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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國家監管與意識形態控制:什麼是中國互聯網公司的特殊管理股?

國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已經鋪開,對互聯網公司等意識形態力量的馴化,將是檢驗目前意識形態班底的重要指標。

1. 一石激起千層浪

之前許多規定屬於宣傳系統內一種內部默契,並不會明文公開,在新時代意識形態主管部門不再做「好好先生」、「搞愛惜羽毛那一套」,把許多規則明面化了。

10月8日,國家發改委就《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到,禁止違規開展新聞傳媒相關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投資設立和經營新聞機構,包括但不限於通訊社、報刊出版單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電視站以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採編發布服務機構等。非公有資本不得經營新聞機構的版面、頻率、頻道、欄目、公眾賬號等。非公有資本不得從事涉及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重大社會、文化、科技、衞生、教育、體育以及其他關係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等活動、事件的實況直播業務。非公有資本不得引進境外主體發布的新聞。非公有資本不得舉辦新聞輿論領域論壇峰會和評獎評選活動。

一石激起千層浪,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體上,許多人甚至包括媒體人都人心惶惶,還有人調侃「好消息是,以後沒有壞消息了」。這其實某種程度上也是對中國媒體監管政策的誤讀與曲解,因為中國理論上從未在政策上放開過媒體控制。

從主管部門職能來說,國家發改委從事的是關於經濟規劃和運行方面的監管,意識形態管控從來不是發改委的職責。即便這次是國家發改委發文,文件的起草、出台也是意識形態管控部門一手操辦,只是用發改委的名義發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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