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欣,彭婉如基金會居家托育部研發組長)
今年3月,台灣發生一起收出養單位媒合的居家托育人員(下稱居家保母),疑似對安置幼兒施虐而導致幼兒過世的案件,震驚社會。目前多數的檢討聲浪聚焦在收出養評估流程,但不能忽略一個重要的事實——案件中,照顧孩子的是經過政府審查,具有合格身份的居家保母。
因此,本文將從影響範圍更廣的居家托育管理體系談起,畢竟除了安置幼兒外,居家保母也是多數台灣家長送托0到2歲幼兒的主流選擇之一。對於安全的追求不應劃地自限,制度檢討也不能只侷限收出養流程,應該更全面的了解保母管理制度的現況與問題,找出一條邁向安全托育可行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