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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瑞士禁止活煮龙虾,是人类的矫揉造作,还是对生物尊重的共情?

“人类的权利都是人类自己争取的,而动物的权利却只能依靠人类的施予。”

瑞士禁止活煮龙虾,是人类的矫揉造作,还是对生物尊重的共情?
瑞士政府1月10日通过修正《动物保护法》的决议,其中禁止烹饪龙虾等甲壳类动物时将其放入沸水中灼熟,要求杀死前需先电击或破坏虾头致其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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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政府引用动物福利科学家的研究,于1月10日宣布修正动物保护法例中关于甲壳类动物烹饪和运输方式、非法进口和贩卖狗等相关条款。其中要求,烹饪龙虾等甲壳类动物时不可将其放入沸水中灼熟,应先电击或破坏虾头致其无意识再行烹饪处理,此外,甲壳类动物在运输过程中需保持与其栖息环境相似的条件,不可用冰块或冰水。相关法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生效。

瑞士于1978年在选民80%赞成票下通过《动物福利法案》,1992年,瑞士将保护“生物尊严”写入宪法并成为第一个宪法承认动物的国家。瑞士政府认为,相关科学家经实验证明甲壳类动物具备疼痛感知的反应,沸水烹煮活虾会使牠们承受疼痛长于一分钟,法案应当保护其拥有被“人道烹饪”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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