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中,反修例運動日趨激烈之際,香港職業訓練局青年學院的15歲女生陳彥霖被發現浮屍海面,並全身赤裸。警方調查後指她死因無可疑,稱此為「自殺案件」,但由於她熟悉水性、為跳水健將,令人質疑其溺斃的說法。一時間,陳彥霖的死亡在香港社會引起掀然大波。不少人將其與當時頻密出現的自殺或屍體發現案扣連,懷疑她因參與社運而受害,甚至有傳聞她是被警方或中方人員所殺害。
近一年後,香港法院就陳彥霖死亡原因召開死因庭。自8月24日至9月7日,死因庭展開長達11天的研訊過程。在面向公眾和傳媒開放的法庭上,包括陳的家人、朋友、社工、警察、法醫等32名證人連番作供,最後的證人已在9月7日中午完成作供,死因庭在今天(9月11日)宣告裁決,一致裁定陳彥霖「死因存疑」。陪審團退庭商議約4小時,最後裁定陳彥霖死亡時間界乎去年9月19日晚上至9月20日、死亡地點及情況不詳,因為屍體腐化而不能確定死因。
香港的死因庭於2015至19年間僅作出5宗「死因存疑」判決,情況罕見。有監警會前委員向傳媒指,一旦死因庭裁定死因存疑,家屬可要求警方重新調查,但若警方不打算調查,亦應交代清楚。不過,去年10月中,陳母曾接受無綫新聞專訪,當時她稱想澄清陳彥霖是自殺不是被殺。而今年9月7日最後一名證人作供後,法庭本來有預留時間予陳彥霖母親何姵誼作結案陳詞,唯她在當日未有出席,死因裁判官視她不作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