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台灣5月因國會職權修法引發朝野對立,在5月28日三讀表決國會職權修法草案後,行政院也於6月6日以國會職權修法「窒礙難行」為由提起覆議,並獲總統賴清德核可。
不過,連日來台灣政壇從「覆議」的討論發展到「解散國會」重新改選立委。在台灣,總統並無實權主動解散國會,而是須由立委提起倒閣案、且經二分之一立委同意後,在行政院長請辭的同時呈請總統解散國會,屬於被動解散;不若法國,總統握有解散國會的實權。
而近期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受訪時對在野黨喊話「有種就提不信任案倒閣,解散國會重選」,顯示民進黨團對解散國會並非一無準備。雖然台灣過去幾乎未曾考慮過解散國會,但此次的提議,卻是台灣憲政發展史上「最接近」解散國會的時刻。本文將對此作出分析評論。
(劉兆隆,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