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全国人大常委会于昨早(6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并将该法案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直至晚上11时,港府刊宪首度正式公布法案条文,即时实施。《港区国安法》共66条,分为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及附则。以下为《港区国安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