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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住屋平權案勝訴後,我們參與了吳翰林的燭光追思會

好人為什麼受苦?留下的人要怎辦?他們會怎樣回答?

同志住屋平權案勝訴後,我們參與了吳翰林的燭光追思會
甫入教堂便看到吳翰林的照片,旁邊除了有一幅大樹宗教畫作、李亦豪和吳翰林的合照、一個彩色聖誕老人裝飾,還有兩塊小拼圖。其中一幅紅框拼圖的畫作七零八落。攝:林振東/端傳媒

在九龍佑寧堂入口的木桌上,吳翰林穿西裝拍下的遺照吸引住所有前來者的目光。

吳翰林生於1987年,卒於2020年,離世時33歲。

在公眾眼中,吳翰林(Edgar)是同志運動代表人物,司法覆核案申請人;親友說,他有音樂和運動的才華、笑容陽光溫暖,總處於聚會的中心,總是在照顧別人;伴侶說,他是一個為愛而戰的理想主義者。

2019年,我因訪問認識了 Edgar 和 Henry(李亦豪)。當時他們早已在英國註冊同性婚姻,成為香港第一對在天主教堂成婚的同志,引起海量關注。祝福和謾罵交織的背景聲裡,兩人展開甜美的新婚生活,媽媽不時跟他們一起受訪。不久,Edgar 申請司法覆核;香港也逐漸沒入了社會運動的霧霾。我們很少再聯絡,直到2020年末 Henry 捎來 Edgar 的死訊。之後,我再次到訪他們在吐露港旁的家,聽著 Henry 一個人回憶幾年來的種種,面前一張曾經坐滿親友和貓的木餐桌,顯得特別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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