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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斷供三年,他從海外購藥銷售,該判七年嗎

「假藥」不假、劣藥真劣,法律應否修改「假藥」的定義?藥監局地位不高、人手緊缺,能構成監管不力的理由麼?

疫苗斷供三年,他從海外購藥銷售,該判七年嗎
大陸問題兒童疫苗引發民怨沸騰,值得擔心的是, 一些家長因為擔心疫苗質量而放棄為幼兒接種必要的疫苗。圖為2018年7月26日,一名兒童在中國安徽東部淮北一家醫院接種疫苗。

編註: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肺炎疫苗在中國整整斷供三年。一家私人醫院從海外購得疫苗給嬰孩注射,其創始人後因「銷售假藥」被判刑7年,引發諸多爭議。本文採集多方觀點,深入探討了中國法律對「假藥」定義的錯位,並邀請到藥品監管方的專業人士解讀中國疫苗監管制度的困境。

2016年6月,上海小朋友星星(化名)出生時,恰逢肺炎疫苗在中國全面斷供。

媽媽群裏討論如何應對疫苗斷供這個難題。錢早已不是問題。有的媽媽提議帶孩子去香港打。一時間,分享赴港注射疫苗的攻略在群裏廣泛傳閲。有的媽媽嫌帶着幼兒出行非常麻煩,乾脆就不打了。

過了一陣子,又有媽媽說,美華婦兒丁香門診部(下稱「美華」)可以打輝瑞(Pfizer, 全球最大的醫藥企業,總部位於紐約)13價肺炎疫苗。可是,這款全球使用最廣泛的肺炎球菌結合疫苗不是在中國全面斷供了嗎?媽媽們很快心領神會,「走私的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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