從其施行之日起至今,要求廢除監察法的呼籲更是不絕於耳。甚至北京大學一位知名教授直到今天仍持續不斷地在社交平台發言指出:監察法在公然剝奪人權,以極為邪惡的方式破壞了中國的法治建設。
這些憤怒與監察法的立法之本,及其在後續的執行過程中不斷擴大的外延息息相關。
同為知名人權律師的李建生曾代理多起與監察法相關的案件,在他的敘述中,自監察機關強勢介入官員貪腐案件後,不間斷的、已有數量可觀的涉案官員甚至非公職人員「合法」地死在了監察機關的留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