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為華語語系研究理論學者史書美的新書《跨界理論》中「翻譯女性主義」一章的部分內容,這章從後殖民理論學者史碧娃克在台灣的一個茶座講座中的小小衝突講起,探討在翻譯脈絡下對女性主義的認識。端傳媒獲聯經出版社授權轉載。在這本書中,史書美探索台灣在地論述的跨界思維與實踐,發掘並批判不同層次的權力關係與各種階序(如種族、殖民、性別、知識等)的運作,並以這樣的批判為基礎,進一步提出有創意、符合在地社會文化實況,又有一定程度普遍性的理論思維。現標題為端傳媒編輯所擬。
「Feminism」一詞在台灣有兩個不同的華語翻譯:女權主義和女性主義。這兩個不同的翻譯的區別在於每個譯名的第二個字:權和性。
至於「女性主義」這個詞,我只想說任何自稱是「女性主義」的運動或思想必須與這個詞的西方起源相協調,儘管有關女性的能動性(agency)的類似思想早就存在於非西方的很多地方。因此,這個詞的使用,不論是不是有問題,都蘊含與西方女性主義的密切關係。由於西方的認識論特權使它的批評者都促成了它的流傳的不斷擴大,以致這個詞擁有了一定程度的普遍性的價值。和其他任何起源於西方的概念一樣,這個詞的傳播,獲益於西方蒸汽機、飛機、電腦這些東西以及優越的武器裝備的優勢, 支撐起其預設的普遍性(universalism)。
「Feminism」一詞在台灣有兩個不同的華語翻譯:女權主義和女性主義。這兩個不同的翻譯的區別在於每個譯名的第二個字:權和性。在不同的語境裡,權可以有權利(rights)或權力(power)兩個意思,所以女權主義有兩種可能的字面意思,分別為「女性權利主義」或「女性權力主義」。而許多傳播「女性主義」概念的著作和實踐,已經把第二個含義與第一個含義區分開:女性的權利不等於女性的權力,因為權力暗示與男性的權力鬥爭。相反,擁護女性的權利是為了尋求男女之間真正的平等,這也應該是男性們所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