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無法否定,香港的社會運動已經走上一條激進化的道路。自七月起,連續兩星期不同的團體和市民發起遊行,而遊行過後又會發生中、小型的衝突。警方和示威者的鬥爭、前者的武力鎮壓,相繼成為媒體爭相報導的重點。美國《時代》周刊更選出香港示威者為最具影響力互聯網人物,背後表明香港的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下稱「反修例」)已經成為界定這個城市的焦點。在衝突之外,我們還可怎樣看待這次社運激進化的制度根源,或甚理解警民衝突和「反送中」的去向?
抗爭前、抗爭後,港府的固執
港大的卜約翰(John Burns)教授就在7月14日於 Hong Kong Free Press 述文,批評特區政府的管治策略。該文提到兩個重點。其一是,現時行政主導的政治制度已經無法為人民提供一個有效的政治渠道,同時群眾又無法利用手上的選票去更替政府,特區政府往往無視民間社會的和平訴求。因此,自下而上的社會抗爭便是唯一給予特區政府壓力的直接途徑。政府越無視民間訴求,「反修例」只會繼續發展,就像一輛沒有制動系統的列車。卜約翰同時提到有關政府與民間社會的信任問題。簡單總結,就是越來越多的市民傾向相信,特區政治只是聽從中央政府的指令的代理人,忽視香港社會的擔憂和需要。
「我們不是沒有處理過爭議性的事」。這種講法背後的潛台詞就是,只要能夠處理建制派和既得利益集團的需要(例如商界),那麼其他考慮都只是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