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康夫在夜里总是难以入眠。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冠心病带来的疼痛久久折磨着这位79岁的老人。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50多年前的那个案子。“我完全一个好好的人,搞成这样……”
1966年,在江西乡村一所小学教书的汪康夫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狱后,他持续申诉,先后有9位律师经手案件,却始终未得到他想要的清白。
2021年9月26日,汪康夫收到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短信回复:经审查,符合我院受理条件,我院依法受理。
申诉46年的汪康夫,再一次看到了希望。
红旗班
1964-65年间,江西省莲花乡(现称莲花县)琴水小学(现为城厢小学)五年级(一)班传出歌声:一根蔓上两朵花呀,群英会上遇亲家呀……
彼时的班长李利元如今已经70岁,仍能不假思索地唱出当年汪康夫带着全班学生开展文艺活动时的唱词。
“50多年了,我还记得这些歌,我们班就是不一样,走在学校里别的同学都不太敢上来搭话。”说起这些,李利元脸上会露出骄傲的神色。
汪康夫执教的五(一)班,是琴水小学的红旗班。他们会在别的班级课间忙着打闹嬉戏的时候,办起赛跑。“那时大家都想去北京看天安门,汪老师就想了个活动,叫作‘谁先到天安门’。给我们算路程,(从莲花乡到北京)1800公里——我们就每天跑步,想着一定要第一个去看那个雄伟的建筑”,孩子们在200米的操场上追逐奔跑,然后七嘴八舌地上报组长,“我跑了400米,你记下!还有多少公里到北京?”
学校负责厨房的朱师傅对红旗班也青睐有加。“那时候搞劳育,汪老师带着我们一起种菜,其他班的菜经常有烂的,但我们班的就很好。每次送到厨房,朱师傅高兴得要死。”李利元回忆到。
班长李利元和同学李新恩等人拼凑起了汪康夫当年的形象:清瘦的身形、眉眼端正、不苟言笑,在校园里独来独往,是传统知识分子的样貌。彼时的学生,以为这位年龄不大的老师,有着自命不凡的傲气,反而对他更加钦佩。他们并不知道汪老师的身世。
生于1942年的汪康夫,由于父亲从军,童年时期颠沛流离。1949年后,汪康夫和母亲、与背负着国民党中校身分的父亲先后回乡,定居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的村间一隅,过上安分守己的生活。1959年,18岁的汪康夫从中学毕业,本打算遵循“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的家训开始务农,但一纸来自莲花县教育局的通知将他的计划打乱——汪康夫被分配到萍乡市莲花县琴水小学教书,任职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