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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的人,應當發出自己的聲音

我一直不停地問這個故事值不值得寫,其實是在問,我自己的故事值得寫嗎?我還可以用自己真正的聲音說話和寫作嗎?

走出去的人,應當發出自己的聲音
多倫多唐人街的冬天雪景。攝:Steve Russell/Toronto Star via Getty Images

【編者按】「不重磅記者自留地」是端傳媒新開設的專欄,由來自不同地區的記者輪值書寫。這些故事也許並不重磅、也非必要,卻是記者生涯中,讓我們心癢難耐、不吐不快的片刻。三個福建女子,「出來」之後記者池騁,相信只要有真正想寫的,有真正關心的人和事,真正想要表達的東西,生命終會為你找到出口。

1.

在陳記成為企台的那天,是我移居多倫多整整一週年。

對於移居這件事來說,一週年是什麼概念呢?我18歲時從內地移居香港,23歲時又從香港移居北京。移居香港的第一個月,我擠在遊行的人群中,用不太熟練的廣東話大喊「我要真普選」;一週年時我已經在民主黨參加暑期實習。移居北京的第一個月,我開始在喜歡的媒體寫喜歡的稿子,與同事們歡樂地打成一片;一週年時我已經能夠在這家媒體獨當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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