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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李净瑜噤声,李明哲就自由了?

批评李净瑜,主张她应该暂时“收声”的人,并没看到这两年中国状况的变化和李明哲一案的特殊。

有些人批评李净瑜,是因为他们认为一切应该以李明哲的释放为第一目标,因此,在李明哲“认罪”以后,李净瑜不应该再发声,而应该配合李明哲的“认罪”,向中国警方表达善意,等待李明哲的释放。

应该说,在一定的环境下,这种考虑是有道理的。确实,近来我们看到,“7.09大抓捕”中被捕的部分律师在遵从警方所有的要求,包括打破了法律和道德最后的底线的荒唐要求(有被释放的朋友透露,他们在法庭上读的“认罪书”,是警方按大致统一的规范起草的)认罪后被释放。但是,我们也看到完全相反的情况。有被捕人士即使认罪仍然被关押,如江天勇等,有的则更糟,“认罪”后被口头“释放”后,完全失踪或犹如在监狱一样地被严密监视,如著名女律师王宇等。


因此,亲人被认罪后,会是这两种状况中的哪一种?当事人及其家属会陷入一种更大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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