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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参与式审查:网络举报、酷儿粉丝与中国耽美文化商业化的特殊结合

所谓“参与式审查”,是指网络上的个人或群体,在国家政策和数字平台设计的推动下,积极地参与分散性审查的行为。

参与式审查:网络举报、酷儿粉丝与中国耽美文化商业化的特殊结合
《镇魂》剧照。

特约撰稿人 白露 谭佳

时间稍稍回拨五年。2018年11月16日,一条新闻从耽美圈席卷至公众视野:以创作网络耽美色情小说而闻名的中国耽美作者天一,因其小说《攻占》涉及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这一严厉的判决震惊了中国的耽美粉丝和普通民众,并被国际新闻媒体广泛报道。虽然出版淫秽物品在中国是违法行为,但在网络上创作和发布情色内容乃至影印“个人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很少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天一的被捕是被举报的后果,在中国大陆掀开了延续至今的围绕“举报”的实践和讨论。除了广受关注的天一案,其他中国耽美作者也因他人举报而受到罚款、逮捕,乃至判刑。相较于天一遭到耽美圈外人的举报,许多其他耽美作者陷入了因圈内纠纷而被举报的境地,这些举报很有可能来自耽美读者或创作者,所谓“圈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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