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21年1月16日,台灣桃園市中壢區議員王浩宇罷免案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進行投票,最終總投票人數327,758人,同意票84,582票、不同意票7,128票。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達中壢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81,940)以上,故罷免成功。
此次為台灣史上首次直轄市議員成功罷免案,且因後續仍有前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由國民黨發起的美國進口萊克多巴胺豬肉公投案,連串效應,恐牽動後續2022年地方(市長、市議員等)選舉情勢,因此對現行罷免制度有諸多討論。其中,前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濁水意見(詳見內文)引起廣泛討論。本文作者對此提出不同意見。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在1月16日遭罷免,隨後網路上出現一波檢討議員罷免制度的聲音。這些論者,可舉林濁水為其中代表人物,他們口徑一致認定:議員選舉是複數選區制,而罷免卻是單一選區的邏輯。複數選區制是要保障少數民意也有自己的代言者,單一選區制則會封殺少數,因此將後者的邏輯套用在前者是不對的,會造成多數民意霸凌少數。
(編按:台灣採取單一選區制度的歷史與運作方式,請見〈民意如何代表〉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